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女方執意離婚,而且不要孩子,不出撫養費,而且更不管不問,請問是什麼心理?

青衫煙雨暮歸客


這個世界上真的有不要自己孩子的女人嗎?有,就像這個生命從沒在她的人生中出現過一樣。

佳穎職中畢業就出門打工了,在打工期間認識了她的前夫。那個時候的佳穎只覺得這個男人疼她,要什麼就給她什麼,所以即使還沒有到法定結婚年齡,在父母反對的情況下都跟男人走到了一起。

沒過兩年就生了孩子,孩子出生之後,兩個人的矛盾徹底 爆發。男人指責佳穎不帶孩子,每天只知道出去玩。佳穎則指責男人沒本事,一直賺不到錢。

沒多久,佳穎認識了一個男的,對她挺好,不在乎她生過孩子。佳穎把孩子丟給了前男友就跟這個男的跑了。

兩個人本來就沒有結婚,本來想著等孩子到了上幼兒園的時候再去補結婚證,現在也沒有必要了。

這個世界上並不是所有的女人都能夠很好地完成母親的角色的,為了孩子隱忍,為了孩子努力經營婚姻。

總有一些女人即使不要孩子,對孩子不管不問也要離婚的。她們都是什麼心理呢?

一、自己都還是個孩子,沒有轉換為母親的角色

像佳穎她自己都還是個孩子,早早地就生了孩子,但是在她的意識中自己都還需要別人很多很多的愛,又怎麼去給別人愛呢?

一個年輕的母親,還是愛玩愛鬧的孩子的時候,離開自己的孩子的時候或許會有片刻的不捨,但是隻要外面的誘惑足夠強大,很快便會忘記心中那僅存的一點不捨和痛。

二、我還年輕,孩子還可以再有

那些執意離婚,並且對自己的孩子不聞不問的女人,大多數都很年輕,對於她們來說,自己身體還很好,孩子以後還可以再有。

所以可以狠心地不去看自己的孩子,不出撫養費。

三、不想跟前夫有任何的瓜葛

如果女人自己沒有條件帶著孩子離婚,而女人對前夫及其家人又特別深惡痛絕的話,順帶會波及自己的孩子。

即使想看,也只會偷偷地去看。因為女人不想讓男人知道孩子是自己的軟肋,不想被男人用孩子相要挾。

四、執意離婚,要麼死心,要麼是外面誘惑太大

很多男人都覺得女人跟自己有了孩子之後,怎麼也不可能狠心地跟自己離婚了吧。有這個想法的男人儘早打住。

如果一段婚姻讓女人收穫的只有委屈和傷痛,總有一天女人會從裡邊清醒。而孩子,有能力的女人會努力爭取自己帶著一起離開,沒有能力的女人更談不上給撫養費,因為她可能連自己都養不活。

還有一個可能就是女人已經有了新的目標,而帶著孩子會成為其中的障礙,所以只能選擇忍痛割捨。

請不要把母愛想象的過於偉大,人終歸在愛人之前更愛自己。當孩子、當現在的婚姻跟自己的未來有了衝突的時候,人的自我反應便會選擇自我保護。大多數的母親都會舐犢情深,但是依然還是會有少部分的女人選擇了接受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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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女人其本質是極端的自私無情無義且貪婪的。不管你平時怎麼關心愛她,婚後她一旦出軌情移她就會不顧一切的要求離婚,不要孩子也不願意給孩子生活費,但她會提出要分財產。

離婚後她如願以償了,她和情人結婚了,請你相信。她們過不到一年,等熱情期過後她們會吵架打架,原因有三:一、以前她倆是偷偷摸的相處,互相不對對方承擔經濟和家庭責任,交融起來很浪漫很刺激。但現在她離了和他結婚了她們可以公開的天天在一起了,沒了那份緊張神秘,感覺也就平淡淡了。二、再婚後她一擔再和別的男人接觸,就會引起他男人的強烈不滿,因為你在有丈夫的情況下能和我偷交,難道你現在就不會再去偷別的男人?女的會感到委屈,我連丈夫和孩子都不要了和你結婚你還這樣對待我。三、請你相信一點,這種女人她連自己親生的孩子都不要,她這輩子還會真心去愛誰?!過不到三五年她必定會在吵吵鬧鬧中再次離婚。不信你就看著你周邊你認識的這種女人的最終結局。這種女人再離婚的可能性達到85%。剩下的那15%沒離的也是被這男人打怕之後屈服了的女人。總的來說,這種女人一生都沒有好下場,還有的會再婚再離三四次,她會很後悔和第一任丈夫離婚。

