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0 在中國古代,為什麼有時候清官比貪官更加可恨?

信仰清官是中國古代社會里的一大特色,千百年來,平常老百姓對於清官那是喜愛有加、樂此不疲,廣泛而長期地口口相傳,使得這種信仰甚至形成了一種文化。比如包拯、海瑞等著名清官的名字,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吧?即使三歲的小孩也是耳熟能詳。但是在中國古代,為什麼說有時候清官反而比貪官更加可恨呢?

在中國古代,為什麼有時候清官比貪官更加可恨?

晚清小說家劉鶚拋出一種觀點,認為清官最大的毛病就在於道德上有一種絕對的優越感,這使他們覺得自己所作出的所有判斷和行為都問心無愧,從而容易陷入自以為是,甚至剛愎自用的境地。做事所憑恃的只是道德上的居高臨下,現實情況、世俗人情一概被他們斥之為鄉愿。很明顯,這種心態是極其有害的,往小的方面說,比如聽審刑獄時,容易濫用刑罰、草菅人命;往大了說,對國計民生無所補益,反而會誤事。為什麼會這麼說?

在中國古代,為什麼有時候清官比貪官更加可恨?

我們來看看士大夫(乃至皇帝)對於清官的評價往往集中在一個“刻薄”二字上。這個“刻薄”意義很廣,既包括用法嚴苛,也包括對屬下和部民苛責,還包括在施政中偏執、強硬,不近人情。我們都清楚清官的為人一般都是道德完人,有道德潔癖,對人太過苛責,如果別人不能達到他們的標準,就一概斥為泥豬、癩狗、汙穢小人。這種心態導致他們在施政中用法嚴苛,而這一點卻恰恰是老百姓推崇清官的原因。清官是整個社會大加提倡的道德楷模,但是在現實中卻不見容於官場,這確實讓清官們百思不解、苦惱不已!

在中國古代,為什麼有時候清官比貪官更加可恨?

你比如名吏汪輝祖曾以自己為官數20多年的經驗提出了忠告:清不可刻。清只是治術的一端,並不足以解決現實中的所有問題。誠如康熙皇帝所言:“清而寬方為盡善。朱子雲:居官人,清而不自以為清,乃為真清。”這並非是鄉愿之言,而是對清官愛之深、責之切的期許。

在中國古代,為什麼有時候清官比貪官更加可恨?

所以,我們將清廉寄予個人道德修養,本身就是悲劇,討論是清是貪就沒有意義了。當今之世界,凡相對清明的國家,無不是以完善的制度和嚴格的執法來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推動社會進步,如此我們還需要清官嗎?貪官還有市場嗎?

你們說是不是這個道理?對於“清官比貪官更可恨”這個問題,你又是怎麼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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