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交了購房認購金後,開發商遲遲不開盤,又不退錢怎麼辦?

wujianhe151


交了購房認購金後,開發商遲遲不開盤,又不退錢怎麼辦?

對於這個問題,由於題主的問題沒有給出更多的信息,所以我想從一下幾個方面來進行分析之後再一一解答吧。

我想首先得搞清楚一個問題,您交的是認購金還是認籌金?

認購金和認籌金看似只差一個字,但是絕對是兩種概念。認籌金這個比較好理解,就是繳納一點錢,排號而已,這個是對選房資格的確定,在繳納認籌金的時候,要簽署的一般是《認籌協議書》或者叫《認籌申請書》這樣的協議性文件,一般都會約定未能正常解籌情況下的退款問題,有時間有方式,也就是說如果是認籌金的話是必須要給你退還的。

而認購金的話,一般簽署的是《認購協議書》,那麼這個時候一般是對應房源的,也就是說對於樓盤的某一套房子,也是唯一的房號進行認購約定的。那麼這個時候簽署的《認購協議書》的話,一般都會對後期簽約進行一個時間約定,更重要的是會約定如果撻定(也就是你不買這套房子了),相應的認購金是不予以退還的。

開發商遲遲不開盤,那原因是什麼?

開盤對於開發商來說是大事,也是整個項目最重大的銷售節點。開盤的方式多種多樣,根據項目不同,市場環境不同,採取的開盤方式也不盡相同。有的項目開盤就是選房、而有的項目開盤只是一個儀式,而其選房過程已經在前期完成了。對於市場火熱的情況下,一般會採取開盤集中選房的方式來進行,容易形成熱銷的氛圍,形成集中式銷售;但是有的項目遇到的市場不溫不火,甚至很冷淡的情況下,也會採取來了就可以認購,可以鎖定房源,然後開盤當天只是來補齊首付或者參加個開盤儀式就行了。

一般情況下,開發商不開盤的原因大致有:

1、未取得預售證,礙於政策不得不推遲開盤。如果不開盤的原因是這個的話,那就要等待開發商的預售證辦理進度了。但是一般的如果開始認籌或者認購了(當然這個時候的認籌或者認購嚴格來說都是屬於違規操作的,但是也有些膽大的開發商仍然在這樣操作),開發商應該都在辦理中,或者因為某些資料問題,或者主管部門的審批問題暫時延遲,但是肯定正在辦理中。

2、積累認籌客戶不足,市場熱度不夠;這種可能性更大一些。因為一般的項目開盤也是整個項目銷售的開局,開局當然要搞的轟轟烈烈一點,這樣才能在區域內一炮走紅,從而為後期的銷售形成良好的開端。但是由於某些原因,客戶的意向登記並不好,人數較少,那麼這個時候,開發商也會採取技術性延遲開盤,而在再次過程中配合大量的廣告宣傳,為後期的開盤造勢,吸引更多的客戶關注並登記排號。

交了購房認購金後,開發商遲遲不開盤,又不退錢怎麼辦?

現在讓我們真正的回到問題當中來,從前面的幾個解釋之後,我想從兩個方面來進行逐一破解,為你提供最好的解決辦法。

第一種可能,您繳納的是認籌金,而你又不想要房子了,而開發商是因為預售證未取得或者認籌客戶不足導致的無法開盤。那麼你就可以跟開發商的銷售人員協商,記住這個時候他一般也不會給你退錢,但是有可能給你一些禮品作為歉意,他們的目的就是為了在開盤的時候你可以來給他們充個人數,烘托一下氣氛,然後開盤之後給你退款。這個時候,如果你是確定不想要了,其實認籌金也沒有多少,我認為拿了禮品等待他們開盤更實惠。但是如果你繳納的認籌較多或者你必須要退錢,那麼可以理直氣壯的跟他們說,如果還不退還,可以直接房管局投訴,記住這一點是把柄哦,剛才不是說了麼,認籌活動是不被房管局認可的,也就是說不論如何都是違規的,一般這樣威脅他們一下,都是會退還給你的,因為沒有一個開發商願意看到還沒有開盤就和客戶鬧僵的狀況發生。

