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同居式养老悄然形成,你怎么看?

军良888


一时的事吧,长久不了,很多例子都摆着。开始能互相将就,也趁着热乎劲儿不计较开支分担,慢慢时间长了各种状况就出来了,比如价值观消费观不一样,生活习惯卫生习惯有差异,有体弱多病需要别人格外照顾的,也有好吃懒做只想动嘴的等等。除非年轻时候就是好朋友,彼此三观一致收入消费水平差不多,素质都比较高,或许共处时间能长一点。


山间小溪1979


同居式养老是新时代的一个产物,也并没有什么不好,适应了一部分老年人的实际需求。

所谓同居式养老,也就是男女双方自愿生活在一起,但不办理结婚证,与夫妻两口子只存在一本结婚证的差异。而对于老年人来说,有没有结婚证已经没那么重要。他们需要的是一个能够相互陪伴、彼此照顾对方的伴儿,并不需要用一纸婚约来约束对方。当然,并不是鼓励非婚同居,只是因为这种生活模式也比较适合老年人。

我一个同事的老爸就属于这种情况,今年好像是65岁,妻子五年前因病离去。一个人过了一年多后,偶然的机会遇到了一个比他小三岁的女人,女方老公也是病故的,单身了近三年。两人挺聊得来,彼此性格脾气和合得来。

我同事还有个妹妹,两人都已成家,平时基本是他老爸一个人过,我同事和妹妹有时间便会回去看看老人。那个女的只有一个女儿,也已成家不在她身边,两人熟识后慢慢便同居在了一起。最开始,双方的子女都不是很支持两人在一起。尤其是我同事,担心两人结婚后分女方自己家的家产。女方可能也是考虑到了这些因素,因两人情投意合,不想因为这些而不能在一起,两人便约定只同居做伴儿过日子,不领结婚证。

当两个老人把这个意思告诉双方子女时,女方的女儿稍加考虑后便同意了。我同事与妹妹商量后,觉得都没多少时间去照顾老父亲,便也同意了。于是,双方便定了一个日子,两家人在一起吃了一顿饭,就相当于“定亲结婚”了。

因为两个老人都有房子,经商量后,将女方的房子租了出去,女方住男方家里。女方没有退休金,所以将房租收入一半给女方的女儿,一半用在两个老人过日子上。男方有几千块钱的退休金,也是一半用于两人生活,一半给我同事和他妹妹存起来。

双方无论老人还是子女,也都算是比较讲道理的人,所以,两个老人在一起也没有经历太大的波折。到现在也过了两三年了,相处的还不错。开始邻居还说三道四,渐渐也就不说了,反而觉得两人比有一纸婚约的老夫妻过得还好。爸妈有了人陪伴和照顾,双方的子女也省心了很多。过年过节时,两家近十来口人聚在一起,也是其乐融融,挺不错的。

其实,对于老年人再婚,关键的障碍在于子女对财产分配的担忧。这种同居不领证的方式,既解决了老年人的婚姻、养老等问题,也排除了子女们的担忧,是对老年人比较合适的一种结合方式。作为子女的应该多多理解老年人的真实需求,再好的子女也不如有一个老伴儿,那是一种不同的情感需求,是子女无法给到的。

所以,对于这种同居式养老模式,只要两个老人是真心要在一起过,个人持支持的态度。

大家支持这种模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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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分享一下我婆婆的经历,我公公去世很多年了,老公长年在外面,所以婆婆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隔壁村叔叔,他家有两个女儿,一个出嫁,一个找了上门女婿。但是他们各自有各自的家,平时都是叔叔一个人住。

他们的条件是婆婆先搬过去住两年试试,给两万块钱,婆婆过去也不用做什么,带着就行了。



结果呢,才一年多婆婆就回来了,说当初说好的啥都不用干,结果家务都是我婆婆做的。他家有几十亩板栗,丰收的时候差不多要捡一个月。

这两年请不来人帮忙捡,就两个老人一早上山,叔叔家的女儿女婿们只有周末了才来帮一下忙,其中一个喜欢吃羊肉,就整天吃羊肉火锅。我婆婆很讨厌羊肉,用过的碗都要洗很多遍那种,她就觉得叔叔不重视她,说了几句,结果吵了起来,他两个女儿就说婆婆是图他爸的财产。



婆婆是气着回家的,后来再也不愿意去了,他们还要我们把钱退回去,这事差点闹到法庭上。

之后婆婆就歇了心思,不再找了。平时没事就看看电视,出去串串门,打打麻将。



我觉得同居式养老之所以会形成,主要是社会原因,子女不在身边,老伴离婚或者早逝。老人感到孤独,所以才想找个伴。

但是现实却不是那么美好,双方都有子女,都有家庭,都担心对方会算计自己的财产,而子女一般都不赞同,所以他们很少会领证。


珍珠泪


同居式养老悄然形成,你怎么看?

