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株洲:個人還房貸困難,銀行將調整還款安排

應對疫情,株洲出臺十條舉措促進房地產業穩定發展

個人還房貸困難,銀行將調整還款安排

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來,房地產行業受到一定衝擊。近日,株洲市印發《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促進房地產業穩定發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政策》),共推出十條舉措,以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購房契稅補貼50%等政策 期限延長至5月31日

去年底,株洲市出臺《進一步推進房地產領域“溫暖企業”行動若干政策》,放寬人才購房補貼資格,實施購房契稅補貼(市財政補貼契稅50%)和地下車位購買補貼(補貼1000元一個)等舉措,該政策原計劃執行至今年2月29日。然而,受疫情影響,春節以來,株洲市大部分售樓部未對外開放,經綜合考慮,該政策執行有效期延長至2020年5月31日。

受疫情影響還房貸困難

將合理調整個人還款安排

房地產行業是典型的資金密集型行業。為幫助房地產企業渡過防疫困難期,株洲市將引導金融機構保持房地產企業信貸額度同比增長,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緩解企業資金流動性困難,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到期還款困難的,可予以展期。同時,保障株洲市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有序投放。

株洲市銀行業保險業機構要全力做好受疫情影響個人的金融服務,對於受疫情影響還款困難的個人,將合理調整個人信貸還款安排。

房產企業可緩繳公積金

可延期納稅申報

房地產企業可按規定申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連續計算繳存時間,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受疫情影響較嚴重的企業,在與職工充分協商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決定自願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比例。

受疫情影響的房地產企業可以申請延期納稅申報,對有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

城區參與防疫的物業企業

按每戶每月10元補助兩個月

對城區住宅小區參與防疫的物業服務企業,按實際服務住戶每戶每月10元的標準給予兩個月補助,經費由市區財政按1:1比例負擔。對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非住宅項目的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月平均價格上浮20%標準給予兩個月補助,由業主單位公用經費預算中列支。對廠礦企業的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單位予以適當補助。

各縣市可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辦法。

臨時放寬預售資金監管

符合條件可提前辦理預售許可

疫情期間,對符合資質二級及以上、信用等級為A、2019年新增“四上”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按照形象進度已解控後的資金餘額基礎上,經企業申請,其項目可使用預售重點監管資金餘額的70%。

支持政策終止後的項目預售重點監管資金,須達到原有比例金額後才能申請使用。已辦好施工許可證並開工的項目,對資質二級以下且信用等級為B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其項目預售資金重點監管比例降至房屋銷售總額的5%。

因疫情影響施工建設的,在本年度內已辦理施工許可並開工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總投資達到25%以上,施工進度完成正負零可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允許延期開竣工

交付期限視疫情影響順延

加快2020年土地出讓計劃和加大信息公示力度。對於受本次疫情影響,無法按照《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時間開工、竣工的,允許延期開竣工,疫情持續期間不計入違約期,不計收違約金。

對於沒有發生群眾投訴的項目,網上審批後,允許夜間施工時間及白天涉土的時間在原來基礎上分別增加兩個小時。受疫情影響,不能如期竣工驗收和交付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納入不可抗因素範疇,交付期限視疫情影響順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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