離婚後的男人帶著孩子一般不會很快再婚,離婚反而會激發男人的動力,這樣離婚後的男人最後事業成功的很多,再婚選的老婆也會比前妻年輕漂亮也會再生個孩子。生活過的會比先前還幸福。前妻的孩子知道了他媽媽的作為後,長大爭氣有出息的佔多數,自暴自棄禿廢的很少。認她媽的也不多。


觀音菩薩的伴郎


這種女人正當年時對兒女不聞不問,一點都不盡當母親的義務。到了兒女長大成人了,她就舔著臉要求兒女贍養她了。

我的一個同事就是這樣,他前妻跟他離婚的時候,他女兒才一歲多一點。他前妻分了他們的財產以後,就再也沒有來看過女兒一次。別說什麼給撫養費之類的,連個人影都找不著。他女兒也是他姐姐幫忙辛苦帶大的,前後二十多年都以為他前妻不在人間了。當然他也再婚又有了一個兒子,兩口子感情挺好的,小日子過的很是幸福。

然而有一天的晚上,剛結婚沒有多久的同事女兒,給同事說有一個五十來歲的女人找她,說是她媽媽。並且給她編造了一個悲情故事,當年是被迫離開她的。現在身體不好了,求女兒收留她。

同事一聽也很生氣,但是他尊重女兒的意見,讓女兒看著辦吧。當女兒的肯定不幹啦,在她呀呀學語的時候,當母親的就拋棄了她。她連當媽的是啥樣都沒有印象,更何談收留她媽?於是她拒絕了這個女人。

最後這個女人把女兒告上法庭,法院駁回了她的訴求。這件事情當時在我們單位搞的沸沸揚揚的。

所以說對於這種絕情自私的女人,首先要和她籤一個協議:你不養孩子,以後也少來要求孩子養你。


2689春天的花兒


自私的心理!

我一哥們在外打工養家,他老婆在家帶孩子,送孩子上學後就無所事事了。結果勾搭上一個男人,那個男人家裡馬上拆遷,讓她跟我哥們離婚去跟著他。

也不知道她怎麼想的,真的跟我哥們鬧離婚,孩子房子什麼都不要,什麼都不管,淨身出戶堅持離婚。以為那個男人能給她多好的生活。

跟了那個男人一年多後,真的拆遷了,聽說賠了六套房,三百多萬。她高興極了,見人就誇她自己有眼光。可是拿到拆遷款不到一個月時間,那個男人就把她甩了,然後找了一個年輕漂亮的張羅著結婚了。她跑去找那個年輕的女人,說她是小三,男人直接一耳光把她打出來,說她也不看看自己是個什麼貨色,還妄想進他家門。

這個女的此時才幡然醒悟,到處哭訴。

被甩了以後竟然妄想回來找我哥們,我哥們看都不看她一眼,說她自己選擇的路,自己活該。

她又起訴我哥們,想要分房子。最後在眾多證據面前也沒成功。

後來她孩子都叫她滾,說丟人。

現在不知道怎麼樣了,聽說是天天混跡各種棋牌室。

一個女人,對自己的孩子不管不問,一定是非常自私的人才能做的出來!就算是男人出軌,犯了大錯,女人傷透了心,大多數女人走的時候一定會帶走孩子。就算一時所迫不能帶著孩子,沒法養活,那也會時常關注,一定會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去給孩子更好的生活。

她要離婚,又不管孩子,可以看出這個女人有很大問題。以自我為中心,自私且自利。

自作孽不可活!





立青姐姐


女方執意要離婚,不要孩子,還不要撫養費,而且不管不問,這事我最有感悟! 我是今年四月離婚的,我們離婚前有一年是冷戰期,她出軌了,跟別人跑出去了一年,還把她的五六萬塊錢都讓別人花了,這一年她還起訴跟我離婚過一次,我承認這兩年沒有照顧好她,生意失敗,還欠了十萬的外債,但家裡我是儘可能的照顧好,她沒有上班,我是每個月都會固定給她3000--5000不等,我從沒花過她一分錢,可能是我給她的太少了,她才會出軌跟別人吧,最後執意要離婚,我們離婚的時候她說明不要兒子女兒,就要車,房子還要一半的財產,最後我把房子過到兒子名下她才沒有要房子,就把車開走了,我現在除了車也沒有什麼能給她,離婚幾個月後聽說她被那個男人甩了,她還託親戚來跟我說想讓她回來,我沒有同意,也不是不同意,她只是沒有親自來跟我道歉,我才會說不同意,畢竟還有兒子女兒,現在真的不想說什麼感情了,只有掙錢,有錢才能穩定家庭。