第二種可能,您繳納的是認購金,又不想要房子了。這個時候想退錢是比較難的,但是也要分兩種情況,一是開發商沒有拿到預售證而無法開盤,這個時候,你也可以理直氣壯的和他進行理論,因為在未取得預售證的情況下認購,其實就不是違規那麼簡單了,而是違法的。仍然可以藉助房管局投訴或者媒體曝光等形式,要求其退錢;二是開發商已經取得了預售證,只是市場反應不理想,積累的客戶較少,這個時候開盤不開盤對你是沒有什麼影響的,因為你已經選定了房號了,而且嚴格的來說,是你和開發商約定了認購事實,這個時候其實開發商是能站住理的,因為《認購協議書》也是屬於一種正式的法律文件的,所以想要回就比較難了。這個時候房管局和媒體投訴的路子都可能走不通,因為人家手續是合法的啊。但是也可以採取一些迂迴的辦法,可以找開發商內部人員關係處理,這種辦法是最好的,不傷和氣;還有就是鬧了,因為開發商的售樓部都是營業場所,他們都不希望有人在這裡鬧事,而且還是老客戶,那樣的話對於新客戶的成交將會是巨大的心理影響,所以這個時候一般的開發商都會息事寧人,給你退了算了,或者在利誘你一下,給你送個大禮包,別嚷嚷了,開盤的時候你人到場,捧個人場,後面再給你處理,這樣的話,你拿了人家的禮品了,你還好意思再次鬧嗎?所以禮品還得拿,想辦法讓他們給你在開盤後把這個房子重新賣出去,拿回你的認購金,而他們還把房子賣出去了,這樣大家誰都不損失什麼,雙贏。其實這種方式也是我最建議你採取的,既能拿禮品,還能站位,如果後期他們開盤火熱的話,你可以拿著這套房子轉手掙錢哦,不過還是要在站住理的情況下,和他們私下協商一下,以免將來他不給你更名哦。

小結:其實不論遇到哪種情況,我認為還是自己要了解清楚信息,第一就是搞清楚自己繳納的是啥錢,有沒有選房,開發商有沒有取得預售證等重要的信息,然後理性判斷之後,三思而後行,爭取一個最為妥善的辦法,爭取雙贏是最好的。在此我也想多說幾句:理性處理,不能凡是就鬧,也別把開發商看成地主黃世仁,爭取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為目的;也別為這事生氣,氣大傷身,不利於自己的身體健康。


好了以上是我的觀點和想法,可能有些信息說的多了點,希望能為你提供幫助,並順利解決你的問題。我是超哥說房產,歡迎關注,如果您覺得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請給我點贊,鼓勵寫作,謝謝。


超哥說房產


交了購房認購金後,開發商遲遲不開盤,又不退錢,該怎麼辦呢?小菜認為,首先還是看你自己的置業態度,想不想繼續買?想繼續買的話,就關注下樓盤動態,如果開發商手續沒問題,就耐心地等待。如果不想買了,就想辦法退錢。具體置業意見分享如下,供參考。

第一、你的置業態度

自己的置業態度是很關鍵的。

有的買房容易反覆,今天想買,明天就不想買了,後天又想買。如果是這種情況,就建議自己一定要想好,拿出個最終的決策意見。

01、想買

如果還是想買,只是交了認購金,開發商遲遲不開盤,等得焦躁。

基於這種焦躁的情緒,想把錢退了看別的樓盤,那就沒必要,耐心等待也不失為良策。

02、不想買

如果認真思考後,確實不想買了,那就想辦法退錢。

一般來說,你交的是認購金,不是定金,不具有定金屬性,不適用定金罰則,按照法律規定是可以全額退款的。

也就是說,在法律上看,你要求退還認購金是有依據的、合法的,不管扯到哪裡,你都佔理。

第二、開發商樓盤的情況

開發商的樓盤到什麼進度了?目前都具備些什麼手續?下一步是如何安排銷售的?這些關係到你買房的問題,你都瞭解過了嗎?

01、施工進度

根據國家住建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和《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的規定,開發商要預售商品房,必須向購買人明示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且目前投資額已達項目總投資額的1/4以上。

02、樓盤手續

商品房預售的,必須具備完善的項目“五證”手續,缺少其中任何一個證,都不允許擅自銷售,也不允許收取買房人的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於購房款、定金、認購金之類的。

“五證”指的是《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當然,開發商自身是否具備合法的房地產開發資質等級也是一個需要落實的問題,這個資質是當地住建部門核發的,可以上住建部門的官網就可以查到。

掌握樓盤的施工進度,有助於認識開盤時間和交房時間,便於規劃入住時間和購置相關的家居用品。瞭解清楚樓盤的證件手續,有助於我們認識開發商銷售行為的合法性,便於我們在遭遇不公正待遇的時候,可以有理有據地維權。

第三、該怎麼辦

如果想買,開發商手續齊備,只是遲遲不開盤,估計是開發商有自己的銷售計劃,耐心等待就可以了。如果不想買了,根據不同的情況,採取不同的措施,把錢退回來。

01、如何認識認購金?

根據你的背景信息描述看,交給開發商的錢是認購金,而不是定金!

