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軍用步槍和民用步槍有什麼不同?

宇宙無敵小小酥


其實沒有民用步槍和軍用步槍這個區分,這個所謂的民用步槍,其實就是按照各國的槍支法,關於民用槍支的規定,進行改裝,閹割掉槍支的部分功能罷了。

通常來說呢,很多國家對於全自動射擊武器都進行了限制,比如限制彈匣容量、限制射擊方式等,差不多也就是這樣。比如軍用的AR15,能單發、三連發、全自動,這裡就把AR15所有槍型都放一起了,不細分是哪一款了。而民用的AR15,就只能讓你單發射擊,當然,你有三級火器持有證的就當我沒說。

以美國加州1989年通過的突擊武器控制法為例吧

裡面要求,半自動步槍不允許使用可拆卸彈匣,只能使用固定彈倉,但是也不能超過十發,不允許裝榴彈發射器、抑制器、消音器等,總長不能超過30英寸(76.2公分),不能有手槍前握,那些握把基本都不行,可伸縮式槍托也不行。而關於突擊步槍的規定就是,不允許連發,只能單發半自動射擊,供彈具也不能超過十發。

他這個法律其實也是一直在變,比如美國1934年的國家槍支法,自動射擊的槍械都是不允許的,可以射擊打三連發的槍他都會給你視作機槍。不過我們可以看到,主體都是沒變的,就是關於武器射擊方式和容彈量進行管制最多,而且,美國很多州基本都差不多,以前也有15發的供彈具的管制,現在又進一步減少了。

通常來說呢,美國的槍擊案,大多數都是非法改裝的步槍,改成了全自動射擊的了,彈匣換成了大容量彈匣,有一些州,十發以上就是大容量彈匣了,等著罰款或者坐牢吧,有的甚至還會判刑,重罪。當然了,美國還有很多州是沒那麼多規定的,但是你槍該是單發還得是單發。

所有的這個槍械的民用款,最主要的其實就是改成單發罷了,把槍管子改成法律允許的,你說你一個小老百姓,拿著可全自動射擊的步槍到處瞎跑啥,掛個榴彈發射器是要造反麼?


軍武文齋


Rifle〔步槍〕/別名“來復槍”一種肩射長管槍械。
步槍/ Rifle出現的時候是沒有軍民用之分、軍民用之分是近現代的事情了!


(軍版M16突擊步槍工作原理)

(民用/ A R系列槍械與軍版M16)

軍版步槍與民用步槍結構上、工作原理上沒有區分、只是在部分功能上人為的製造了必要的“限制”。
運動步槍也屬於民用步槍(體育比賽用小口徑運動步槍)

以美國為例:美國是世界上普通公民可以擁有槍支的國家、美國公民擁有槍支已經氾濫成災……

但是、美國各個州對公民擁有槍支是有不同的嚴格規定和法律法規。
(在美國市場大受歡迎的中國產56式半自動步槍/美國民用外貿版本、5發彈容量、單發射擊)

美國對公民擁有槍支基本法律規定:民用步槍彈匣容量不能大於3~5發、不能連發、不能有消聲器、消焰器、防火帽……

(SL民用步槍就是“HK”公司在軍版G36基礎上改裝型號、基本結構、外觀一致只能使用專用10發彈匣、特殊設計凸起限制塊無法使用G36彈匣和彈鼓、單發射擊、價格1400~1800美元一把)

(軍版G36突擊步槍)


(中國產民用“建衛-5”/55式小口徑0.022英寸運動步槍、前身為前蘇聯時期生產的TO2-8運動步槍)

(美國超市武器專櫃銷售的民用步槍AR15)


(民用AR15的軍版型號M16A4)

以上簡單介紹了軍版與民用步槍的不同之處和區別、一些軍版步槍生產廠家為了滿足國際市場民用步槍愛好者的需要、根據各個國家法律規定、基本上都採取保持軍版步槍外觀一致的前提條件下、對發射機構、槍彈進行了必須的改制以滿足“槍迷”/“軍迷”們玩槍的慾望……


孔乙己亂彈


關鍵是錢!全自動一扣突突突……那全是錢!

所以普通民眾也就買個手槍、半自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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