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公司為員工承擔個人繳付的社保費計入“管理費用”可以稅前扣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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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說結論:不可以。

2、從下圖可以看出,單位承擔“單位部分”的社保,個人承擔“個人部分”的社保。單位統一繳納“單位部分”+“個人部分”的社保,然後從應發工資中扣回“個人部分”社保。

3、兩種情況下的會計分錄(以下圖為例,“單位部分”社保金額40097.4元,“個人部分”(紅框)社保20814.04元,合計60911.44元)

(1)單位承擔“單位部分”社保,但不承擔“個人部分”社保

借:管理費用-職工社保 40097.4

其他應收款-個人社保 20814.04

貸:銀行存款 60911.44

注:個人社保20814.04在實際發放工資時通過貸方轉銷,不進入損益,不影響利潤。

(2)單位承擔“單位部分”社保,也承擔“個人部分”社保

借:管理費用-職工社保 60911.44

貸:銀行存款 60911.44


注:“個人部分”社保也進了管理費用,影響了利潤,在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時,需要作納稅調增處理,具體見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A105050表《職工薪酬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以本例數據填列)。從下圖可以看到,賬載金額為單位社保+個人社保金額,稅收金額為單位社保金額,差額20814.04為個人社保部分,不允許扣除,作納稅調增,增加應納稅所得額。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五條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範圍和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准予扣除。

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範圍和標準內,准予扣除。


李智敏註冊會計師


“承擔”跟“繳納”是兩個概念,不要弄混淆了。不要以為單位每個月給你發工資,從來沒有問你要過,應該由自己承擔的社保,就認為是單位在為你承擔社保。

社保不是一種保險,而是工作者必須要繳納的五種法定保險的統稱,包括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其中,前三種保險,是需要單位和個人共擔的;後兩種保險,是完全由單位承擔。然後,大頭保險是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

如果大家有拿到過自己的工資條,就知道,基本工資+績效+各種補貼-扣款,構成你每個月的應發工資總額。再減掉五險一金、個人所得稅後得到的結果就是每個月實發的金額,打到你工資卡的金額。

工資條上,雖然減掉五險一金,但並不是說五險一金就是完全由自己承擔。而是減掉的數字,只是由個人承擔的部分。


有些單位會在工資條上列示的更加清楚,個人承擔社保多少,單位承擔社保多少,這樣的就知道每個月打到你醫保卡里面的總金額是多少。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基本工資3000,績效4000,單位承擔的社保2000,個人承當的社保1500,個稅200,那麼實際拿到手的錢只有3000+4000-1500-200=5300。

2000是完全由單位來承擔,並且由單位直接向稅務局繳納,所以全額計入費用,這一塊是毋庸置疑的。

員工個人承擔的社保部分,單位只是代扣代繳,也就是從應實發工資總額中扣除。

本應該給員工發3000+4000-200=6800,然後員工從中拿出來1500去稅務局繳納個人社保部分;變成了單位發工資的時候,先從應付工資總額中扣下來1500,單位去繳納單位承擔搞的社保部分的時候,一併代繳員工承擔的社保部分。


無論是由誰來繳納,最終承擔員工個人,所以賬務處理的時候,肯定是不能計入公司的損益。

如果可以計入管理費用,發工資的時候又是按照不扣個人承擔社保部分發的,那麼就會掛出來“其應收款——社保”,而且這個金額會越滾越大。


財經奧迪特


我知道的一個情況是:有些單位在開業初期,給合夥人、股東都沒有正常發工資,但是五險一金是正常繳納的,比如說,按照8000元的基數給每個人交社保和公積金,但是這個錢無論是公司承擔部分,還是個人承擔部分,都是從公司的基本戶自動扣款繳費,另外個稅也按照8000這個數字來正常申報的。這種情況下,請問這個怎麼做賬?後面公司經營好了,沒發的欠發的工資還是要正常發的,到時候怎麼來處理好一點?另外這種情況在彙算清繳的時候,有什麼需要特別的注意事項嗎?請大牛指點,謝謝!


ameslan


這肯定是不行的,都說是員工該承擔的部分了。社保繳納的繳費單上也是清楚註明單位繳納和個人繳納的。單位只是代員工繳納,需要從員工那把這筆款收回來的。單位替員工繳納的部分,是做在“其他應收款”中的。是不能計入“管理費用”的,不能計入又怎麼能稅前扣除呢?非要這麼做的話,就是偷稅漏稅了


