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小偷偷錢從五樓窗口跳下去摔死了,被盜的房主對此需要擔負責任嗎?有何法律依據?

夜裡香129929308


那是不是說,造樓房的人也要負擔責任,因為太高了。是不是放錢的人也有責任,因為放的太高了,就應該把錢送到小偷手裡,這才對。千萬別讓小偷出事,要不然自己還要負責,多可怕?


這完全不是瞎鬧嗎?


首先,小偷偷錢的行為就是犯罪行為,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管是在一樓投錢,還是在10樓投錢,行為一樣,責任一樣。因此要先斷定小偷這個行為是犯法的。


其次,小偷在5樓偷錢,偷完錢之後跳樓摔死。這完全是自己的行為,並沒有其他人干涉,所以這點上也是小偷要自行負責。其他人沒有責任。


最後,這樣的行為若是不被懲罰,那不就是變相的保護小偷的利益了?讓小偷更囂張了?所以這是不可能的。


若是你說,因為小偷偷錢,被主人發現了,主人嚇得小偷從5樓掉下來,這說主人意外傷人還行。或者說因為被主人發現了,跟主人搏鬥中失足跌落,那也可以說有房主的部分責任。可是現在什麼人都沒有,自己掉下去了,還要怪誰呢?


老王偵查記


這個小偷簡直要錢不要命,偷錢後竟然從五樓窗口上跳下,不摔死你摔死誰呀?這個小偷摔死了,本身就是咎由自取,被盜的房主不應當承擔任何責任。

一、小偷偷東西本來就是違法行為,其從五樓窗口上跳下來,是自己的行為造成的,與他人無關。別說他是偷東西畏罪潛逃跳下摔死的,就是自己沒有事跳下摔死的,也怨不得別人,房主也不會承擔任何責任的。

二、房主不承擔刑事責任。

對於小偷跳下摔死,房主沒有任何故意或過失行為,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房主就構不成故意或者過失犯罪,小偷之死完全是一個意外事件。對於意外事件,行為人是不承擔任何刑事責任的。

根據《侵權責任法》的有關規定,作為房主在本起案件中,既沒有對小偷有什麼侵權行為,也沒有對自己的房屋有管理不當的行為。小偷從五樓窗口上跳下,這結果本來就是非死即傷,並且生存的希望非常渺茫。房主無論如何也沒有能力防範這種結果發生的,所以他也不存在管理不善的責任。



總之,小偷從五樓上跳下是自己找死,房主表示很無奈、也很無責。


法重情深


這個題目交代的前提條件不是很完整,所以,房主是否有責任得視具體情況而定。

首先得確認,從小偷入室到他跳樓身亡,屋裡有沒有人。如果有人,是否發現了小偷並與小偷有過語言交流或者肢體接觸等。

被盜竊的房屋中無人

假如屋裡壓根兒就沒人,小偷從行竊到跳樓身亡,整個過程都是他一個人進行的,那這種情況下,屋主肯定是沒有任何責任的,一切責任均由小偷自己承擔。

因為小偷的所有行為,都是在他個人意願下所產生的。包括他偷竊完畢後跳樓身亡,也沒有任何其他外來因素促使或逼迫他跳樓,完全是他個人行為,與屋主人沒有任何關係,也就沒屋主人的責任。他的死屬於因自身原因導致的意外身亡。

而且,小偷明知從五樓高空跳下,必定會造成傷亡。在這種情況下,他依然選擇跳樓,也相當於是間接自殺行為。既然是自殺,也就與他人無關。

被盜竊的房屋中有人

如果小偷所行竊的屋裡是有人的,但小偷的一切行為,家人並未察覺、並不知曉,小偷與屋裡的人並未謀面,那小偷跳樓身亡,依然可參照上條中定為小偷自己負全責。

假如小偷行竊時被屋裡人察覺,並且被呵斥或被阻攔等,小偷慌不擇路選擇跳樓逃跑,導致身亡。這種情況,理論上屋主也是沒有責任的,但實際中,可能屋主人會根據實際情況承擔一定的責任。不過,只要不是屋主主動將小偷推下樓的,也不會承擔太大責任。

因為題目交代的條件有限,所以只能做大概的回答。

不過還是要勸有偷竊想法的朋友,違法犯罪之事做不得,得不償失!別拿自己的前途和性命開玩笑!

大家覺得屋主有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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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哇,人命關天呀,出了這麼大的事,你難道想溜之大吉,逃避責任?天底下哪有那麼好的事情!

首先你有三錯:

一你不該在家中存放現金,如果家中沒有現金,小偷空手而歸,也就不會喜極發狂,不辨東西南北,從五樓窗口往下跳了,也就不會摔死了。

二你家不該買在五樓,這麼高的樓層,不利於小偷行竊,假如你家在一樓或者二樓,那麼小偷即使從窗口跳下去,也不會有大礙的,最多摔斷腿或幾根筋骨而已,絕不至於有生命之虞。

三你在家中放了現金、買在五樓也就罷了,為什麼要把門反鎖起來呢,這樣是待客之道嗎,基本的禮送客人的規矩都不懂,這怎麼能行呢?這且不談,門鎖起來,難道你不知道在窗戶那裡樹個牌子:樓層太高,翻窗有危險,後果自負!

