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如果在會計和出納二者選一個財務責任人,哪個更合適?

順通財稅段賢明


看到這個問題,估計很多人都在想,當然是會計了。因為出納工作有侷限性,會計瞭解全盤賬,但是,實際上萬事沒有絕對。我還真見過幾個特別的例子。當然了,也不是一下子成為財務負責人,因為一般在成為負責人之前,還是需要走過一段路,除非公司特別小,也就不需要這麼複雜的崗位設置。

先說出納上位的一個真人真事,從中我們看看要衝上去,需要有什麼條件,或者說,什麼樣的人合適。

陳某某,出納工作5年,直接勝任財務主管,職位僅次於財務負責人。我特別瞭解了下,這個人被破格提拔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 雖然職位是出納,但是自己主動承接了很多工作,也有一些輪崗換崗的機會,對於其他的財務職能,她也比較熟悉,而且她的個人學習能力和溝通能力都不錯;

2. 深得單位各個領導的信任,因為有過換崗的經歷,有了更多跟領導接觸的機會,給老闆們都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3. 出現了一個機遇。之前一直從事出納工作沒有升職,但因為換了一個財務負責人,需要有個對財務瞭解的人來輔佐,所以立馬就升了她。

當然了,這僅僅是一個個例,但是,卻也包含了一定的共性:

1. 領導喜不喜歡你。

有時候領導覺得你合適,你就是最合適的。領導覺得你合適,還會給你提供更多的機會去學習鍛鍊。

2. 自身的綜合能力。

一個人要獲得提拔,打鐵還需自身硬。自己需要具備較強的綜合能力,包括專業能力、溝通能力、帶領團隊的能力、處理問題的能力等等。

3. 一個合適的契機。

如果沒有換領導,恐怕這位同學很難有出頭之日。所以,要看在當前機遇下,誰更合適。

回到問題,會計和出納,誰更合適,一看綜合能力,二看機遇,看看誰在當下的環境下最合適。不過筆者認為,不管是出納還是會計,要勝任財務負責人,恐怕都為時過早,還是在管理崗位上歷練過渡一段時間更為合適,當然,如果公司規模確實比較小,也可以考慮。

以上財會小童觀點,歡迎一起探討。


財會小童


選擇財務負責人與其從事會計或者出納崗位沒有多大關聯,與業務發展的規模、在企業中不同的層級及主要領導對財務作用的認識有很大關係。

1.一般的財務負責人主要考察幾個因素。

(1)財經業務的熟悉程度。

(2)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3)必須能夠堅持原則。

2.作為高層財務負責人,有幾個因素要考慮。

(1)對外一定的協調融資的能力。

比如企業在市場上不同的發展階段,必然會有不同的資金需求,財務負責人就要牽頭做好這一塊的工作,推動企業業務的發展或者防範重大的資金風險。

(2)對公司主營業務的理解能力。

對主營業務,沒有很好的理解,肯定不能夠為主營業務服好務。

(3)財務分析能力。

有較強的財務分析能力可以發現數據後面的本質為高層決策提供更有力的依據。

(4)組織管理能力。

就是帶團隊的能力。

3.如果企業主要領導認為財務就只是賬房先生,那就只要考慮信得過和能記賬就行。


披薩烘焙師


如果在會計和出納兩者中選擇一個財務負責人,常規來說會計更適合,但是並沒有明文規定,出納不能擔任財務負責人。

財務負責人是一個單位財務工作的重要核心人物,他除了具備一定的會計專業知識能力之外,還應該有一定的財務管理與組織協調能力。有時,這種組織協調能力比專業知識素養顯得更為重要。

會計法規定,擔任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應該具備中級會計師職稱或者從事會計工作滿三年以上,對於從事過何種會計崗位並沒有明確要求。

由於會計負責單位的日常核算工作,其會計理論知識體系、實際工作經驗相對豐富,對於如何組織單位的會計核算,進行財務管理,佔有更大的優勢。

而出納由於經手業務較為簡單、單一,其專業知識理論體系的掌握,特別是實踐工作經驗欠缺,在未來的職業發展道路上,沒有會計職位的專業優勢。

但是,出納人員經常與各部門業務人員打交道,相對來說,其溝通協調能力又要教比會計人員佔有優勢。

因此,一個單位到底是選擇會計或者出納來當財務負責人,更主要的還是要由個人的素質來決定。

無論是會計或者出納,管理思維以及組織協調能力較強者,應該更適合擔任財務負責人。


財務意識流


如果在會計和出納選一個財務負責人的話,還是選會計合適。

出納員只是負責公司貨幣資金的保管和登記資金的帳簿,不涉及其他會計崗位。有侷限性。

會計必須具備會計專業知識,熟悉國家會計法、稅法、審計法等,才能勝任本職工作。會計對出納撐管的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賬負有核兌和監督責任。

公司財務負責人要求必須具備較強的領導能力,全面掌握會計各個崗位與運作,熟悉國家有關財務方面的法律法規,較強的對外交往能力,對內對外協調能力,帶領公司財務團隊完成公司財務部任務。




秋後的風906


出納!資金的進出流向都經出納 之手!生產經營的過程就是資金流動的過程,也是會計管理監督的過程!一位稱職的出納他經驗稱得上總帳!


天山上的小草


《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規定,“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任用會計人員應當實行迴避制度。單位領導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至於其他單位是否實行會計人員迴避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範》沒有明確規定。

從以上可以看出:對國有企業來說,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財務負責人,財務負責人不能兼任出納,親屬也不可以。對其他單位雖沒有相關規定,但最好參考以上規定。

意思就是,不管會計還是出納誰的能力強,和這一點沒關係,出納是不能兼任財務負責人的,這是強制規定。


馬哥財經


會計管賬,出納管錢。短款了出納賠,納稅出錯了,會計責任。


常德十九哥哥


流水賬管理型企業出納就可以了,如果有更高的要求那還是會計更合適。至於說那種由於該出納兼職了很多其他工作深得領導信任各方好評的,那怎麼任命和他是出納沒什麼關係。


秋水共長天80720087


沒有會計經驗的培訓下就可當出納了,會計需要具備全面的財稅知識,我覺得這個問題應不是行內人提的


ping006


建議選會計,畢竟實際操作中。會計從業者需要做的事情更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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