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古代女子裹脚是怎么流行开来的,官方有没有态度,是什么态度?

中原一条虫


缠足是中国古代一大陋俗,对女性身体和心声极大的摧残,《中华妇女风俗考》描述,缠足起源众说纷纭,有说先秦,有说南北朝,有说唐,也有说五代时期,而缠足最早的史料记载出现于北宋王熙张邦基的《墨庄漫録》“妇人之缠足,起于近世”,最早的缠足女尸为南宋,有福州茶园山南宋女尸,江西德安的南宋周氏墓,均为缠足,所以缠足起源于五代时期,有一定可信性。

古代穿着弓鞋的艺人。

女性缠足,这种对身体束缚和残害的行为流传开来后,在民间,有举双手赞成的,有呐喊反对的,各有各的道理,比如《秦淮画舫录》有“全身之胜,在裙下双钩”的观点,意思是女性全身最重要的美在于一双小脚,这是对缠足的无限推崇了;《节孝集》有“何暇裹两足,但知勤四肢”的句子,可见作者对缠足的时尚,并不赞同。

裹脚所穿的弓鞋,小的跟香烟差不多大小。

从宋开始的女性缠足,并不是一开始就是吓人的三寸金莲,走路都要扶,最早的宫廷舞女为了使舞姿更加优美,把双足缠起来体现轻灵的风格,互相学习的也是宫女、舞女、娼优等一类女子,她们把脚上的赘肉缠紧,显得秀气纤小,并在上流社会传播开来,南宋出土的女尸,有明显的裹脚,但绝不是清朝折骨断筋,连走路都有问题的小脚,大小都是正常脚,只是有裹足的痕迹,可见在当时,缠足并不是摧残人的时尚。

正在裹脚的小姑娘,看这眼神应该是刚哭过。

脚越裹越小,达到变态的地步是在清朝,在清以前而作为官方的历代统治者,既没站出来禁止,也没鼓励推广,在他们看来,女性缠足虽对身体有害,但不影响国家统治,而对社会安定能起到作用,所以均对此事均保持了沉默,其实就是默认了,以至于缠足愈演愈烈,甚至明朝还把缠足定为女性的一项权利,贱民、丐户、奴婢、尼姑、女道士等不允许缠足,在明朝能缠足的是良民的象征。

裹脚女性。

唯一对缠足表达清晰态度的是清朝政府,他们曾三次大规模禁止缠足,但观念太顽固,诏令无功而返,最早的皇太极,在治理北方时,用“去汉化”下令禁止缠足,“若裹足,砍足杀之”,第二次是顺治,下诏从顺治二年起,出生的女子禁止缠足,若犯者,丈夫或父亲杖80,流放三千里,此条例与剃发令同时推广,遭到女性们强烈抵制,脚越裹越小,在剃发令血腥收场后,清政府对禁缠足令睁只眼闭只眼,第三次是康熙皇帝,他上台上继续强调顺治的禁缠足令,从康熙元年开始,所生女子禁止缠足,有犯者,父亲带枷一月,杖40,流放十年,地方官有疏忽觉察者,受吏、兵部重查。

王熙,官至武英殿大学士、左都御史,奏请康熙弛缠足之禁,得到批准。

由于缠足观念严重,对去汉化的满人憎恨,康熙的禁令没起多少效果,反而遍地的缠足让官员们担惊受怕,问责制度让各地诬告成风,于是康熙接受左都御史王熙的建议,“宽女子缠足禁”,于是汉人女子保持了旧有的缠足习俗,有人说当年剃发令,汉人男性们输了,但女性们却赢了,有着“男降女不降”的赞誉之声。


图文绘历史


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但是,古代妇女缠足始于何时,裹足小脚为什么被称为“金莲”?却始终是一个谜。

缠足起源的传说

关于缠足的起源,说法不一。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可谓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中确有此痕迹。传说大禹治水时,曾娶涂山氏女为后,生子启。而涂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说殷末纣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变的,或说是雉精变的,但是她的脚没有变好,就用布帛裹了起来。由于妲己受宠,宫中女子便纷纷学她,把脚裹起来。当然,这些仅仅是民间神话传说,含有较多的演义附会成份,不足以成为当时女子缠足的凭证。