是不是覺得很荒誕?我也覺得荒誕,所以別擔心,開個玩笑而已,如果讓你承擔責任,那就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了,無論到哪裡都說不過去!

錢物被偷,本來就是遭受無妄之災,又從人家窗口跳下去,攤上了這麼一件事,不是晦氣的很,沒找小偷的家人索要精神賠償就已經不錯了,還想訛詐屋主?


打虎拍蠅


不知道你說的這個是真的還是假的了。如果真的是小偷偷了錢以後自己從五樓窗口跳下去,只要證明當時你家裡沒人,那小偷跳樓摔死一百次都和你沒關係。



問題是你如何能證明你家當時沒有任何人存在,有沒有報警,和警察的勘察記錄。其實,警方的勘察記錄是很重要的,也是合法的能夠證明不在場的第一手資料。一般來說,不在場證明還是很容易找到的,小區基本都會有監控。能夠還原事實真相。

但是,如果你小區沒有監控,或者家裡還有人睡著。那就要證明是否和竊賊發生打鬥,以及是否有打傷後從窗戶拋出去的可能。其實,真的有人在家裡是最麻煩的事情。明明自己東西被偷了,還需要這樣那樣的證明自己沒打人。我寫著寫著自己都感覺醉了。

從常理來說,小偷偷錢後,發現主家到家,肯定是慌不擇路。自己跳樓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怪就怪在還需要證明自己沒有逼著竊賊跳樓。而且很多時候,主家還真的沒法證明自己不存在過錯。

如果真的不糊塗的話,我相信,最後的結果是這樣:竊賊偷竊得手後逃跑是犯罪中的行為,是犯罪行為的延續。一個成年的竊賊應該有自己的正確認識,跳樓會導致自己死亡。因此,小偷偷竊得手後逃跑導致的死亡應該由小偷自己負責。且其犯罪記錄應該記錄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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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天評地鹽城哥


房主不但不應該承擔責任,還應該依法追討被盜的錢財。

理由如下:

1,小偷是成年人吧?

那他就是完全行為能力人,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全責。

如果不是成年人,那他的監護人就應該為此負主要責任。

2,入室盜竊本來就是非法行為,而且根據描述,房主沒有施行任何刺激小偷或者導致小偷跳樓的行為。

3,房主無法預測也不可能預測到小偷會入室盜竊,也沒有阻止小偷跳樓的義務。

4,要怪只能怪這小偷業務不純熟,不但偷了人家錢,還用死來嚇人……

5,房主在毫無過錯的情況下,合法財產遭受了損失,應該依法追討,小偷死了可以向小偷的監護人或者說遺產繼承者索要。

隨著法律的不斷成熟,“我弱我有理”的事情已經越來越少見了,不會再因為小偷死了就要找人賠償,證據說明一切。


夜雨如書


別說是小偷自己從五樓窗口跳下去,就是哪個正常人自己尋死跳下樓去,也沒有找他人來承擔責任的理由呀!要說在逃跑過程中被別人故意推下樓去,還真可能需要那人擔責,但如果那人想要救他去拉他吶?所以小偷作案中摔下樓,誰也不用為他負責,純屬個人自找的!


我們可以通過下面幾點來分析不承擔責任的理由:

第一,小偷是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對自己所做的事,有承擔其後果的能力。即使人死了,也不應由他人為小偷的過失負責。

第二,小偷有房門不走,去走窗,等於明知有危險還非要做,怎麼能怪別人吶!


第三,沒有任何人強迫,甚至房主都不知道,憑什麼要負責,即使房主發現失竊後進行追趕,導致墜樓死亡都不用付任何責任,因為房主追的是自己失竊的財物,小偷自己害怕才跑的,掉下去怪誰?

第四,不光不用對小偷負責,還應對其給房主造成的財產損失申訴由其財產繼承者進行賠付,因為小偷的個人財產可能也包含一些非法所得財物所購買,完全符合賠付條件。

這種問題大多數人都以為有人死了總要人來負責,但對於違法犯罪者的死傷本就不應由他人負責,也希望法律給正義者多一些權利少一些責任,讓正義者敢於面對違法者,並給予制止和打擊,是罪犯可以在第一時間受到群眾的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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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我得福


小偷偷錢,從五樓窗口跳下去摔死,被盜的房主對此需要承擔責任嗎?我可以果斷地回答房主不承擔責任!

首先,是公民的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小偷進入人家的房屋,侵犯私人財產,他屬於一個違法犯罪的行為。作為法律他不可能是保護你這種違法犯罪的行為。有關部門應該嚴厲打擊這種違法犯罪的行為。要讓這種行為付出自己應有的代價!