也就是說,這個錢只是一種認購房子的意向金,誠意金之類的,表示你有誠意買樓盤的某套房子,但雙方基於各自的一些考慮,都沒有將這個錢上升到定金的高度。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如果你不想買了,終止認購協議,協議不存在了,付款和收款也就沒有依據了,開發商就必須要全額退還所收的款項,這個款項的法律定性就是不當得利。

02、需要注意的問題

可能你不是專業的法律人士,對相關事實的法律認識不一定準確,基於這個因素考慮,小菜建議你仔細再看下認購協議的內容約定。

(1)確認協議內容

再次確認一下認購協議內容,看你交的錢是認購金,還是定金?這點很重要。

①如果是認購金,根據認購金的法律屬性,協議終止後,開發商全額退錢就是沒商量的。

②如果是購房定金,或者在達到一定條件後,認購金自動轉為定金,那就要仔細分析條件約定,看目前這個約定的條件是否已經成就。

條件成就,就是定金,適用定金罰則的規定;條件沒有成就,認購金還是認購金,不具有定金屬性,不能按定金罰則處理。

(2)確認樓盤手續

再次確認樓盤的手續,對於接下來維權和退款都是至關重要的。

①開發商有“五證”

有“五證”的話,開發商就可以合法預售,可以合法收錢。

在這種情況下,需要處理的問題就是如何退錢?也就是確認認購金的法律屬性問題。

②開發商不具備“五證”

“五證”不全的,不得預售,不得收錢!

在這種情況下,不管你交的錢是認購金,還是定金,都不用管,開發商不得收錢,僅憑這一條就可以把錢全部拿回來了。

03、具體怎麼辦?

通過上面的分析,我們已經很清楚,在哪種情況下可以無條件要錢;在哪種情況下,需要區分好認購金和定金。

這些都搞清楚後,剩下的就是如何針對性地採取維權措施。

(1)協商

找開發商協商,最好是找銷售主管之類的中高層領導,一般銷售顧問都沒有退錢的權限。

根據情況,有理有據地表達自己的要求,協商能解決是最好的。

(2)投訴

向住建局、行業協會等開發商的主管部門、監管部門投訴,把自己遭遇的情況,收集到的開發商樓盤手續材料,一併向投訴部門反映,理性投訴,尋求救濟和幫助,一般都很有效。

(3)曝光

媒體曝光之類的,還是有效的。

小菜有次跟個朋友吃飯,他中途接到個電話,就是買房人投訴開發商的,喊去曝光,在他們當地電視臺曝光後,後來問題還是解決了。

(4)司法救濟

兩個途徑,經濟實力強,時間充裕,證據確實充分的,訴訟解決;經濟實力偏弱,時間有限的,可以去尋求法律援助。

綜合全文分析,小菜認為,面臨你現在的情況,首先是落實好開發商“五證”手續情況,再來確定下協議內容,確認認購金的法律屬性;根據這些確認後的認識,最後決定具體採取什麼類型的維權措施。理性維權,合理合法地保護好自己的利益。


房壇法菜


這個總體來說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開發商沒有《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這個時候退不退房主要取決於你,無論你給開發商交的是什麼錢(定金、訂金、房款、誠意金等等只要是用於購房用途的),你不想買了,開發商無條件給你退,開發商不退,你拿著購房手續到當地得房產管理部門投訴,不但給你退錢,開發商還得面臨處罰;當然你要不想退,那就只有等了,如果可能的話你還可以和開發商談談給你些額外的補償之類的什麼,但可能性很低,主要取決於你的手腕。

第二種,開發商已經取得了《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如果你交的是定金,則不能退,如果是訂金,可以退。如果開發商在取得《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後遲遲不開盤,你先要找開發商問清不開盤的原因,如果你不能接受,可以找當地的房產管理部門諮詢(《房地產管理法》沒有明確規定開發商在取得《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後多長時間內必須開盤。但是一般情況下10天左右開盤,具體還要看開發商視市場的情況,以及自身是否有什麼特殊的安排)。如果開發商無正當理由遲遲不開盤,則當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會給開發商下達《限期開盤通知》的。

希望上述回答能幫到大家。


StoneRoc


這個問題比較簡單,而且大部分開發商都會這麼幹,

沒開盤之前先預售,收意向金,鎖住客戶,這個也是大部分開發商的計策。

首先,您先確定好,您交的是定金,還是訂金,如果是第一種,那就是開發商有權利不退您,因為是這個是確定下來的事,如果是第二種只是訂金,而且沒有任何國家認可的正規發票,

這種情況我可以給您分析為,第一個人情況,個人情況就是說是當售樓處銷售人員,他幫您算的費用最後從他那成交的,所以他忙活了很久,他不會輕易讓您退的,因為這個都是他的錢,他的飯碗,如果您退了,他是沒有任何提成的,甚至還會收到處分,所當您讓您提出退房的時候、他肯定會嚴辭拒絕,告訴您不能退,退不了,而且很堅決,