缠足始于隋,也源自民间传说。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时,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她痛恨炀帝暴虐,便让做铁匠的父亲打制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瓣小刀,并用长布把刀裹在脚底下,同时也尽量把脚裹小。然后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走路时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莲花。隋炀帝见后龙心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赏她的小脚。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瓣刀向隋炀帝刺去。隋炀帝连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隋炀帝下旨:日后选美,无论女子如何美丽,“裹足女子一律不选”。但民间女子为纪念月娘,便纷纷裹起脚来。至此,女子裹脚之风日盛。

缠足始于五代之说,则是源自南唐李后主的嫔妃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

宋代已有缠足记载

而一些学者经研究指出,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兴起于北宋,五代以前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宋代诗人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也可称之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应该看到,缠足诗的写作是以缠足习俗的出现为依存条件的,这说明,宋代确已出现缠足习俗。到南宋时,妇女缠足已比较多见,甚至南宋末年时,“小脚”已成为妇女的通称。但在南宋时代,妇女缠足还并不普及,缠足者主要限于上层社会,在社会观念上缠足尚未达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时,缠足的风俗是由北方传到南方的,大约是在宋室南迁之时。

宋代的缠足与后世的三寸金莲有所区别。据史籍记载,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当时称为“快上马”。所用鞋子被称为“错到底”,其鞋底尖锐,由二色合成。目前这种缠足鞋的实物已在考古中有所发现。从考古发现的实物推测,穿这种鞋所缠裹出来的小脚要比后来的大。

蒙古贵族入主中原建元之后,他们本来不缠足,但并不反对汉人的缠足习惯,相反还持赞赏的态度。这样,使得元代的缠足之风继续发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元代妇女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但这时不缠足者仍很多,特别是南方江浙、岭南地区。明代,妇女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明末张献忠进占四川时,大刖妇女小脚,及至堆积成山,名曰金莲峰,可见四川地区妇女缠足之盛。这时期,对裹足的形状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脚不但要小,要缩至三寸,而且还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状等种种讲究。

满清统治者入主中原后,起初极力反对汉人的缠足风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缠足。但此时缠足之风已是难以停止了,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罢禁。这件事,一度被人们渲染为“男降女不服”——清兵入关,有“剃发令”,在武力高压下,汉族男子最后不得不屈服执行,故而男子剃发,被视为向清廷屈服的象征。与此同时,女子缠足虽也同样为清廷下令停止,但后来并未达到禁止的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说。由此可见缠足之风的根深蒂固。也正因为此,妇女缠足在清代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甚至远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也染上了缠足习俗。与此同时,女子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与关注。这一时期,脚的形状、大小成了评判女子美与丑的重要标准,作为一个女人,是否缠足,缠得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她个人的终身大事。在当时,社会各阶层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脚为耻,小脚为荣。“三寸金莲”之说深入人心,甚至还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现女子因脚太小行动不便,进进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这样的女子在当时还挺受欢迎的。



御前带刀侍卫


小脚一双,眼泪一缸,“缠足”这种中国特有的糟粕早就被丢进了历史的垃圾堆,回望历史,很难相信我们的祖先曾经有过这样匪夷所思的自残行为。



古代女人为什么要裹脚

一种习俗的形成需要旷日持久的培育,关于“缠足”盛行的原因没有特别权威的解释,正如我们今天无法确定大胸大长腿流行的原因一样,我们只能从古人对“缠足”的态度上去推测一二。


一、小脚女人更好驾驭

“小脚女人”实际上就是一人为的残疾人,久站都成问题,出门逛街更受罪,动辄就是车马伺候,最适合的生活方式就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实在是符合古代男人对“好女人”的定义,你门都出不了,更别说出墙了,只要隔壁老王婆别上门。


二、文人骚客的畸形审美
男人一直视脚小为美(女人也像也是),古代男人更甚,据说“不盈一握”的成语根本不是形容细腰,而是形容小脚,想想是不是更形象呢?