第二,即使小偷不去偷東西也不能隨便兒進入其他人的房間。這屬於夜入民宅也是一種嚴重的違法現象!公民的房屋就是公民的私有財產。未經公民允許別人不能擅自闖入。

第三,小偷兒估計已經成年。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對實施盜竊行為並且從五樓跳下去的危險性應當預見,他的死亡,應該由他自己負百分之百負責任。


那麼小偷入室盜竊死亡,在什麼情況公民應該負責任?

比如說看見小偷入室盜竊,公民喊了一聲”抓小偷兒!”小偷驚慌失措跳樓而逃,不幸摔死,公民也不承擔任何責任。因為看到小偷入室盜竊,公民的叫喊,那是正常的反應。

但是如果小偷被發現,被房主抓住之後,遭暴打致殘致死,那就要承擔法律責了! 因為你的行為是發生在小偷盜竊財物之後 “在法律上,個人是享有正當防衛的權利,但這個權利也是有限度的,如果一旦防衛過當,也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房主有沒有責任關鍵點就在於,房主的行動是制止對方,還是打擊報復。


不管房主有沒有責任,小偷的行為必須嚴厲打擊,總不能讓房主開門揖盜拔,此風絕不可漲!

生活還要繼續,希望總在前方,我是松高尋鶴,熱愛生活,崇尚美好!讓我們一起聊生活談希望,希望能得到您的關注!


景行說教育


大實話:只要不是房主故意將小偷推下樓,那麼房主就不應該承擔任何責任。

首先我門先說一種顯而易見的情況,那就是小偷是被房主推下樓摔死的。如果是這種情況,那麼房主就是涉嫌故意殺人,或者激情殺人。在這種情況之下,房主就應該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和刑事責任,除此之外,房主沒有任何責任需要承擔。

風險與回報同在

有的人可能會說,那如果小偷是在偷盜過程中被房主發現,然後一時緊張慌不擇路跳樓摔死的那房主也沒有責任麼?答案是肯定的,房主沒有責任。

咱們暫且不說偷盜是違法行為,就單單從職業和風險的角度來說,小偷在獲得高回報的同時也是應該承擔相應的高風險的。而提前做好現場勘查,準備好正確的逃跑之路,也是作為一名小偷應該做的。而現在小偷會跳樓摔死,完全就是因為自己心理素質不過關,沒有做好周密的準備與規劃,所以才導致意外發生,這就是作為一名小偷應該承擔的風險。所以,這種情況下,房主不應該承擔任何責任。

房主有適當的自衛權

然後,咱們更進一步來說,如果房主對小偷有言語呵斥或追捕行為時,房主是否應該承擔責任,我認為這也是不用的。

因為我們法律已經明確規定,當我們的合法利益受到威脅時,我們有權利在保護好自身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做出合理的防衛措施。而面對小偷我們的這種言語呵斥,追捕等行為恰恰是我們在依法行使自衛權。

總不能,我們看見小偷了,那小偷瘦的跟猴一樣,而我們是學散打出身,然後還看著小偷偷東西,什麼也不幹,等小偷偷完以後,然後給小偷送走。臨走時再來一句:“沒事常來哈”,我想,這才是病態的行為吧。

所以,只要不是房主故意推小偷下樓的(過度防衛),那麼房主就不應該承擔責任。如果非要房主承擔責任的話,那麼開發商是否也應該承擔責任,畢竟,樓層設計的那麼高指定提高了小偷的職業風險嘛。

所以啊,我們不能說歪理,既不能因為他是小偷而一邊倒地認為他死有餘辜,也不能因為小偷死了,就開始誰死誰有理。還是要公正客觀地看待這種事情。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題主真的是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這房子之後不管是自己居住還是租出去肯定心裡都會多少有些不舒服的。不過是否需要擔責,卻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題主說小偷是摔下樓的,那麼我們首先可以排除房主推小偷下樓,構成故意殺人罪這一種情況。那麼,小偷墜亡還有以下幾種可能。

1. 小偷入室偷竊摔下樓過程中,房主或與房主有相關關係的人都不在屋內。即,房內只有小偷(及其同夥)。在這種情況下,無論是民事責任還是刑事責任,房主都是無需承擔的。必經小偷的行為均系其個人意志支配下的行為。其偷竊後不慎墜樓身亡這件事也沒有他人介入,純粹是自己過於自信導致的意外事件。房主當然無責!

2. 小偷墜樓是因為房內有人,但是他太過驚慌之下自己墜亡,屋內人並沒有對其進行追趕或者是威嚇。這種情況其實與第一種情況是比較相似的,房主也不需要承擔責任。

3. 小偷墜樓是因為房主或是房主相關的人的追逐威嚇。在這種情況下,房主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說房主一方的威嚇行為比較嚴重,涉及到了對其生命健康的威脅或者是推搡中小偷墜樓,則有可能被認定為過失犯罪。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那麼此時房主可能會面臨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而被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死者近親屬可以據此向房主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民事賠償。

因為題主問題沒有對細節的描述,我們也不得而知。但大致也應當能劃入上述幾種類型中,題主可以看一下,自己屬於哪種情況,做一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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