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0 民國時期 老師的工資收入到底有多少?

跟現在動輒上百萬的研究生相比,民國時期讀得起書,上得起大學的本來就不多,大學教授也不過是寥寥

數千人。1931年冬,國聯教育考察團來華考察後指出了當時的大學教師人數:“1912年之大學教師,不過229人,1916 年即增至420人,今日又十倍於此數矣。”

而就這數千人,多是學有所成,留學歸國,正趕上當時的政府重視教育,陸續出臺政策,規範了國立大學教授的分級制度薪俸制度,給予教授高薪政策,文人們才放棄當官,教授們才有錢買書、做研究。

民國時期 老師的工資收入到底有多少?

《中國小說史略》魯迅

值此教師節之際,今天就來說說民國時期大學教授的工資。

民國時期 老師的工資收入到底有多少?

三次出臺政策 規範大學教師工資

  • 1914年7月6日,教育部頒佈了《教育部直轄專門以上學校職員薪俸暫行規程》,對大學校高等師範學校及專門學校的學校職員和大學專任教員、大學預科專任教員、高等師範學校專任教員及專門學校專任教員的薪俸進行了初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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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大學專任教員,月支180至280元;大學預科專任教員,月支140元至240元;高等師範學校及專門學校專任教員,月支160元至250元。

  • 1917年5月3日教育部公佈了《國立大學職員任用及薪俸規程令》,規定國立大學的職員有校長、學長、正教授、預科教授、助教、講師、外國教員、圖書館主任、庶務主任、校醫及事務員等,並對各自薪俸數額做了詳細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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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27年9月,南京國民政府頒佈《大學教員薪俸表》,規定大學教員薪俸分教授、副教授、講師、助教四等十二級,並制定了相關的薪俸指導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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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時期 老師的工資收入到底有多少?

由上列三表可知,除校長外,大學職員分為教務、事務兩種類型,相同等級的情況下,教員的收入要遠高於事務員。此外,相同等級外國教員的工資也要遠高於國內教員。

公立大學 多循此制度發放薪資

北京大學為例,1917年4月,周作人受聘暫任北大國史編纂處編纂一職,月薪120元,後擔任北大文科教授,月薪“教授初級為240元,隨後可以加到280元為止”,這與教育部規定的本科教授最高工資為280元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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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8月,胡適被聘為北大文科教授,他在10月25日的家書中寫道,“適在此上月所得薪俸為260元,本月加至280元”,剛入職便升至教授最高薪俸,使得胡適不禁感嘆“適初入大學便得此數,不為不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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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遠先生通過對北大薪俸存根等相關檔案資料的蒐集,系統地整理出

北京大學1919年到1920年間一些主要教員的薪俸,為我們瞭解當時大學教員的收入水平提供了重要參考:

► 各科學長薪俸為每月300元或350元(如文科學長陳獨秀300元,理科學長夏元瑮(音同立)350元,法科學長王建祖350元,工科學長溫宗禹300元);

► 教務長馬寅初280元;

► 圖書館主任李大釗120元;

► 一些著名的教授胡適朱希祖辜鴻銘劉師培等均為最高薪俸280元,教授最高級之下以20元為級差次第減至180元;

► 預科教授為160元或140元;

► 助教50元至100元不等;

► 講師由於按時計薪,不同教師收入也不盡相同。

總的來說,大學教員,尤其是大學教授,作為社會的上層人物、作為高級知識分子,享有很高的社會地位和經濟待遇,其工資收入甚至高於大部分官員

就全國而言,經濟、政治、文化發達地區(如北京、上海等地)大學教員的收入要高於其他地區,公立大學教員的收入要高於私立大學,但這些收入差距是依據一個基本標準,控制在一定的範圍內的,“在此標準上,各高校結合學校經費情況自身需要以及所聘教師的學術水準

社會影響等,對其待遇進行調整。”

貧民一年花一百 教授一月掙二三百

當時的月工資,一個普通警察2元,縣長20元,國小老師可以拿到40元,大學教授則更高。辛亥革命前後,錢玄同、劉半農等人,月收入都在200至300元之間。因此,也就可以理解為什麼郁達夫在北京擔任經濟學講師的時候,抱怨自己的月薪只有117元了。

一個月拿兩三百元的薪水,在當時是一個什麼樣的概念呢?我們先來看一下當時北京城一般人的生活水平。

1912年左右,北京“一個五口之家如果每年收入達到100元,相對來說便能解決溫飽。”

1920年左右,北京一個“四口之家,每月12元伙食費,足可維持小康水平”。

也就是說,對於一個社會基層四五口家庭生活,年收入100元就可基本解決溫飽,年收入150就可維持小康水平。

民國時期 老師的工資收入到底有多少?

