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南斯拉夫解体史

1945年11月29日成立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实行联邦制,由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波黑)、马其顿、黑山6个共和国组成(面积合计25.58万平方公里,1983年人口2285万)。

1963年南斯拉夫通过新宪法,并改国名为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由塞尔维亚社会主义共和国、黑山社会主义共和国、斯洛文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克罗地亚社会主义共和国、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社会主义共和国、马其顿社会主义共和国6个共和国以及科索沃、伏伊伏丁那(伏伊伏丁)两个自治省(属于塞尔维亚)组成。

1992年4月7日欧共体承认南斯拉夫波黑共和国独立。同日美国宣布承认波黑、克罗地亚和斯洛文尼亚共和国独立。15日,塞尔维亚和黑山两共和国分别通过建立新的共和国家宪法草案。

1992年4月27日,南联邦议会联邦院通过了由塞尔维亚和黑山两共和国组成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的宪法,这意味着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彻底解体,同日,南联邦主席决定改组南人民军。 原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的塞尔维亚和黑山两个共和国于1992年4月27日宣布成立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

继1999年的科索沃战争之后,塞尔维亚的科索沃自治省成为了联合国的保护国。虽然从法理上依然是南斯拉夫的一部分,并得到欧盟和美国外交担保,不支持科索沃独立,不会分裂南斯拉夫,但是实际上脱离了南斯拉夫以及塞尔维亚的管辖,并最终宣布独立,并立即得到欧盟和美国外交承认。

2003年2月4日,南斯拉夫联盟议会两院分别以多数票表决通过《塞尔维亚和黑山宪章》,从而标志着塞尔维亚和黑山联邦国家正式宣告成立,南斯拉夫联盟从此不复存在。

2006年5月21日,黑山就是否维持单一国家,还是分裂为两个独立的国家举行公民投票,独派以55.4%的微弱优势决定终止与塞尔维亚的联邦关系。6月3日,黑山议会正式宣布独立,6月5日,塞尔维亚国会亦宣布独立并且成为塞黑联邦的法定继承国,此举标志了南斯拉夫联盟的完全解体。

2008年,科索沃脱离塞尔维亚独立,但未获国际普遍承认。

南斯拉夫解体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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