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0 把長頸鹿當成“麒麟”,明朝盛世圖景的另類展示

永樂十二年(1414)農曆九月,剛剛親征漠北凱旋而歸的明成祖朱棣接到奏報:榜葛刺國(現孟加拉國)奉表來賀,進貢“麒麟”及名馬萬物。對於榜葛剌國這次進獻“麒麟”,朱棣雖然表面上一副淡定不在意的樣子,但是當他親眼看到這隻“麒麟”神獸時,卻龍心大悅,立刻命令翰林院大臣沈度寫了一篇《瑞應麒麟頌並序》記錄這件事情,並讓宮廷畫師畫下了當時進獻“麒麟”的情景,即為《瑞應麒麟圖》。

把長頸鹿當成“麒麟”,明朝盛世圖景的另類展示

明人創作的《瑞應麒麟圖》

麒麟是中國古代傳說中的神獸,榜葛刺國這次進獻的其實是當時明代人從來沒有見過的長頸鹿,因其形貌特徵有點像傳說中的麒麟,而在明朝廷上下引起轟動。從此,紫禁城內飼養有諸多珍奇異獸的“野生動物園”內又多了一個物種,明朝的對外交往史上則多了一個政治文化的象徵。

天子喜迎“麒麟”

“麒麟”是中國古人幻想出來的一種獨角神獸,按照《爾雅》的記述,麟的形狀類似鹿或獐,獨角,全身生鱗甲,尾象牛。這是以天然的鹿為原型衍化而來的神奇動物,具有趨吉避凶的含義,被尊為“仁獸”、“瑞獸”。在中國歷史上,麒麟的形象是在不斷變化的。在明代以前, 麒麟已經形成了如今我們看到的集獅頭、鹿角、虎眼、麋身、龍鱗、牛尾於一體的“神獸” 形象。

中國古代常把“麟體信厚,鳳知治亂,龜兆吉凶,龍能變化”的麟、鳳、龜、龍四獸並稱,號為“四靈”,而麟又居“四靈”之首。靈獸的出現,往往是與盛世聯繫在一起,所謂有王者則至,無王者則不至。

《春秋》哀公十四年:“春,西狩獲麟”,射殺麒麟被視為是周王室將亡的預兆。麒麟在明清時期也是武官一品官服飾的標識,寓意“天下平易,則麒麟至也”。

把長頸鹿當成“麒麟”,明朝盛世圖景的另類展示

傳說中的“麒麟”

由於麒麟是傳說中的“祥瑞神獸”,再加上明成祖當時剛剛親征漠北蒙古,大勝而歸,“麒麟”的到來為明成祖的統治披上了神聖的光環。

永樂十三年,正在進行第四次下西洋活動的鄭和船隊西進波斯灣,繞過阿拉伯半島,首次到訪了長頸鹿的原產地非洲東部肯尼亞的馬林迪( 明代稱“麻林國”),回國的時候帶回了麻林國使臣嚮明朝進獻的一對“麒麟”神獸。

根據當時鄭和船隊隨行翻譯官馬歡在其所著《瀛涯勝覽》一書中的描述,“麒麟前兩足髙九尺餘,後兩足約髙六尺,長頸,抬頭頸髙丈六尺,首昂後低,人莫能騎。頭生二短肉角,在耳邊。牛尾鹿身,蹄有三跆,匾口,食粟豆麵餅”,可以看出,麻林國這次進貢的“麒麟”,依然是非洲當地特產動物——長頸鹿。

對於這一次“麒麟”的到來,明朝廷同樣高規格出迎。明成祖親臨南京明故宮的奉天門迎接,《明史》中記載:“麻林與諸蕃使者以(麒)麟及天馬(斑馬)、神鹿(直角羚羊)諸物進,帝御奉天門受之,百僚稽首稱賀。”

把長頸鹿當成“麒麟”,明朝盛世圖景的另類展示

明成祖朱棣

就連一向反對“鄭和下西洋”的大臣夏原吉也撰寫了《麒麟賦》道賀:“永樂十二年秋,榜葛剌國來朝,獻麒麟。今年秋麻林國復以麒麟來獻,其形色與古之傳記所載及前所獻者無異。臣聞麒麟瑞物也,中國有聖人則至……今幾歲之間而茲瑞再至,則聖德之隆,天眷之至,實前古未之有也。”

大明天子喜歡“麒麟”的消息隨著鄭和的船隊傳了出去,在鄭和第五、第六、第七次下西洋歸來的路上,忽魯漠斯(今伊朗荷姆茲)、阿丹(亞丁)、天方國(阿拉伯)分別跟隨船隊進貢“麒麟”。據考證,明朝有史可查的“麒麟貢”共有七次,每次都與鄭和下西洋的航海活動有著直接或間接的關係。

把長頸鹿當成“麒麟”,明朝盛世圖景的另類展示

鄭和銅像

宣示物靈政治

法國學者阿里·瑪扎海里在《絲綢之路:中國—波斯文化交流史》一書中提到,明朝經常有攜帶“奇獸”的使臣到訪,而明朝皇帝懷有極大的興趣接受這些笨重的貢物,甚至在紫禁城建立了一個遼闊的萬牲園,飼養各國進貢的珍奇異獸。

對明朝統治者來說,這樣做的目的,就是通過讓大臣和平民觀賞異域進貢的奇獸,將個體對於自然界動物秩序的感受融入到對於政治權威的認同感和敬畏感中。

“麒麟”這類傳說中的“神獸”雖然是以自然動物為基礎的,但大多具有某種超自然的“德性”,往往與政治統治相關聯,且在明朝人的政治生活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可以稱之為“物靈政治”。即使長頸鹿原本並非“麒麟”的原型,但是明代統治者賦予長頸鹿“麒麟”之名,使之成為明朝“物靈政治”的基礎之一。

不屬於明朝藩屬國的忽魯謨斯、阿丹、天方國,原本沒有必要通過貢物來確立自己的統治,但基於國家利益的多重考慮,將長頸鹿作為一種外交符號,充當本國與中國之間的潤滑劑,而明朝政府則通過“麒麟”這一特殊的文化象徵,與不少亞非國家尋找彼此共同的利益和文化上的契合點。當然,明朝皇帝也希望藉助遠方諸國的獻貢,宣示仁君與瑞獸之間的物靈政治,強化明朝的統治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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