古代的“骚客”们在逛窑子的时候,常常行个酒令来附庸风雅,酒令中的即兴吟诵常常是围绕着妓女们的小脚展开的,“三寸金莲”被描绘成惹人怜爱的尤物,估计当时的恋足癖少不了。我们来看看风流才子唐伯虎一首捧小脚的好湿:第一娇娃,金莲最佳,看凤头一对堪夸。新荷脱瓣月生芽,尖瘦帮柔绣满花。从别后,不见他,双凫何日再交加。腰边搂,肩上架,背儿擎住手儿拿。


三、男人们的变态性幻想
脚在古代被视为是女人的私密部位,是不能让丈夫以外的男人看到的,否则视为失德,还记得甄嬛在洗脚时偶遇果郡王的慌乱吗?
越神秘的东西越撩人,禁果人人爱,古人代男人看到女人的小脚就跟70年代老炮看到大白腿一样亢奋。再加上缠了小脚的女人显得更孱弱,更能激起男人们“怜香惜玉”的心理,更易满足畸形的心理优势。

久而久之,男人们从小脚女人左摇右摆的走姿中竟能觉了一种另类的“性感”。



什么时候开始裹脚的

作为女性的“酷刑”,“裹脚”的盛行肯定离不开男人的推波助澜,源起也是跟一个著名的男人有关,他就是南唐后主李煜,他的后宫佳丽中有一位舞蹈家,有一天他突发奇想,造了一个黄金莲台,让爱妃在上面“翩翩起舞、步步生莲”,但是这“莲台”太小,就用布把脚裹起来在上面跳,貌似有芭蕾舞的即视感。后来这种做法就成了一种时尚,慢慢的流行到了民间。
宋代的史料里就有了很多“缠足”的记载,只是当时还没有追求“三寸金莲”,只是要把脚面裹直,不让它弓曲。

脚越裹越小,到了明代,终至残疾。当时的男人们对“金莲”的喜爱可谓到了极致,读一读当时的名著《金瓶梅》,就充斥着对各款“小脚”的意淫。



官方怎么看待裹脚

“裹脚”这事儿好像一直是民间自发自愿的行为,官方也没支持过,后来是脚大嫁不到好人家,逼的父母对幼女下毒手。政府到是数次反对过。
满洲人入主中原之后,顺治皇帝、孝庄太后都看不下去汉家女儿受这个罪,再说半边天都“残”了,也影响生产不是?于是就明令禁止民间缠足,但是遭到了汉人的强烈反对,被视为跟“剃发令”同等性质的迫害行为,满人一看心想“为你好还招你恨,我图什么呀?你爱裹裹去呗”,于是汉人的“小脚”在民族主义的凯歌里得到留存。
1902年,慈禧太后正式下旨“劝诫放足”,得到了很多开明人士的支持,中国大城市部分女性的脚得到了解放,但更多的女孩带是没有摆脱裹脚布。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南京临时政府颁布法令"禁止缠足",“裹小脚”这一残害中国女性几百年的恶习才彻底的成为了历史。


小脚是怎么造出来的

在女孩子很小的时候就要开始缠足。
第一步:将脚用热水泡软,将除拇趾之外的四趾向脚板弯曲,然后用木棍横垫在脚板下面,让脚背凸起,再用长布条紧紧缠住。
第二步:让孩子多走路,促使让脚板对折,如果折的很慢,就弄点瓷片、瓦块之类的放在脚底,靠腐烂来加速,孩子的脚底每天都满脓血,晚上挤掉,第二天继续。

现在的父母是不是听起来就毛骨悚然?要知道,这并不遥远,我们的太奶奶可能这是这样过来的。



“小脚”的存在是中华民族的一个耻辱,是中国古代女性的一个灾难,它是由变态审美造成的畸形塑造,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我时常想,时至今日,我们的身边是否还存在类似的问题呢?不知道高跟鞋、硅胶垫算不算。



学霸历史了解一下


一般认为缠足始于五代,源自南唐李后主的嫔妃窅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

一些学者经研究指出,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兴起于北宋,五代以前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宋代诗人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也可称之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应该看到,缠足诗的写作是以缠足习俗的出现为依存条件的,这说明,宋代确已出现缠足习俗。到南宋时,妇女缠足已比较多见,甚至南宋末年时,“小脚”已成为妇女的通称。但在南宋时代,妇女缠足还并不普及,缠足者主要限于上层社会,在社会观念上缠足尚未达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时,缠足的风俗是由北方传到南方的,大约是在宋室南迁之时。

宋代的缠足与后世的三寸金莲有所区别。据史籍记载,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当时称为“快上马”。所用鞋子被称为“错到底”,其鞋底尖锐,由二色合成。目前这种缠足鞋的实物已在考古中有所发现。从考古发现的实物推测,穿这种鞋所缠裹出来的小脚要比后来的大。