同居式养老是现代文明的产物,它滋生于法律之外的野生文明,悄然地滋生,野瞒地成长。却被大部分老人和家庭接受,青睐。

同居式养老是怎么形成的呢?

01,随着社会进步,物质生活的提高,健康知识的普及,和医疗条件的改善,人的寿命逐步提高,老龄人口逐渐增多。我国己进入老龄化社会,据统计六十岁以上的老人己达2.5亿。这是一个多么庞大的数字。所以空巢老人的赡养困扰了太多的家庭。同居式养老在法律与道德的夹缝中悄然而生。

02,随着文明程度逐步提高,老人追求生活的方式也在不断地改变,对精神生活的渴求越来越强烈,老人们不在追求衣食住行的物质生活,而是转移到精神和心灵的层面,孤独便成了老人晚年生活的最大障碍。同居式养老便有了生长的土壤。

03,在法律层面下的老人婚姻,因涉及双方的原生态家庭生活和经济纠纷,带来了很多矛盾和后遗症,使许多老人和儿女感到望而止步,虽然很多矛盾和后遗症可以在法律的框架下得到公平的解决,但很多为老人赡养和后事对驳公堂的,给人们带来情感的伤害是一时难以愈合的。同居式养老巧妙地避开了一些法律威严,把一些矛盾自我消化掉。

04,老人走婚姻之路养老,必定磕绊太多,加上世俗的垢病,使很多老人望而生畏,所以大部分老人选择按自我意愿无声无息地结合,这样她们既不负法律责任,也不会在社会上掀起波动。符合老人的心理。

05,现代社会己经脱离集体所有制的模式,所以大部分子女都就业在外,常年不在老人身边,对老人的养老也束手无策,变成了老大难。养老院养老目前机制还不够完善,加之承受的经济压力也非同小可,所以对于老人同居式的养老也被儿女们无奈地接受,默许,认可。

目前同居式养老几种形式。

06,公开式,双方儿女们基本默认。属于走到前头再问路的盲目方式存在。

07,合约式,双方老人与双方儿女认可,并签定合约,约定双方的经济来源与病亡处理办法。这种方式基本上不留后遗症。

08,合租式,老人共同租房另住,搭伙生活,相互照顾,儿女们不闻不问,由老人自己承担口头约定。

09,明避暗往,老人不公开同居生活,而是三天两头暗地来往。处于半公开状态。

10,寄居于养老院同居生活。双方老人都由儿女寄居在养老院,老人自愿同居一起,互相扶持照顾生活,养老院也省得派人照料,睁只眼闭只眼。

对同居式养老么看?

11,同居式养老,既然有这么多的老人和儿女乐于接受,默许,认可,就应该允许这种形式的存在,不可无端地指责与干涉,不利于用法律框架去规范她们。

12,同居式养老,对象只能是双方都是寡居老人,不能是单方有婚姻存在的老人。那样就涉及道德与法律层面的事了。

13,同居式生活一定要尊重老人的本人意愿,不能搞拉郎配,最好是双方都是健康无大病,生活能自理的老人。

14,同居式养老最好能在双方老人,子女都同意的情况下,能签有一定的合约方式为最佳。把一切后遗症都规定在约定范围之内。因为同居式养老本来是为了老人生活方便,不应该为老人留下后遗症,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15,同居式养老,下辈们一定得为老人备足够用有余的生活费用。他们自己有工资也要给他们安排和计划好。

16,同居式养老是老人为了晚年生活不孤单,寻求的一种方式,不是恋爱,不是梅开二度,不求感情的高度容合,不能像年轻人谈恋爱那样挑三捡四,只要双方老人脾气能磨合,性格能容忍就行了。

老人是家庭一宝,是社会的财富,关注老人生活,是人之美德,是积善行孝,老人的今天就是儿辈们的明天,为老人尽孝,为老人谋福,就是为自己的明天积德行善。

希望全社会都来尊重老人的意愿,关注老人的晚年生活。

让她们有生的余年活得快乐,活得安逸,活得不孤独,活得有质量。活得不留遗憾!

