03.08 农民永久退出土地,领取补偿10万元/亩,你愿意吗?

徽州山农小方


我得观点是不愿意,因为我家也是农民出身,自己家虽然种的地少,但是起码粮食都是自己家出的,而不是去买的,自己家种出来的肯定比外面买的好吃,而且不用花钱,在者就算一年挣不了多几万块钱,那也比永久支付十万强的多,还有自己家加工出来的食用油也比外面的好吃;如果每亩十万万种地种的多的话可以考虑,种地不到一亩肯定没人会卖,而且是永久出售,凡事有利也有弊,主要还是看实际情况


傻鸟的回忆


如果我没有子女,我愿意领取10万元每亩的补偿,永久退出土地!其实做出这样的选择,内心真的很复杂。与其说领取补偿,倒不如说是卖土地,变卖家当吧。

退出土地后的农民携带换来的现金可能走上这些路

你说当一个农民不要自己的土地了,而是用土地去换取了一份可观的现金,他可能从此会过上无忧的生活(找个地方过完下半生);也可能会有一份新的机遇(做生意、开公司),从而跳出农民的圈子;也可能把所有换来的金钱留给下一代,自己继续去大城市风餐露宿;

现在的农村面临种种考验和问题,记忆中的农村正在慢慢消失,农村承载的是多少人的家,多少人的根。但是如今农村之余你的父母和你的小孩,你想留在农村种地,陪父母,陪小孩,也许想象一下还行。生活很难,这些你都做不到,你只能拼命的挣钱养家,其实你也想种地,但是只能奢望一下。

农民是最伟大的,没有土地那么农民存在的价值是什么,没有土地那么农村还会在吗

土地就是我们农民的根,农民可以暂时不耕地不耕田,但是绝对不会永久退出土地领取补偿。农村是大部分人的家,当我们累了可以回到农村种点蔬菜,种点农作物,无忧无虑的度过日日夜夜。

农村是我们每个人最后的期望,是每个人都最向往的地方,农村因为土地而美好,农民因为土地而对生活充满希望。农村是现在,不论你看好还是不看好都存在,城市是未来,不论你追不追求我们都在向前走。


独孤忆馨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民是鱼,土地是水。农民如果真的彻底退出土地,去哪里能找到适宜生存的水呢?就算农民有偿退出,退出时给你的那部分钱你认为不少,可是买你土地的人难道都是傻子吗′?希望农民兄弟不要退出土地,退出土地后,钱花光了,你难道喝风饮露吗?旧中国的农民就是因为没土地,才过的是牛马不如的生活。就是因为农民没有土地,吃不上饭,不惜沿街乞讨,过着饥一顿饱一顿,背井离乡,颠沛流离,无家可归的生活。我们绝对不能犯只顾眼前的一点微小利益,而放弃长远利益的低极错误。没有远虑,必有近忧。我们的眼光要放长一点,看得远一点。保住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真的很重要。如果有自己的地在,假设有一天出粮荒时,你就不会被饿死。你别看今天的粮价低,一旦出现大的自然灾害,有钱都可能难买到粮食。什么物品都一样,有一多,就会有一缺。有一贱,就会有一贵。所以我们要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结合起来,才能永远利于不败之地。同时,我相信大多数农民是不会退出土地的,不会被眼前的一点小利益的诱惑,而放弃长远利益。


先生634


我家所有土地共计27亩左右,确权的有20亩 剩余的全部在公路两边,山坡占7.5左右 其余均是良田。田地里马上要修一条大道 估计都会变屋基地,给五十万一亩也不流转。




我为稻粮谋


这个问的有问题,问这个问题应该想想怎么问才对,补偿10万/亩看在什么地方,有的地方你给20万别人也不会卖的,有的地方10万肯定卖。比如在我们老家地,没开发的价值一般也就重粮食,农民没什么收入,年轻人又都外出打工。这样的情况10万的价格,他们肯定会卖的(本来现在已经慌了很多)。


xxx糊涂


不同意,在我们这里一亩田一年产的谷子够我们四个人一年吃饭用的大米。这一亩田地可以让我们世世代代有米吃,请问题主你那十万元钱能让四口之家吃多长时间的大米?我们农民没有钱,不然愿意出十五万一亩买田地。城市里房子贵,物价涨得怏,弄得城市人不敢生娃娃,如果把农民的土地剥夺了,农民也不敢生娃娃。到最后弄得都没有人了,只剩下剥夺土地那些吃人的人才好过。


高央


我愿意,因为我们平均只有8分田每个人。如果光靠种地根本无法生活下去,我也不要10万一亩毕竟土地基数那么多国家一吋也拿不出那么多钱,而且国家用钱的地方太多我们也要理解,如果国家需要收回土地我会支持,但从长远考虑国家应该按当地城市最底生活保障金发放给农民。


用户6145654638601


我给国家二十万一亩,卖给我行不?[捂脸][大笑][呲牙]


飓风狂客v


你把钱几年花完了,痛快了,你的儿孙,他们吃什么,喝什么,花什么?

重新去给地主抗活挣饭吃吗?


沧海147659137


钱不钱的无所谓,主要是国家给找个铁饭碗,退休了和城里人一样有退休工资,我愿意退出耕地,如果没有正式工作,给点钱几天花完了,有地种最起码饿不死,就比如现在封城,农村人比城里人淡定多了,为什么,不就是有几亩地种,不出去工作也饿不死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