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禁渔期+疫情期,夹江一男子违法捕鱼被处罚

禁渔期+疫情期,夹江一男子违法捕鱼被处罚

3月1日零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

是乐山境内天然水域的春季禁渔期

年初以来,多数群众都响应号召待在家中积极防控疫情,但总有人闲不住想外出,甚至在河道内电捕鱼。

近日,夹江县公安局甘江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新民村盘渡河内有人正在实施非法捕捞行为,接到报警甘江派出所的民警随即赶到现场。达到现场后民警远远就看见河道内站着一名男子正在捕鱼。

民警在男子身上发现了非法电捕鱼的整套设备。经查,男子姓辜,今年45岁。

禁渔期+疫情期,夹江一男子违法捕鱼被处罚

夹江县公安局甘江派出所副所长魏科军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辜某这种以放电的方式捕捞水产品,不管是不是禁渔期,都属于违法行为。

禁渔期+疫情期,夹江一男子违法捕鱼被处罚

经过民警的普法教育,辜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保证自己绝对不再实施非法捕捞的行为,并承诺会购买一些鱼苗在适当的时候进行放生。目前,辜某已经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也在进一步的办理之中。

禁渔期+疫情期,夹江一男子违法捕鱼被处罚

电鱼对鱼类资源的破坏是毁灭性的,鱼群不分大小,不分种类被"一网打尽",而且被电击过的鱼,其繁殖能力、鱼苗质量、存活率都会大大下降,会造成鱼类资源的衰竭甚至灭绝,还严重破坏河道生态环境。

警方提示

在防控疫情的同时,警方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辖区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全力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夹江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全民共同努力,对非法捕捞行为请市民及时举报。举报电话:5662547。

(记者:张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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