同居式的养老方式你赞同吗?





岁月浏涟


大家好,我是60后暖男阿木,很高兴在此互动!

一、同居式养老的概念

实质是“抱团养老”,也叫“搭伴养老”。是从美国德州几对夫妇倡导开始的。后来德国也有老人相继采用这种“同居”方式养老。

二、同居式养老的动机

自动自发,为自己养老做规划。

第一不靠儿女养老,

第二也不把希望都依托在政府身上养老。

三、同居养老对象范围

大部分为成对老年夫妇,共同搬到一个地方住在一起,一起喝茶、种树、养花、散步、旅行等。还有年轻人为了省高额房租和单身老人“同居”互相帮忙,比如,陪老人聊天、打扫花园、外出采购等等,以低房租或零房租“寄居”参与老年人养老。

四、同居式养老的好处

老人之间或老人与年轻人之间相互帮忙、相互关心、相互照顾。

老年人身体差,即使出现状况也能及时被发现并第一时间得到救护。

使老人的老年生活变得丰富,平均寿命变得更长。

五、同居式养老未来前景广

大都选择依山傍水的地方,环境优美、空气好、安静舒适。

目前,发达国家比较盛行。我国也开始有了这种趋势,南方已经有多处环境优美的地方开始这种模式养老,依山傍水、大草坪、还有农场菜园,环境很好。

结论:

阿木认为这种“同居式”抱团养老模式很好。因为社会在发展,养老已经是人人必须及早面对的问题; 在不给儿女添麻烦、不给政府添负担的基础上,自觉自愿安排养老,属于高度文明的行为,是人的智慧的结晶,应该大力提倡,大力推广。如果政府加以适当配合、管理、扶持,将会锦上添花。

未来,身边的若干好友把房子买在一起,依山傍水,一同晒太阳、散步、聊天、养花、种菜……

真正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应该是所有老人共同向往的乐园!

以上是60后暖男阿木的观点,同意就点赞、关注、转发。或在下方留言、交流、互动!


60后暖男阿木


说一个同事婆婆的例子吧。

同事的公公去世多年了,在同事女儿上幼儿园以后,两个大姑姐就开始吹风:妈年纪不大,不能老是一个人这么孤单,妈也要有自己的生活,不能就光给你带孩子混下半生(婆婆当年五十出头)。同事老公虽然不想老太太再找,可是两个姐姐都支持,也就同意了。很快,老太太就找到一个合适的老头,喜滋滋的置办嫁妆了。同事和老公和老太太提了要求:不许领证。因为同事老公公生前是做建筑的,留下了丰厚的遗产。

老太太搬去老头家之前,把名下的一栋楼登记在同事两口名下,保险箱也交给了他们,在新老头家基本是老头承担生活费,再需要用钱时和儿子说,儿子给一部分。

在老年人再婚问题上,儿女的态度有直接影响,而很多儿女在考虑问题时出发点几乎都是利益,最大限度保证自己的利益,父母的感情需求似乎不在考虑范围。这是再婚老人的最大悲哀吧。


杨老师的语文世界


看到这个问题,愣了一会,想了想才明白,这种同居式养老,说得好听,其实不就是,不领结婚证,就在一起凑合着过嘛!

这种现象,在我们这里已经非常多了。

有一些老年人,晚年丧偶,可是,日子还得过不是,生活还得继续,儿女又指望不上,自己过又感觉到太孤单,但是,领证呢,又担心 什么财产问题房产问题啦,太啰嗦。于是,很多人就想到了这一点,找个老伴过日子,不领证。
也可以说是“非法同居”。
老年人过得更比年轻人舒服,爽快。

像我们小区的李大爷,自己是高工,一个月工资都到一万多了。住着四室二厅的大房子。老伴去世后,自己就找老伴。

但 是,人家很想得开,不领证,就是找个保姆。来帮他做饭,收拾家务,人家呢,就是一个月给多少钱,自己再出着家用。

而有些老阿姨,也是生活所迫,老伴去世了,自己生活没有着落。只好委身于一个老头子,以获得暂时的生活吧!

这种生活,本来就是不对等的。女方也是没有生活来源才不得不选择去“伺候”人,而老头呢,仗着有点收入和房产,就可以用这种方式来获得一种安稳幸福的家常生活。
虽然年轻人都感觉有点不可思议,更对女人这种方式而叫屈,但是,子非鱼,焉知鱼之苦恼也?

