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1 企石警方打掉一敲詐勒索村霸團伙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鍾宏連 通訊員管萱萱)聚眾阻撓企業正常經營達數月之久,開口勒索200萬元;煽動村民們攔路圍堵,恐嚇司機進行敲詐勒索……昨天,東莞市公安局企石分局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打掉上述以東莞企石博夏村民為首的村霸團伙。涉案的3名主要成員中,兩名被依法逮捕,1名被取保候審。

假借村委會名義勒索企業

4月的一天,劉某強所承租的東江建材廠門口站滿博夏村村民, 數百人圍住渡輪碼頭,要求劉某強賠償50萬元。

企石公安分局介入調查後,辦案民警發現,4月開始,企石鎮博夏村東江大道渡輪碼頭及東江龍江大橋橋底多次發生博夏村民攔路、攔車、圍堵事件。“兩個地方相鄰, 又幾乎是同一夥村民,一段時間內集中發生類似事件肯定不尋常。”企石公安分局刑偵大隊負責人鄧沛深說。

經過企石警方的調查,一個涉及敲詐勒索的團伙逐漸浮出水面,而該起案件也是一起有組織、有策劃、有目的的敲詐勒索案。

2009年1月,劉某強向企石鎮博夏村委會承租了博夏村的東江建材廠,為保證東江建材廠沙石的用料,劉某強還租用了原博夏村渡輪碼頭,用於東江建材廠沙石等原材料的堆放,租期為2009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2017年6月,博夏村民黃某棠(男,51歲)、黃某添(男,52歲)、黃某福(男,70歲)等人串聯慫恿部分博夏村民,假借村委會的名義,以劉某強違反租賃合同將渡輪碼頭的沙石轉賣他人為由,要求劉某強賠償200萬元。雙方私下多次交涉,後達成一致,劉某強拿出13萬元給黃某棠等人。

今年4月,黃某棠等人再次以同樣的手段圍堵渡輪碼頭,要求劉某強再賠50萬元。雙方私下交涉未果,劉某強報案,企石公安分局迅速開展立案偵查工作。

兩名主要成員被逮捕

“經過調查我們發現,這是一個以博夏村民為首的村霸團伙,涉嫌多次敲詐,且涉案金額巨大。”鄧沛深介紹,“涉案的3名主要成員以發工資的形式招募村民對受害人進行圍堵,分為日、夜兩班,每班幾十人。白天圍堵的話,每人100元,晚上圍堵的話,每人200元。”據鄧沛深介紹,該團伙3名主要成員均是村裡的“聯絡員”,平時在村裡有一定的威信,該團伙組建了一個微信群,有需要的時候就在微信群裡發佈消息招募人員,告知集合的時間、地點。

經過深入調查,該團伙涉及的其他敲詐勒索案也進一步被警方發現。今年3月、4月,該團伙串聯慫恿村民,以攔路、攔車的方式,對在東江龍江大橋下傾倒汙泥的司機進行恐嚇、敲詐。“他們前後一共作案3宗,共敲詐到手43萬元。”鄧沛深說。

據鄧沛深介紹,作為該團伙主要成員之一的黃某福因為手有殘疾,又已70高齡,因此其主要帶領老人家們在前進行圍堵。

目前,黃某棠、黃某添已被執行逮捕,黃某福則被取保候審,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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