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8 最新!洛阳市纪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9月18日,市纪委通报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通报指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央和省委巡视洛阳发现的突出问题,强化政治担当,扛起政治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政治领导和思想引领,全面对标定位、周密安排部署,开展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和暑期期间加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对违规使用办公用房、超标准配置办公家具,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公款旅游等问题实行点穴式打击、靶向式纠治,保持了对问题露头就打、严厉惩治的高压态势。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改进作风,将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嵩县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汪捍卫超标准配置办公家具问题

2017年12月,嵩县交通局对局长汪捍卫办公室装修和购置办公家具。根据嵩县有关规定,汪捍卫办公室办公桌椅、书柜、茶水柜等办公家具配置不得超出4000元,空调配置不得超出3000元,但在配置办公家具时实际花费20400元,超出规定标准16400元;配置空调实际花费12000元,超出规定标准9000元。以上费用由汪捍卫提议违规在下属单位报销。2018年9月7日,嵩县纪委分别给予汪捍卫和嵩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于俊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党组成员、纪委书记郭文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老城区教育局副局长田军公款旅游问题

2018年5月10日至17日,田军率队前往福建省福州市参加全国特奥足球赛。期间,田军携妻子同行,并于5月12日擅离职守与妻子前往泉州市、厦门市等地游玩4天。事后,田军在区教育局报销差旅费4322元,其中违规报销2426元。2018年8月22日,老城区纪委给予田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2426元。

●汝阳县爱卫办副主任焦志新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7年5月,焦志新利用负责汝阳县创建办日常工作的职务便利,通过开具虚假发票,将汝阳县卫计委拨付开展“五小”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经费3万元取出后由个人保管。2017年6月至12月,焦志新用该笔账外资金为参与“五小”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人员违规发放补助共计9200元。2018年8月6日,汝阳县纪委给予焦志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上述问题,都是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典型,都是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的“‘四风’问题屡禁不止”问题的典型,反映出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不强,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毫无敬畏、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全市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对标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厘清公私界限,加强自省自警自醒,不断自我体检、自我净化、自我完善,绝不在知纪违纪、以身试纪上犯糊涂、栽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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