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陕北大地主家族之米脂马家的由盛转衰

陕北大地主家族之米脂马家的由盛转衰




接着上一篇文章《米脂马季的兴起》,我们继续来讲述马氏家族的发展。从清末到民国初,马家都维持着当地大地主家族的财富和地位。那是什么对马氏家族产生了重要影响呢?

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陕北地区发生着巨大的变革,一是经济上:陕北地区经过数十年的发展,人口数量剧增,尤其是米脂、绥德等人口稠密的地区,土地和人口的矛盾开始凸显,导致大多数农户土地稀少,并不能满足自身生计,需租地来耕种,这样一来,当地的租佃制度就十分发达。二是政治上:这一时期陕北地区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红色革命如火如荼地开展着,建立了陕甘宁边区政府,并着力开始实行土地革命及新政策。


陕北大地主家族之米脂马家的由盛转衰


一、家族内部的贫富差距明显

随着近百年的发展,马氏家族人口逐渐增多,随之而来的是从一大家族分成许多独立的小家,且各自经营着自己的土地和生意,由于人口的不断增多和分家,单个家庭拥有土地的数量则越来越少。比如:马家第七代人——马嘉乐在世时约有21000多亩土地,随后他的5个儿子均分了土地,一直往下传了4-5代后,每家只分得大概200亩左右的土地。

由于族内一部分家庭沾染恶习,比如赌博、吸食大烟等;还有些不善于经营生意,导致家族内一些家庭逐步从富裕走向贫穷,族内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贫富差距。根据1942年中共张闻天的著作《米脂县杨家沟调查》记载,马家53户地主家庭中吸食鸦片的比例竟然高达30%,这些家庭最后大多入不敷出,甚至要到出卖土地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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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族内部土地兼并严重

随着家族内部各家贫富差距地拉大,打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旗号,同族内部的富者利用各种方法手段开始兼并贫者的土地。例如:族内较为富裕的马维新家从1924年开始就大规模地兼并本族人的土地,且被兼并者都是其亲叔伯兄弟,尤其是以马维城的土地最多。据记录,从1921年至1941年的20年间,马维新共兼并马维城的土地多达560亩。另外,马维新从其他生意落魄或者抽大烟的族内叔伯兄弟间购买了近960亩土地。而且他所兼并的族人土地多数地质较好,土壤肥沃,属于不可多得的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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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内部的土地兼并使得马维新在1933年时拥有的土地面积就超过4000亩,而据估计当时整个马氏家族所拥有的土地之和大约在48000亩左右。

三、 边区政府的新政策对马氏家族的影响

1937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这意味着一个代表人民、劳苦大众的人民政府走向了历史舞台。当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爆发标志着全民族抗日战争的全面爆发,国共两党合作,建立抗日统一战线。我党从建立全民族统一战线的大局出发,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于是,作为陕北地主势力集中的地区,米脂县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一块试验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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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政府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政策,一方面,政府认可了地主的土地所有权;但另一方面,地主的地租和贷款利息都减少了,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马氏家族的财富收入。

为建立和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抗日民主政权规定:在未实行土改的地区,允许地主出租土地,但原则上须按照战前的原租额减低百分之二十五;承认战前的借贷关系,但年利息一般不得超过一分半,如债务人付息已超过原本一倍者,停利还本,如付息已超过原本两倍者,本利停付,原借贷关系视为消灭。中国共产党曾实行的减轻农民所受地租和高利贷剥削而不改变地主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土地政策。

然而,对马氏家族来说,对其经济利益损害最多的是边区政府推行的以"救国公粮"的名义的连年增长的税收。接下来,我们通过一组数据来看:以马维新为例,1916年,其缴税占所有支出的1.75%;1936年时,这一数字增长到5.2%;而在1940年时,也就是边区政府推行新政策后,已经达到48.01%,1941年甚至达到56.6%。当然,必须指出的是,我党制定的这项税收政策,本质上是为了抗日救国、革命以及减轻劳苦大众负担的,都是有利于国家和民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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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20世纪40年代初,由于边区政府较高的税收政策,使得马氏家族内部的土地兼并活动逐渐停滞了。与之前相比,马氏家族的地租、贷款利息减少,而其所缴纳的税收则逐年增多,这就导致其所得利益大幅度地减少,过上了"地主家也没有余粮"的紧巴巴的日子。马家之前的风光生活也将一去不复返。

地主是封建制度下农耕社会独特的阶级产物。虽然,他们对于维护旧社会乡村经济和社会秩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在新社会,他们的存在严重阻碍了国家的发展和新生产关系的建立。随着,新中国的成立,他们也将一步步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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