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鄭州小、初、高孩子轉學、休學、復學指南,家長速看


鄭州轉學需要什麼手續?近日,有家長留言諮詢中小學轉學問題,小編今天就將鄭州市各階段轉學、休學、復學流程整理如下,希望對有需要的家長朋友們有所幫助。

鄭州小、初、高孩子轉學、休學、復學指南,家長速看

鄭州市小學階段如何辦理轉學?

具體辦理轉學所提供的手續請諮詢孩子就讀小學所在區教育局。鄭州市普通中小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要求,利用全國學籍系統做好基礎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籍管理工作。

流程:轉出學校網上發出申請,轉出學校同意轉出進行網上審核,兩個學校的教育主管部門審核通過。

鄭州市教育局、市內九區教育局諮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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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初中階段如何辦理轉學?

辦理條件:

1. 初中非畢業年級市區範圍內跨行政區全家搬遷者;

2. 因父母調鄭工作,需在鄭就讀者;

3. 需到市區以外學校就讀者。

申報材料:

1. 初中非畢業年級市區範圍內跨行政區全家搬遷者;需提供全家戶口薄、房產證及轉入學校開具的轉入證明。

2. 因父母調鄭工作,需在鄭就讀者,需提供父母調令、全家戶口薄、房產證,原就讀學校開具的轉出證明,轉入學校開具的轉入證明。

3. 初中階段需到市區以外學校就讀者,需提供原就讀學校開具的轉出證明,轉入學校開具的轉入證明。戶口薄原件及複印件。

鄭州市初中階段辦理流程:

(一)鄭州市市內九區學校轉學流程

1. 接收學校在《鄭州市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網上發起轉學申請並打印轉學證,接收學校網上審核,加蓋學校公章。

2. 接收學校上一級教育主管部門在《鄭州市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網上審核並在轉學證上加蓋公章。

3. 轉出學校在《鄭州市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網上審核並在轉學證上加蓋公章。

4. 轉出學校上一級教育主管部門在《鄭州市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網上審核並在轉學證上加蓋公章。

(二)轉出到鄭州市市區以外學校辦理流程

1. 轉入學校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發出轉入申請並提供轉學證明、蓋章。

2. 轉入學校上一級教育主管部門蓋章並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審核。

3. 轉出學校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接收審核,同時在《鄭州市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網上提交轉出申請並打印轉學證,加蓋公章。

4. 轉出學校上一級教育主管部門在《鄭州市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網上審核並蓋章。

(三)鄭州市市區以外學校轉入市區學校辦理流程

1. 轉入學校在《鄭州市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同時發起轉學申請、審核打印轉學證並加蓋公章。

2. 轉入學校上一級教育主管部門在《鄭州市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網上審核並蓋章。

3. 轉出學校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網上審核並蓋章。

4. 轉出學校上一級教育主管部門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網上審核並蓋章。

普通高中階段如何辦理轉學?

辦理條件:

1. 高中階段需到省內(省外)其他學校就讀者;

2. 河南省內(省外)學校學生到鄭就讀者。

申報材料:

1. 高中階段需到省內其他學校就讀者,需提轉入學校開具的轉入證明。

2. 河南省以外學校學生到鄭就讀者,需提供原就讀學校開具的轉出證明、學業考試成績證明、學生戶口薄(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鄭州市普通高中階段辦理轉學流程:

(一)河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省內跨地市轉學流程:

1. 接收學校在《河南省普通高中綜合信息管理系統》發起申請,打印紙質轉學證明(加蓋公章)同時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發起申請;

2. 接收學校縣區教育部門審批(省網及國網),紙質轉學證明(加蓋公章);

3. 接收學校市級教-育-部門審批(省網及國網),紙質轉學證明(加蓋公章);

4. 轉出學校審批(省網及國網),紙質轉學證明(加蓋公章);

5. 轉出學校縣區教育部門審批(省網及國網),紙質轉學證明(加蓋公章);

6. 轉出學校市級教育部門審批(省網及國網),紙質轉學證明(加蓋公章);

7. 鄭州市市區內普通高中之間學生不允許轉學。

(二)河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省內本地市跨縣區轉學:

1. 接收學校在《河南省普通高中綜合信息管理系統》、《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發起申請,打印紙質轉學證明(加蓋公章);

2. 接收學校縣區教-育-部門審批,(省網及國網)紙質轉學證明(加蓋公章);

3. 轉出學校審批,(省網及國網)紙質轉學證明(加蓋公章);

4. 轉出學校縣區教-育-部門審批,(省網及國網)紙質轉學證明(加蓋公章);

5. 市級教-育-部門審批,(省網及國網)紙質轉學證明(加蓋公章)。

(三)河南省普通高中學生跨省轉出流程

1. 接收學校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提交轉入申請並在紙質申請表加蓋公章。

2. 接收學校上級主管部門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網上審核並蓋章。

3. 轉出學校在《全國中小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同意轉出審核,並在接收學校開具的紙質申請表上加蓋學校公章。(同時在《河南省普通高中綜合信息管理系統》提交轉出申請,家長或學生持學生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到教-育-局辦理相關手續。)

4. 轉出學校主管教-育-部門完成轉出流程。

(四)河南省普通高中學生跨省轉入流程

1. 接收學校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提交轉入申請。

2. 接收學校上級主管部門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網上審核。

3. 轉出學校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審核並蓋章。

4. 轉出學校上級主管部門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網上審核。

5. 接收學校在《河南省普通高中綜合管理系統》提交轉入申請,學生持學生轉學證明、學籍檔案及學生戶口本原件複印件到學校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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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普通中學休學、復學指南

因病假辦理休學手續須由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因事假辦理休學手續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相關證明,向學校提交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報學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核准後,發給休學證明。

休學期限一般為1年,原則上不超過2年。學生休學期間保留學籍。休學期滿仍不能復學的,應當由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向學校申請延長休學期,經學校同意,報學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核准後,可繼續休學。

學生休學期滿或休學期間要求復學的,由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校提出申請,因病休學的還應當提交縣級以上醫院認定治癒或認定可以正常學習的證明,經學校同意,報學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核准後,即可復學。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當及時督促學生復學,督促無效的由學生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送學生復學。

學校對準予復學的學生,按照接續學業原則安排就讀年級。

學生到境外就讀的,應當憑有效證件到現就讀學校辦理相關手續。回到境內後仍接受義務教育的,應接續原來的學籍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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