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新规:老赖确无财产可执行将删除失信信息,你怎么看?

瓶子里的女人


14年中旬家中购买了一辆宝马,当时裸车价42万,自己出了20%首付款,汽贸垫付10%,共计30%首付款。

因汽贸垫付10%首付,所以在偿还银行月供的同时需要偿还汽贸垫付款,汽贸垫付款分十个月还清,每个月8000。银行3年,每个月也是8000,合着前十个月每月需要16000元。

14年底,也就是偿还汽贸和银行月供6个月后,家中因生意亏损,名下财产全部变现强制过户与债主,生活掉入绝境当中,父母也被迫离异,信用卡和车贷无力偿还。

18年7月,汽贸把我和父亲起诉至法院,车主是父亲,我是担保人,我负有连带责任。每个月8000偿还汽贸,偿还5个月左右,还欠汽贸40000元。但汽贸起诉我们的金额为60000元,具可靠消息称,汽贸和法院有关系,当然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多给他两万就当补偿汽贸了。

去法院后,先偿还汽贸60000元,每个月还6000,履行了三个月后,没想到因为失信,我也被辞退了。

我是1993年出生的,大学毕业后,18年刚刚步入职场,本可以有个美好开始,不幸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官一而再再而三让我履行合同,但我一家人真的有心无力。

父母已经年过60,债务几百万,全家人的重担都在我身上,没房没车一身债务,看到新出台的政策,对于我们这种并不是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家庭来说,也许是一丝希望吧。


chingggggg


可以删除的话,真正的老赖该钻空子,为了打倒真老赖,你们这些假老赖就牺牲自己一下吧!

有个大老板十几年前,欠我妈妈1万多元钱到现在都没还,告法院都没用,他名下就老家一间破房子,但他城里好几套房好几辆车呢,就因为不在他名下不算他的财产。


卫海卫海


完全丧失偿债能力者,就该如此。企业有破产制度,个人也应该有。

欠债原因多种,举一个例子,比如借钱。

一个人开口找我借一万块,那么,我自然要评估此人的信誉以及能力,还有自已承担损失的能力。

能力不足就不借,既然借了,在心理上就要做好承担一定风险的准备。一旦对方还不上,穷尽合理合法的手段,对方仍无能力偿还,那只能到此为止。

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是文明社会的文明行为。


用户2020984273264


这个事首先要对老赖有个准确的定位,我认为不是所有的欠债人都是老赖。有的人确实是因为投资失败或经营不善导致破产,对这样的人应给予正确定位,让他们东山再起。有的人恶意转移资产财产,有钱不还。对这样的人应该严肃处理。


平安是福33536


确无财产可执行,你可以适当放行其他方面的限制,但是删除失信信息又有些过分了,毕竟记录这个信息的主要目的就是让人知道他的过往有没有失信行为。

没有财产可以执行,他本人也没有办法改变。但是成为老赖是他的选择,他必须为此付出代价。最少要让他俩知道他曾经做过这样的事情。

就好比各种违法行为都要留下案底一样。


我看不惯你我就怼你


确实无任何财产了 删除失信人信息 是非常人性化 主要目的还是让他们去挣钱还债 不是处处打压限制让债务沉淀终身为目的


李论天下16212417


我双手欢迎,让那些确实无偿还能力的人轻装上阵继续奋斗,多去创业自救,减轻压力,减轻社会治安压力,人性化管理社会,社会会更加和谐。再说老赖也是银行,有钱富豪创造出来地,不调查评估就放贷,为了赚利息去放贷,它们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孙守锋1


如果真的是这样,应该说是中国社会的一大进步,但是债务不能免,让他去奋斗。有钱了才能还。


南宁正宗老友粉


不应删除老赖的信息,老赖必须千方百计还帐,除非老赖死了,也应保留十年再删除。


何庆彬2


应该、身无分文了、又不是有钱不还、还能如何、你还要他命不成?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再逼急了和你拚命怎么办、努力创建和谐社会本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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