那些年zt


女方執意離婚,不願意要孩子,說明婚姻已經破裂。

有可能是男方讓女方徹底失望,或者是女方已經出軌。

夫妻一方,有提出離婚的權利,但是女方不願意要孩子,對孩子不管不問,說明女方是個利己主義。

女方不願意出撫養費,這是違反法律規定的。

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離婚後,不撫養孩子一方,不出撫養費,另一方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起訴的方式解決。

另一方,不出撫養費,除非情況特殊。情況特殊具體是指:

1. 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而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又能夠負擔,有撫養能力的。

2. 給付方因違法犯罪被收監改造或被勞動教養,

3. 直接撫養子女方再婚,繼父或繼母願意承擔子女撫養費的一部或全部。

個人認為,成年人結婚離婚是自由的,但是作為父母,應該盡到法定義務,如果女方對孩子不聞不問,拒絕支付撫養費,男方可以督促女方行使應盡的義務,雙方可以約定,撫養費可以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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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觀天下


女人執意要離婚,不要孩子不出撫養費,這種女人不多,但是肯定有,可以肯定的是,除去有迫不得已的情況(當然這種情況極少),絕大多數出現這種行為的女人,應該是對丈夫對孩子沒有什麼感情了。


有一個女人,她與一個男人屬於未婚同居吧,那男人對她極好,經常給她梳頭髮,她半夜要吃酸辣粉男人跑遍全城去給她買,她給那個男人生了一個漂亮的女兒。後來她孃家人要50萬彩禮,男人拿不出來,她就拋下還沒有滿月的女兒跟孃家人走了。從此後對這個女兒不管不問,沒有一句問候,沒有看望過一次,男人給她發女兒的照片,也沒有任何迴音。


這是不是很讓人無法理解?更奇葩的還在後面,這個女人後來又跟過兩個男人,都是生了孩子之後就音信全無了,孩子不管,撫養費更不可能了。

這種人應該屬於比較自私只想自己過好日子的那種。可是現實往往打臉,所以不斷的換人,只是苦了可憐的孩子。


風清清之雲淡淡


說的跟我前妻一樣,二十多年沒上過班,出去上班一年多就跟別人鬼混在一起。我打110抓得現形。然後她還有臉起訴離婚。在法院還不承認。結果法院判她淨身出戶。她不願意給孩子撫養費。我說你給不給撫養費是你對孩子的態度。沒有你的撫養費,我就是要飯也能養活孩子。不到四年的奮鬥,現在我逼上眼。孩子以後的生活也不愁。


不棄不離愛


離就離誰怕誰啊,既然她那麼狠心,也別怪咱無情無義。女人狠起來毒如蛇蠍隨他去吧,管他什麼心態。都是人誰離了誰都能活,當初我老婆有了外遇要離婚我毫不猶豫的就同意了而且只要孩子給我我什麼都不要。三十年我一個男人帶著女兒又收養一個貧困地區的男孩又當爹有當孃的過來了,現在孩子們都有了自己的家,我一個人獨步人生雖然孤獨,孤獨背後是清淨。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都不要依附別人活著。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吧。人要活的有志氣,有骨氣。


鍛鍊38


女方什麼都不要都不管,有其想法,其覺得無牽無掛一身輕,方便第二次婚姻。可以騙男方自巳是初婚,即使男方知道是二婚,很多男方都不希望養育妻子前夫的孩子,如果妻子有前夫的孩子,後來在現夫孩子共同生活中會產生很多矛盾。我去年調解的一宗婚姻糾紛案就是這樣:女方僅一兒,17歲,高中,建有12o平米三層樓房。另一男人喪妻,有二兒,有樓房,修麼託。女欲離婚嫁他,請我寫離婚狀並代理訴訟。丈夫不同意離婚。經我調解,兒子任其選擇與誰生活,一切財產歸男方,女方不負責兒子生活教育費,後丈夫同意協議離了婚。現女方嫁給了修麼託的,已生一女兒,有房住,過得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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