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疫情这么严重房东不肯减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商量吗?

王者吴彦祖


疫情下,商铺和住宅租金,是否应该减免缓?是这段时间商友们的热点话题。

形势很复杂,不能一概而论。归纳起来,不外乎以下各种情况:

一,商铺。

1,如果政府明文规定不可以营业,甚至贴封条、堵门等,这约等于合同契约上的“不可抗力”,商铺无法使用,要求房东免减缓合情合理。

如果房东坚决不通融,根据合同公平原则,租客可以理直气壮反向要求房东提供有效商铺,否则,房东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并合理补偿营业损失。

很多房东认为:政府封铺,跟房东没什么关系。但房东想过没有,租客更没有理由背锅!

根据合同契约,商铺使用功能丧失,就是房东违约在先。至于房东的损失,应该向相对责任人讨要?

但双方最好不要杠精到这步,和气生财。

2,如果经营者身在疫区,国家规定不可以出门,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应该也可以参照“不可抗力”,要求房东免减缓。

3,如果已经营业,但疫情影响严重,可以依据“情势转移”原则,和房东友情协商,减免缓是情分不是义务。共克时艰,双向选择。道德绑架不可取。

二,住宅

1,如果人在疫区无法返回租住地;或者返回居住地,因为严控,无法进入住宅,应该按照“不可抗力”免减缓。

如果房东毫不通融,不仅失于法度,也失于“有难同当”道义。

尤其是返回却无法入住的租客,根据合同公平原则,可以要求房东提供合同约定住房,否则,房东承担违约责任。

但最好别因此撕破脸,和为贵。

2,房屋正常使用中,但租客确实因为疫情,影响到交租,可以依据“情势转移”原则,主动向房东商量请求适当减免缓。当然,减免缓是情分,不是义务。

当然,也有极个别租客,并没有受到疫情影响,也趁机提要求,实属趁火打劫,坚决打脸。

三,房贷等理由

房东可以依法找签订合同的金融部门协商。

贷款和房租,一般不受同一合同约束,捆绑在一起谈,比较牵强。

一码是一码。如果拿贷款说事,类似和合同无关的理由太多。

总的来说:法外有情,共担损失。众生皆苦,同盼春来![胜利][胜利]

欢迎大家批评补充。如果需要帮忙,请信息我。[握手][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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