但是這個您也不用擔心,直接去找他們就好。

還有第一個定金,您先確定好確定銷售許可證沒有下來,也就是常說的五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以上的證缺一不可,少一個就是不得對外公開銷售的包括預售,

所以我個人問題進去協商解決,如果一而再再而三的,阻攔甚至耍無賴,那就就找報社曝光,找房管局房管局市場監督科投訴。

最後應該會給您退的,

希望我的回答會幫助到您,謝謝,喜歡可以關注我[微笑]




夏濡默


你好很高興能回答你的問題,我是一名專業的房地產經紀人,希望我的答案可以幫助你。

1.從你發的信息可以看出這個樓盤沒有開盤,這是一個很重要的信息,為什麼他沒有開盤,那說明他還不具備合法銷售資格,所以這時候你可以要求退錢,開發公司不敢不退。

2.如果開發公司不退錢,你可以到房管局舉報,一次不行兩次,這樣迫於房管局壓力他也會給你退。

3.如果他們還不退。你就可以坐在售樓部裡,不吵也不鬧,你就影響他銷售就行。如果他們敢對你動粗你就可以報警。

希望你早日買到合適房子。

在買房子過程中一定選擇大開發公司,有品牌。有口碑,能按時交房的。省的以後操心。



有趣小米粥


逐項分析 可以參考:

1、開發商五證齊全的情況下:你說的認購金指的是認籌金(或意向金)還是定金,這是有本質區別的。你可以看下你收據上怎麼寫的,或者協議上怎麼寫的。認籌金是可以無條件退款的。但如果是定金就退不了了。

2、定金退不了的前提是開發商五證齊全,尤其是最後一個證:銷售許可證,簡稱銷許,有了這個證,開發商才能賣房子,否則不能銷售。如果開發商沒有銷售許可證賣房子 可以舉報投訴,比如房管局 規劃局 市長熱線或者媒體。

國家各種約束開發商的政策都有,但有些地方尤其是小城市,基本很難落實。根據你的描述,你可能買的是所謂提前內購房,開發商剛拿地,什麼手續都沒有的情況下,就找各個單位或者私人賣房,以低價和提前選房為噱頭引誘購房者,等錢交了以後,開發商遲遲達不到銷售條件或者甚至遲遲不開發商更甚者跑路。所以買房還是要買手續齊全的。


醉醉生


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在交定金時如果約定了簽訂正式合同的期限,可以要求開放商在約定期限內履行簽訂合同的義務;如果期限屆滿開發商仍未簽訂合同,可以主張解除合同,由開放商雙倍返還定金,並返還首付款;也可以起訴至法院要求開發商簽訂合同。

  如果未約定簽訂合同的期限,隨時可以主張對方簽訂合同(書面主張),但需給開發商必要的準備時間,期限屆滿後開發商仍未簽訂合同,可以主張解除合同,由開發商雙倍返還定金,並返還首付款;也可以起訴至法院要求開發商與您簽訂合同。

  《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第四款“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第一百一十五條“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金石城信


.下認購金之前,先了解小區是不是正規開發商開發的,五個證件是否齊全,房源開盤時間,和自己下的認購金是定金還是訂金還是認籌金,關係到能不能及時退款。

1.遲遲不開盤,可百度下小區是不是預售證還沒批下來。

2.親自去新盤瞭解原因,能否給出開盤時間,

3.如開盤時間不確定,協商又不給退錢可致電住建部投訴。


樂有家甘錦紅


開盤前一般交的是認籌金,這個是可以退的。

您交付認籌金前,會簽訂“認籌意向書”並取得收據。在“認籌意向書”上面一般會有關於退款的說明,您可以看看。另外收據上也會註明“認籌金”字樣。

其次,開發商未開盤,是否是因為未取得“預售證”還是其他原因,如果未取得“預售證”,在鄭州這邊,房管局有規定,開發商是不允許以任何形式收取款項的,你可以找房管局投訴。

最後,建議你拿著證明資料先找開發商溝通解決,如果解決不了,可以找媒體或律師,您這種情況很少見,在“房住不炒”的背景下,各地房管局對開發商管理都非常嚴格,而且認籌金是可以退的,所以在鄭州很少聽說開發商不退,只是有的退款週期長而已!

放寬心,不是大問題,祝你早日解決!

希望可以幫到你[微笑]


鄭州購房助手


房地產企業未取得預售許可證前,不允許對外銷售。收了認購金(定金?訂金?未明確說明)也是打了擦邊球(變相收款)。如果不想繼續購房,找開房商協調退款,如仍購房也可索要賠償。否則,可向當地政府熱線或開發主管單位(開發辦公室)投訴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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