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5 重拳出击 旌阳区法院“执行大会战”首日告捷

9月4日下午,旌阳区法院80名干警在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整装列队、现场集结,参加全省法院“执行大会战”集中攻坚统一行动启动仪式,这标志着为期三天的“执行大会战”全面启动。

启动仪式后,我院执行干警立即集中前往德阳市旌阳区天元镇执行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据悉,被执行人曾某与天元镇东河村签订《场地租赁协议》,承租东河村10亩土地用于发展养殖业,并约定若遇上级统征则需按规定补偿标准拆除所有临时设施建筑物和农作物。2008年,该承租土地被征收后曾某拒不搬离,非法占有至今。天元镇政府遂向我院提起诉讼,我院依法判决曾某与天元镇政府签订的《场地租赁协议》解除,并向天元镇政府支付场地租赁费及延迟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共6450元。

当日,我院执行干警赶到曾某家中对其强制执行,然而曾某依旧百般抵赖,拒不承认生效判决内容。执行干警遂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曾某面对强制措施,立即表示还钱并当场以现金支付。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随后,执行干警又马不停蹄地来到位于市区一农家乐执行一起施工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尹某拖欠申请人张某工程款共434000元并需支付违约金,因尹某被判刑入狱,双方约定由尹某妻子李某代被执行人完成应付义务。然而李某以各种方式躲避义务,我院故决定对其强制执行。执行干警首先对其进行传唤,并出具搜查令对其财务状况进行调查。面对强大的执行威慑力,并经执行干警耐心教育,李某当场写下保证书,承诺在明年2月底之前履行完法定义务。

当天执行的第三例案件是一起抚养费纠纷案。被执行人江某与前妻朱某协议离婚后拒不履行支付义务,拖欠抚养费共12798.7元,本院立案后多次传唤江某,都被其以各种理由抗拒执行。9月4日下午,我院执行干警到江某家中寻找其下落,虽未找到被执行人,但意外发现了被执行人的宝马车钥匙,便立即对其车辆采取扣押措施。得知此事后,被执行人江某主动到法院接受传唤,我院法官耐心明理释法,告知其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江某当场写下保证书,承诺于10月10日前支付全部欠款。

按照省高院的统一安排,全省法院将开展为期三天的“执行大会战”集中攻坚统一行动,旨在集结力量打击、震慑失信被执行人,促使社会公众形成守法与诚信意识。旌阳区法院积极响应上级法院部署,选取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在“执行大会战”启动当天集中执行,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力推动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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