蒙古贵族入主中原建元之后,他们本来不缠足,但并不反对汉人的缠足习惯,相反还持赞赏的态度。这样,使得元代的缠足之风继续发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元代妇女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但这时不缠足者仍很多,特别是南方江浙、岭南地区。明代,妇女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明末张献忠进占四川时,大刖妇女小脚,及至堆积成山,名曰金莲峰,可见四川地区妇女缠足之盛。这时期,对裹足的形状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脚不但要小,要缩至三寸,而且还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状等种种讲究。

缠足在宋朝时就非常普遍了。明朝时,它更成为了坊间女子的时髦。清朝入关后曾禁止过汉人女子缠足,遭到了汉人的反对。康熙七年,一道开禁令使得一些满人女子竟也缠起了脚。

放足运动真正意义上拉开序幕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甲午战败,激发知识分子强烈的民族危机感,他们认为缠足不仅危害了女性的身心健康,同时也削弱了中华民族的抵御能力,女子因缠足而身体羸弱,使大丈夫无法专心御敌。

将国家弱小归因于女性缠足虽然有些可笑,但是却直接激发了放足运动的兴起。康有为于1882年开办全国第一个"不缠足会",并率先将自己的女儿和侄女放足。

此后,"改良派"将"反缠足"作为一项重要的纲领,社会上反缠足渐盛。1902年,慈禧太后颁布劝戒缠足上谕,首次从官方的态度上对缠足陋习表态,全国上下的"不缠足"风潮由此掀起。

秋瑾说过,"放足后,出外无须把男子求,自活成时堪自立,女儿资格自然优。"不仅是"半边天"得以解放,中国向现代社会之转变亦由"不缠足"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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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脚据说始于五代,南唐李后主的嫔妃窅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

但其实官方并没有明确的法令规定要裹脚,这种行为主要还是民间自发的比较多,是封建礼教对女性身体的摧残!而且我觉得裹脚应该还是名门贵族的女性比较多,她们衣食无忧,不参加生产劳动,裹脚纯粹是满足变态的审美和束缚女性的行动。而一般老百姓家的女儿要参加劳动,裹脚肯定是比较少的。辛亥革命以后,民国政府明令废止缠足,但民间还是有少数人会裹脚。




每天了解一点历史


古代女性裹脚据查流行于宋朝,在明朝时期达到顶峰。普遍认为裹脚来源于畸形的审美观

我感觉古代裹脚的流行并不是所谓的畸形美,而是和男权思想有重大关系。我国古代小农经济社会,谁掌握了土地,谁的社会地位就高。男性有着与生俱来的肌肉力量,所以在古代掌握了绝对生存资料的男性,社会地位普遍高于女性。女性逐渐变成男性附属的角色。

为什么偏偏是宋朝?那是因为宋朝人口达到了一个亿,这是汉唐鼎盛时期的两倍,人口增长了,但是土地还只是那么点。所以人均土地少,一两个男人也就可以完成耕作,这样一来,女性就更没有参与生产的必要。所以裹脚并不会对生存造成影响。同样也是为了彻底控制女性,显示男权,裹脚对控制女性来说,成本很低,因此而普遍社会。

而古代统治阶级都是男性掌权,官方的态度肯定是支持的。总之裹脚是一种封建社会的陋习,是男权作用的结果。


燊旭


据考证,裹脚开始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元代的蒙古贵族虽然不裹脚,但也不反对,由此裹脚还是继续发展下来。到了明代,裹脚进入兴盛时期,清朝更是发展鼎盛,各个阶层的女性都有裹脚。直到清朝被推翻后,才解放了中国的女性。





犯汉必诛


最早记载来源于五代南唐皇帝李煜的一个妃子,她能歌善舞,常常给皇帝表演歌舞时,穿上一种特制的小脚鞋,表演时显的婀娜多姿,楚楚可怜,于是深得皇帝喜爱。所谓上行下效,穿小脚鞋于是流行开来,宋代未见大规模的流行,到了元代女性小脚已经是很平常了,但是小脚始终流行于大家闺秀,农家女性则不受封建礼教的束缚,所谓富贵知礼,是对那些官宦之家的规定,对贫穷的农民,生活都难以保障,到哪谈礼去呢。到了明代小脚更为流行,清代时因为皇帝是有游牧民族,入主中原后,虽然长期多次下达了禁止缠足的圣旨,但是闺房之事,下面的官员执行起来也只能劝导为主。到了最后越演越烈,满族女子也缠足起来。到了清末,有了新风气,缠足便不在畅行。到了民国后后,缠足才日以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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