没有办法才不得不这样吧!

更令人感叹万千的是,有的老头子,老伴才去世,因为自己的收入高,“说媒介绍老伴的”,竟然挤破了门槛子!唉!

一声叹息吧!

存在即合理!


Longsuixinyuan


同居式养老已不新鲜,悄然成为一种新的养老模式。无论怎么说,同居式养老既然客观存在,自有其存在的价值。

人都是有感情的,孤独是老年人生活的大敌。有个相互陪伴的人,知冷知热,生活才有味道。精神上的需求,并非不愁吃喝、子女亲情就能代替的。

有条件的单身老年人,无不渴望着能梅开二度。可在现实环境中,涉及双方的身后事、经济利益等复杂因素,想再婚确实很难,除非个别老年人不管不顾子女的意见,不惜闹得与子女断绝关系。

而同居式养老,无疑是老年人争取自己幸福的一大创举。你看看,不拿结婚证的协议式同居,就解决了好多难题。合则相伴终老,恩爱如夫妻;不合则干脆分手,没啥扯不断、理还乱的复杂纠纷。

同居式养老最大的困难,莫过于经济收益的再分配。一般情况,女方做家务多一点,男方就多出让一些经济利益。女方如收入少、经济困难,男方全部收入则交由女方支配。这无论从感情还是经济角度,都是合情合理的选择。

既然两个单身老年人能够同居式养老,说明双方子女们是支持的。人家两个老年人自己乐意,子女们也都没意见,不就挺好嘛,哪里还需要我们在这里发表怎么看的意见?我们说好也好,说不合法也罢,都不起任何作用。

至于有些老年人,同居了一段时间,或因经济纠纷,或因性格不合,又自动分开,恢复了单身状态,这并不能说是同居式养老不好,不合适就不凑合着过,这正说明没有婚姻关系捆绑的离散自由。


太阳升Sun


在当下的社会环境、经济背景下,同居养老不失为一种不错的模式。

一:独身老人有找伴儿的必要。现在进入老龄的大多为七十年代赶上实施计划生育的人。所以大多都是一个孩子,一对小夫妻上面要养两家四个老人。况且上班工作期间没有更多的时间去顾及老人。等到这些孩子们退休有时间了,父母都已是八九十岁的耄耋老人了。在五六十岁到八九十岁的三十年期间,一旦另一半先走了,剩下一个老人的孤独日子是很难熬的。物质上暂且不说,精神上的孤独就让老人受不了。有个伴说话解闷,相互照应、抚慰就好过多了。

二:老人再婚的经济考量:这些老人年轻时是从苦日子熬过来的,知道物力维艰的道理。所以一般都有一些财产和积蓄。在面对这些经济问题时难免想自己多些,婚姻关系中掺入经济问题很容易产生矛盾,这也是现在好多老人不想结婚的主要原因。

三:选择同居养老的无奈:鉴于以上情况,大多老人无奈中只好选择了同居养老的模式。俩人搭伙过日子,相互既有了相互照应和抚慰,又不牵涉大的经济问题。而且这样双方的孩子也容易相处。所以愚以为同居养老不失为一种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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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式养老仅是几年前才见到的新鲜事物,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总的来说,我的观点是支持多些,反对少些。从整个层面上来说,减少了很多中老年人再婚再找老伴的矛盾。

中老年人再婚找他们的第二春,有很多阻力,最主要是财产问题的分割,养老问题的责任,谁责任多些,谁责任少些,犹其是房产问题是阻止他们再婚的拦路虎。最多案件就老头找保姆,保来保去,保出了感情,保出了爱情,擦出了爱火。所以会保到了床上,保到了枕头上。而大部分的保姆当然不少是真心相爱,但大部分是看中是老头的房子和存款,是属于居心欠良的范围。而老头色迷心窍,在保姆床上不辨自我,乱许诺,也不和子女商量过就结婚。

结果婚后矛盾百出,父子反目的有,母子生仇的有,兄弟不和,姐妹争吵打架也不鲜见。

在这种情况下,老头找个伴,伴而不婚,半是保姆,半是老伴,白天保姆工作,晚上行使老伴角色。不登记结婚,就省去日后很多麻烦,这样做,也是化解日后矛盾的一种手段。

但也不全面之处,假若老头先归西,那老太婆谁养活?老伯的子女有无责任膽养?有无条件分得老伯的财产?这对女方,对老太婆是不公平的。总体而言,值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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