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一位近三十年的老员工,工作能力一般,现已无法胜任本职,劝其离职不干,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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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工龄三十年的老员工,这本身就意味着面临退休的问题了,他要做的不是工作表现有多突出,对公司的贡献有多大,

他的唯一诉求是安安稳稳的工作直到正式退休。所以,对于这种类型的员工,企业想要通过劝退的方式使其主动离职,这是不现实的。

对于这部分类型的员工,他们基本上不会选择主动离职的。企业要追求效率和效益,员工也有一定的个人诉求,这种情况下,最好通过“协商一致”方式解决,有以下集中途径:

①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给老员工合法足额的经济补偿金。三十年的工龄可以领取到一笔不少的经济补偿金,且企业可以帮忙为其办理好档案转移及以及失业保险金的办理。

②办理内退手续。对于未满五年即可正式退休的员工,企业可以协商一致,为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只需要为其正常缴纳五险一金,每月支付一部分退养生活费用即可。

③协商进行岗位调整。对于胜任力不足,工作效率低的老员工,企业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调整其到合适且胜任的工作岗位,这样双方都能得到满意。

作为一个企业,既要追求经济效益,也应承担一部分社会责任,对于几乎贡献了自己的一生的员工,企业应该给予其一定的保障,不能过河拆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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