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兴东镇北贺村原党支部书记夏永东挪用公款一案,兴化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夏永东有其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分享到: 閱讀更多 延安市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 關鍵字: 兴东 兴化 镇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