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古代中、英兩國的“幼主託孤”,雖大環境差別,卻有異曲同工之妙

何為“託孤”?

“託孤”向來指把留下的孤兒相托給別人,後面衍生到統治階層的先主薨逝,新主尚幼的統治新格局現象。中國古代就有非常多的“幼主託孤”現象,如白帝城託、曹操託孤給司馬懿;這幾乎成了一種種比較常見的政治現象,對於政權的穩定過渡具有重要意義。三國時期,作為蜀國與吳國政權的奠基者,劉備和孫策通過“託孤”這一行為,保障了政權的穩定,並對政權今後發展確立了方向。

那麼輻射到全世界的,各種政權林立之下也不乏這種現象,如中古時期的英國,在嚴格的君主世襲制度下,幼主在位屢見不鮮。英國版的幼主託孤一方面能夠成為化解當下王權危機的手段,另一方面則伴隨的是貴族權臣輔政攝政,最後乃至於圍繞爭奪皇權運行主導權的偏房政治群體崛起。

古代中、英兩國的“幼主託孤”,雖大環境差別,卻有異曲同工之妙

英國亨利三世版託孤與中國“白帝城託孤”狀況

(一)以亨利三世為案例的英國版本“幼主託孤”

在中古英國,諾曼征服之後的數百年間出現幼主的情況也不少見:三百餘年間,就有6位國王是幼年即位,由臣下代治的幼主期累計將近50年。比如說第一位幼主亨利三世的情況是有效化解當時政治危機的典型。1216年英王約翰在內憂外患中突然病亡,他9歲的兒子亨利倉促繼位,是為亨利三世。

中古英國首次進入了一個幼主時期。亨利三世登上王位時的環境可謂內外交困:法國大軍壓境,國內貴族為亂。然而沒過幾年,險些被法國的路易王子從約翰王手中奪走的英國王位便在一位幼童手中重新穩固。曾經起而作亂並迫使約翰王簽署《大憲章》的貴族們也很快各安其位,之後十餘年內零星的叛亂企圖再也沒有對王位本身構成威脅。英國幼王的即位是諾曼征服以來前所未有的無奈之舉,但卻成為驅除外敵、結束內戰的重要轉折。

本來英國貴族聯合法國王太子路易反叛約翰也屬無奈之舉,他們對約翰漠視其權利特別是不履行《大憲章》的做法忍無可忍。但在當時的“家天下”觀念下,沒人敢於推翻國王並取而代之,因而只能設法扶植一位有王位繼承權的人“合法地”取代國王。

幼主繼位是中古英國嚴格的世襲君主制的體現。幾位幼主繼位的權利基本沒有受到質疑,他們登上王位不但沒有造成政治混亂,有時甚至成為化解政治危機的契機。這一現象的背後,是中古英國王位屬於王族一家的“家天下”觀念的深入人心,以及王位的長子繼承製度的日臻成熟。

古代中、英兩國的“幼主託孤”,雖大環境差別,卻有異曲同工之妙

亨利三世

(二)以三國時期為案例的中國版本“幼主託孤”

縱觀中國古代歷史,“託孤”這一政治現象屢屢見諸於各種史書、小說、文人筆記之中,與此相關的文章、詩詞不勝枚舉。然而在這些形形色色的“託孤”故事中,劉備“託孤”的故事是最為人們所熟知和稱道。如《三國志·諸葛亮傳》中所載:“章武三年春,先主於永安病篤,召亮於成都,屬以後事,謂亮曰:君才十倍曹丕,必能安國,終定大事。若嗣子可輔,輔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

出現“白帝城託孤”現象其實和中古英國亨利三世繼位時的政治狀況及其相似,都是面對內憂外患的危機。

因為漢獻帝建安十九年(214年),在成都被圍多日後,劉璋出城投降,於是劉備遂全面佔領益州,初步實現《隆中對》中定下“跨有荊益”的戰略目標,但其統治區域並不穩固。首先是孫權因不滿劉備借荊州不還,派呂蒙率軍襲奪長沙、零陵、桂陽三郡。接著是曹操平定漢中,遣夏侯淵、張頜屯駐漢中,屢次侵犯益州邊界。沒過多久,荊州就因關羽被孫權偷襲大敗而失去,與此同時,蜀漢政權因長期處於戰爭狀態,對於統治區域缺乏有效的治理,不時有叛亂髮生。

面對這種內外交困的情況,為了保證劉禪能順利繼位,政權能平穩過渡,劉備從蜀漢政權所面臨的局勢和繼承人兩個方面進行了一系列的謀劃。

古代中、英兩國的“幼主託孤”,雖大環境差別,卻有異曲同工之妙

白帝城託孤

被扶持的幼主當政時期,王權應當如何運轉?