七億安


樓主你好,根據我們國家的個人所得稅法,所有每一個人的這個社保的扣除都是應在稅前扣除的,也就是說扣除社保部分,這一部分是不計入個人所得稅的。

所以你所在的公司在扣完這個社保之後。然後工資基數大於國家規定,目前是3500元的提成點,如果超過3500元的話才會扣稅。

所以至於你說的計入管理費用,我不太理解是什麼意思,但是國家規定社保扣費的這一部分是不計個人所得稅的,所以說樓主大可以放進。

今年我們國家要大幅提高個人所得稅的起徵點,至少要在5000元以上,可能最多也就是7000元左右。當然,也就是說,扣完社保還要拿到7000多元左右,工資的人群應該是不扣個人所得稅了,這對咱們廣大的工薪階層來說是一個好消息。


社保小達人


看了許多回答,都一邊倒的說不能扣……所以,我不能不多說幾句,正確的答案應該是:

遊戲而已。你想它可扣它就可扣,想它不可扣它就不可扣……

這僅僅是個戲法……

對於高手,都是手中沒刀而刀在心裡。(非常簡單的處理,但不宜公開在這裡回答,不然稅局就會又叫我幫忙想法子追稅的了)


皇家師爺


企業支付的社保費用能抵扣嗎?所得稅稅前能扣除嗎?我們一起來看看政策:


EXCEL福利領取方式:見下圖

有些會計恐怕想都不用想,不能抵扣,從未聽說社保費用能抵扣進項稅的。確實,增值稅的原理在於抵扣鏈條,上環節徵稅,下環節抵扣,社保費用本身不涉稅,當然也不存在抵扣一說了。

所得稅稅前扣除沒有問題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規定:“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範圍和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准予扣除。”

但是可以扣除的這部分是企業承擔的部分,個人繳納的和企業沒啥關係。

接下來,再看看標題問題:我單位幫個人承擔了其應該要繳納的社保,那這部分社保企業能稅前扣除嗎?其實弄清楚這個問題,你看看這張圖片就清楚了。

從圖片可以看出,我們明確個人承擔的社保本身不是企業列支的成本費用,企業列支的人工成本無非就是企業應該承擔企業部分的社保公積金以及應發工資。

至於個人部分的社保,本身應該由個人負擔的,不存在由企業稅前扣除這一個說法。

我們再從分錄上看看。假如工資10000,個人應繳納的社保2000

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工資 10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 10000

發放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10000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 2000

貸:銀行存款8000

代繳納個人部分社保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2000

貸:銀行存款2000

你看,個人部分的社保本身沒有列支在企業費用裡面,企業對個人部分社保僅僅是代扣代繳,企業實際支出10000銀行存款,列支的就是工資費用。

其實,企業幫個人部分的負擔個人部分社保2000,我們可以分兩種情況來看待。

1、如果企業不扣,你自己交了2000社保,然後把這2000再拿到單位報銷,讓單位負擔,單位也答應給你報銷。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 2000

貸:銀行存款 2000

那麼這種情況下,企業實際成本列支了10000+2000,那麼這2000是不允許稅前扣除的,因為不是企業合理的成本支出,屬於個人負擔的。

2、企業告訴職工,公司給你負擔個人部分社保,工資10000,個人社保2000,公司給你發12000,這12000公司列支為工資,那麼當然都可以稅前扣除了。

所以,同樣是負擔12000支出,同樣是幫助員工負擔個人部分社保,一個就能扣,一個就不能扣。

能扣是我們把他看做工資,幫個人承擔個人部分社保變相增加了其扣費前工資費用,這些一併作為企業工資成本列支。

不能扣,是我們單獨讓員工報銷,單獨列支為費用,這當然會被認為是無關費用,不得稅前扣除了。


以上為個人愚見,以稅務政策為準。


價值會計人


公司為員工承擔個人繳付的社保費計入“管理費用”可以稅前扣除嗎?

在這裡說一下,首先,個人繳付的社保費用應由員工個人承擔

其次,即使公司為員工承擔了,也不能計入管理費用,而應該計入營業外支出

最後,這部分費用是不能夠在所得稅稅前扣除的。

其實,這種做法和公司承擔員工的個人所得稅是一個道理,都是不能夠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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