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4 男子醉酒襲警,被依法刑事拘留

5月29日20時許,安樂派出所接報警稱,有人在打自己的親生父母!

男子醉酒襲警,被依法刑事拘留

接報後,民警迅速趕到現場,村民已將喝得醉醺醺的張某拉開,張某的父親一臉無奈。經過現場瞭解,29歲的張某沒有工作,白天睡覺,晚上喝酒,一喝多就鬧事。當天,張某的父母說他幾句,他急了竟要動手。

男子醉酒襲警,被依法刑事拘留

民警決定帶張某先到派出所約束醒酒,待其酒醒後再做處理。就在民警準備帶張某回派出所時,張某轉身回到屋裡,出來時竟拎著一把菜刀!

男子醉酒襲警,被依法刑事拘留

民警見狀,一邊命令小張放下菜刀,一邊拿出警用裝備,不料,張某衝上來,拿起菜刀砍向民警的胸腹部。民警不顧危險,合力將張某控制住。萬幸的是,張某用的是刀背,處警民警並無大礙。

目前,嫌疑人張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民警依法履職受法律保護

對於挑戰法律權威

無視民警正當執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公安機關必將依法嚴懲!

劃重點:處置辱警、襲警案件可能涉及到的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然侮辱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對公然侮辱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衝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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