國王(君主)年幼不能主政,因此幼主即位後的首要問題就是如何建立可靠的機制來維持王權的運作。

(一)英國王權運轉:攝政代治與三頭共管,再到宰相專政

譬如在第一位幼主亨利三世的幼年期,就先後經歷了攝政代治、三頭共管和宰相專權三個階段,其背後既有各種勢力間務實的妥協與合作,也有激烈的鬥爭,此時的制度安排和革新,在後來的幼主期內得到了效法和完善,所以它具有非常客觀的利弊雙面性。

是從亨利三世即位時,面對內外交困的局面,國王陣營中的貴族們推舉德高望重的馬歇爾總攬國務。並在在1216年版的《大憲章》中,他首次被稱為“攝政”,英國也第一次有了一個國王之下、宰相之上的官職。但是又不得不面對生老病死的問題,1219年馬歇爾去世後,沒有人再具有他那樣的地位和號召力,於是攝政一職也隨之而終。隨之出現了以教皇、宰相和帝師“三頭共管”的新格局,這種分權的局面很容易出現因意見相左的爭議,他們之間往往會因為勢力變化和政見不同矛盾重重。

隨著複雜的的國內外鬥爭使三頭政治難以持久,先是教皇被迫離職,緊接著帝師也退出了權力圈子,就剩下宰相赫伯特一個人成為了當時英格蘭朝政的實際操縱者。

古代中、英兩國的“幼主託孤”,雖大環境差別,卻有異曲同工之妙

(二)蜀國王權運轉:諸葛亮的權臣之路

劉備“託孤”就顯得非常從容,先是讓諸葛亮穩定住成都局勢,接著在將遠離蜀漢政治中心,長期擔任犍為太守的李嚴調至身邊,並作為諸葛亮副手共同輔佐劉禪。劉備通過遺詔對進行叮囑劉禪。《諸葛亮集》載:“朕初疾但下痢而……惟賢惟德,能服於人。汝父德薄,勿效之。可讀漢書、禮記,閒暇歷觀諸子及六韜、商君書,益人意智。”

其次,明確在遺詔中要求劉禪“汝與丞相從事,事之如父。並將軍政大權全部交由諸葛亮負責,《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載:“建興元年,封亮武鄉候,開府治事。傾之,又領益州牧,政事無鉅細,鹹決於亮。”從而避免劉禪與諸葛亮之間的權利爭鬥。最後,早在劉備稱帝前後,就將可能威脅到劉禪繼承的劉封賜死。同時,通過讓劉禪迎娶張飛長女並立為皇后,確保了最早跟隨劉備的豪強集團能夠全心全意的輔佐劉禪。

究其原因一來諸葛亮深受劉備信任,且其長於內政,曾長期負責協助劉備處理政務。當然在蜀漢政權內,諸葛亮是荊州集團的代表人物,屬於外來者。倘若只有諸葛亮一人為“託孤”大臣,劉備擔心在其死後政權內部會出現分裂,故需要一個屬於益州本土集團的人物來平衡和緩和內部局勢。三來北上伐魏,中興漢室,一直以來都是劉備的夙願和目標。而在蜀國內部,能夠在其死後繼續推行這一目標,並且有能力整合蜀國內部力量去實施的只有諸葛亮一人,因而只有以諸葛亮 為“託孤”大臣並給予足夠大權達成這一目的。而之所以選擇 李嚴為副,協助諸葛亮共同輔佐劉禪,而非其他如吳壹、黃權等人原因。


古代中、英兩國的“幼主託孤”,雖大環境差別,卻有異曲同工之妙

異曲同工之妙:“幼主託孤”策略對中古英國和蜀國整體政局的雙面影響

可見“白帝城託孤”與英國亨利三世“託孤”時的格局不同:亨利三世是在比較突發的情況下突然登位,然而劉備 “託孤”是精心策劃的,他不僅要考慮集團內部的問題,還要考慮應對外部軍事威脅的問題。因此才會在“託孤”時選擇諸葛亮為主,李嚴為副,且一人主政,一人掌軍的模式。

亨利三世的繼位顯得比較突然,後來也主要是通過權臣攝政或成立貴族攝政委員會來代行王權的。但這種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緩解過去國王與貴族間的權力之爭,貴族廣泛參政保證了虛王時期的社會安定。在這種體制下,國王政府的運行一般會更加高效,在國王內府作用下降的同時,擺脫了國王個人隨意操控的各政府部門在功能的專門化和人員的職業化等方面的發展趨勢都很明顯。當然,這也導致貴族攝政制度也是逐漸形成的,在幾個幼主期內有不同的操作形式,但總的趨勢是越來越成熟和制度化。

而蜀漢是先主選擇出兩股勢力來共同輔政,主要是蜀漢建國前後的歷史背景因素:首先,兩漢來,“外戚(后妃)+皇帝”的二元政治權力結構一直合法存在,但到漢末又在董卓、曹操的發展下轉變為“權臣+皇帝”的新的二元體制。當然不可否認的是,劉備死後,諸葛亮在蜀漢的權力地位達到頂峰,這可被視作漢末以來權臣政治的繼續發展。實際上諸葛亮進入劉備集團後,也並非自始至終都得到絕對的信任與重託,相反,一直存在著分享並制衡其權力的其他因素。幾乎和中古英國後期宰相赫伯特專政一樣受到貴族影響,諸葛亮在事實上已成為類似的“權臣”,但是也需要受制於其他階級的限制。

古代中、英兩國的“幼主託孤”,雖大環境差別,卻有異曲同工之妙

雖然雙方出現“幼主託孤”整體時局和政治制度不同,卻通過這個手段達到了異曲同工之效果和結果:一來顯然和歷史上中國“家天下”繼承權的觀念影響的,二來幼主託孤可以暫時緩解帝國中內憂外患的局面,穩定政治格局,因此會統一認知:先賦予一些偏房政治群體權力,讓他們引導帝國進行短時期有效地運轉。三來最終的結局也非常相似:讓權也會產生幾大新勢力群體的爭奪,最終回到一個人專權的狀態,隨著君主的成長又將掀起新一輪王權和相權的交鋒格局,因為不管是哪一層級的權勢,總是此消彼長的生存狀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