而對於

社會中等三四口家庭來說,當時有人專門為其列了一張預算表,其中包括“房租十元,煤三元,工役三元,米四元,油二串,鹽一串,菜一串,雜用十串”,這些雜用包括“菸酒、茶水、應酬、剃頭、洗澡、閱報、閱書種種用費”,這樣的預算合計每月“至少要三十多塊錢”。據此標準,一些高級技工、中學教師、報社編輯、記者以及一些政府科員等人群可以過上中產階級的生活。

民國時期 老師的工資收入到底有多少?

至於政府高官和大學教授等高薪階層,其收入超出普通民眾達數十倍,生活水平之高自不待言。

同時,參考當時的物價,也不是很高。

新建的有軌電車路線,以天橋為中心,繞城一圈,從宣武門到崇文門,車票只要8分錢1元可買8斤豬肉,或者舒舒服服地吃一份一湯三菜的西餐,包括麵包、黃油、果醬、咖啡,還有一些小吃;2元可買一袋上等麵粉;北京城內一座8~10間的四合院房租每月只需20元左右。

魯迅一度租住在磚塔衚衕18號,三間正房月租金只要8元。當時北大文學院長

胡適購置一輛小汽車,耗資500元,只相當於他一個月薪水。1936年,顧邵因為考慮每日往來於城內的北平研究院與西郊燕京大學之間十分不便,也購小汽車一輛,每月支付司機的薪水是20元

寫書 翻譯 各種外快拿到手軟

除教書的薪水外,當時的教授有的在政府機關擔任職位,領著公務員的薪水,還有一大部分時常在報刊上發表言論,著書立說翻譯書籍,所拿的稿費也不少,有的甚至超過了教書的收入。

魯迅早年經蔡元培介紹,由臨時大總統任命為教育部僉(音同千)事,後又兼任教育司第一科科長

(兩個職位相當於現在的副處級幹部),此後在教育部任職14年,每月有200多元的收入。

1920年末,魯迅開始在北京大學文學院作為講師兼職授課。此後還在北京高等師範學校北京女子師範學校等大學和高中中兼職授課,最多時,曾同時在8個學校同時授課。

1924年,魯迅授課薪資和稿費收入的總和開始超過他在教育部的工資。之後他在上海時,曾只依靠版稅、稿酬和編輯費為生,這時候他每月的收入已經達到了500元以上,可以說收入相當高了。

民國時期 老師的工資收入到底有多少?

魯迅、蕭伯納、蔡元培在上海(左起)

魯迅的弟弟周作人在散文希臘語上造詣很高,其在當北京大學文學院教授的同時稿費收入也不菲。1921年周氏兄弟(魯迅和周作人)合作翻譯了《日本現代小說集》和《現代小說譯叢》,每冊10萬字,由商務印書館出版,共得稿費1000元

民國時期 老師的工資收入到底有多少?

民國時期 老師的工資收入到底有多少?

周作人回憶,他在“九一八”事變之前的北平與胡適有過“賣稿的交涉”,所謂交涉其實就是由胡適出面,幫他把翻譯稿件推薦給出版商。最後一次是周作人翻譯的《希臘擬曲》,共有4萬字。譯稿由胡適薦給文化基金會的編譯委員會,所得稿酬是

每千字10元,一共400元。也就是說我們今天看的希臘神話,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周作人翻譯的。

民國時期 老師的工資收入到底有多少?

1923年,蔡元培為抗議北洋軍閥政府,發表《不合作宣言》,辭去了北京大學校長的職務,舉家赴西歐。為了解決生計問題,他接受了商務印書館的邀約,

編寫師範和高中所用《哲學綱要》等教科書,同時還為《東方雜誌》撰寫論文及雜記,每月能夠拿到300元的固定收入,這已經和普通大學教授的收入持平了。

民國時期 老師的工資收入到底有多少?

正是多了收入這一重的保障,所以當時的很多教授,能夠毫無顧忌地宣稱“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橫眉冷對千夫指”。

在第34個教師節來臨之際,祝各位老師節日快樂!也希望各位老師能桃李滿園!未來,不僅希望教師工資待遇逐步提高,還願孤燈下文人的傲骨,能夠將自由民主精神發揚光大。

民國時期 老師的工資收入到底有多少?

圖部分源自網絡,文摘自《民國教授的經濟生活》、《民國初期各階層的收入水平與生活狀況》、《戰前中國大學教師薪俸制度及其實際狀況的考察》、《魯迅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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