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工龄25年,无固定合同,如果公司开除员工,该怎么赔偿?

思念129284363


题主工龄25年,签的是无固定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开除员工,该怎么赔偿?

这个要分两种情况:假如是题主的过错,则公司依法开除题主是不用支付补偿金的;假如是公司的过错,公司违法开除题主,则公司需要支付2n倍工资赔偿金。

计算方法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题主不幸犯了上述之一的,那不管有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都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法二:公司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题主在该公司工作了25年,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那么题主所获得赔偿按如下计算:假如题主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评价工资低于所在地区的社平工资3倍,则可获得25*n*2倍本人工资(即50倍本人工资)的赔偿;如果题主工资高于社平工资的3倍,则可获得12*3*社平工资(即36倍社平工资)的赔偿。

计算方法三:另一种假设-假如题主没有签订无固定劳动期限合同,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劳动者应当要求公司分段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是经济赔偿金

这里应当注意“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的区别,前者一般指“单倍赔偿”,后者一般指“双倍赔偿”。


由于题主工龄25年,跨越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则经济补偿适用于分段计算的方式。假如题主2008年以前工龄15年,2008年后工龄10年,那么分两种情况计算补偿:

1)假设题主被解除合同前12个月本人平均工资低于3倍社平工资,则获得经济补偿金又再分两种情况--当题主倍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被以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则2008年以前最多赔偿不超过12个月,则经济补偿金为12*本人平均工资+10*本人平均工资=22*本人平均工资;如果题主不是“协商或被以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则经济补偿金为15*本人平均工资+10*本人平均工资=25*本人平均工资。

2)假设题主被解除合同前12个月本人平均工资高于3倍社平工资,则获得经济补偿金也再分两种情况--当题主倍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被以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则2008年以前最多赔偿不超过12个月,则经济补偿金为12*本人平均工资+10*3*社平工资;如果题主不是“协商或被以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则经济补偿金为15*本人平均工资+10*3社平工资。

注意2008年以前经济补偿金分有最多12个月情况和没规定12个月情况,同时2008年以前也没有3倍社平工资之说。

当然,以上只是一般情况,对于跨越2008年前后的分段计算补偿法,各地的司法实践中还是有些差异的。

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3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46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从题主所题问题看,我猜测应该是按上述“计算方法二”计算赔偿金。


职路弯弯


根据您表述的情况,以下的回答是建立在单位违法解除的基础之上来核算的,首先要确保这个大前提是准确的。

假设您是1994年3月17日到这家公司工作,一直工作到今天正好满25年,与公司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距离退休还超过五年以上。

由于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1月1日生效的,所以针对您的补偿,需要进行分段计算,2008年之前工作14年8个半月,依据劳动法进行补偿;2008年之后,工作10年3个半月,依据劳动合同法进行补偿。


1.2008年之前,工作14年8个半月。补偿您15个月工资;

2.2008年之后,工作10年3个半月。补偿您10.5个月工资;计算赔偿金,在此基础上乘2。


老王观职场


无固定合同,但是你在公司工作了25年,这个按法律来说默认你已经有了固定合同了。

规定如果公司在1年内没有与员工签订合同的,视为签订长期固定合同,享有获得补偿的权利。

如果你不是因为犯法,严重违纪这些被辞退的,公司补偿是每年补偿1个月工资,25年就是25个月工资。


狼烟火燎


工令25年,无固定合同,你如果一直在公司工作了25年.,即使公司没与你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与员签定的有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可续签。连续续签两次以上的有期限合同。以后就不必续签,自然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与企业职工没签定劳动合同,企业职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自然成为无固定期限的员工。



如果公司未在《劳动法》第14条的规定与你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劳动仲裁。耍求企业给予经济赔偿。企业未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企业职工签定劳动合同的,应当给职工从未签定劳动合同时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三.个月以上不足半年的按半月计算。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工资的两倍的赔偿。职工工资高于平均工资的给予职工工资三倍的赔偿。如果公司没有给你缴纳城鎮职工社会保险,你还可以向社会保险缴费..稽查处提出诉讼要求企业给你补缴所欠缴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如果公司拒不执行劳动部门裁定的仲裁结果和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补缴城际职工社会保险等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财富顾问理财达人


嗯,是得看谁是过错方了,如果是员工的错,一般付完工资就行,不用赔偿,如果是公司的错,我想顶多也就赔一个月工资吧,没合同,没办法啊,说不定一个月都没有,还真没办法,要是闹掰了,自己以后的路会好走吗,真怕被暗算封杀


快乐像风210


根据提问,首先要排除员工无重大过错,没有违法乱纪,刑事犯罪,等自身原因造成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要素,这些都得不到赔偿的!那么由于公司原因,遭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得到补偿和赔偿。工作25年,大概94年参加工作,要分两阶段计算补偿金,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两种不同的算法,也就是说08年一月一日前参加工作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算一年(不足不算),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工资补偿。08年一月一日起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补偿,和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赔偿,不足6个月按半月计算,满6个月按一个月计算。月工资超过当地平均工资3倍的最多按十二个月工资补偿和赔偿。帮你估算一下,93年到08年,共15年工龄,这最多十二个月。08年到18年,共10年工龄,10x2=20个月补偿和赔偿。这样工作25年,被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将得到的经济补偿和赔偿共32个月。


j公


如果你的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三倍最多就能拿12个月,如果你的工资不高于当地平均工资三倍,是无上限的,干的年限越多,拿的月越多,一年一个月,25年能拿25个月,如果双倍就是5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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