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生的一件事,讓人們的注意力再次集中到了“紅牛商標”紛爭上面,此前酷小二寫了一篇關於“中泰紅牛商標之爭”的起因,大家可以回顧下。( )
2016年中泰紅牛因為合約到期,泰國天絲將不再授權給中國紅牛,而中國紅牛則希望將紅牛商標判為中國紅牛所有,於是發生了一系列有關商標歸屬的紛爭。
2019年11月25號,這起案件的一審判決終於出來了。
中國紅牛與泰國天絲的商標之爭
11月25號,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就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簡稱:紅牛公司)提出的商標侵權訴訟一案做出判決。
法院未支持紅牛中國享有紅牛系列商標所有權的主張,同時駁回了對37.5億元的索賠。
紅牛公司表示不服,後續將繼續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11月28號的時候,中國紅牛公司也發佈了聲明,表示自己是“紅牛系列商標”在中國市場從零價值至數百億市值的唯一投入方和貢獻者。
中國紅牛請求法院確認對“紅牛系列商標”享有合法權益,即有權使用“紅牛系列商標”並享有其上所附收益等合法權益。
中國紅牛公司認為一審判決北京高院對僅對中國紅牛公司是否享有“紅牛系列商標”進行審查和裁判,偏離了其真正的訴求。
中國紅牛公司認為紅牛系列商標在二十餘年來唯一投入方,中國紅牛應該是商標合法權益的享有者。
據瞭解,中國紅牛公司此次的上訴核心訴求是37.53億元廣告宣傳費以及對“紅牛系列商標”享有合法權益。
據業內人士指出,中國紅牛公司提出37.53億元廣告宣傳費並不算離譜,因為這是中國紅牛20年多年來對外商標宣傳的費用以及商譽增值。
泰國天絲一方應該算提供配方坐享收益一方,天絲從未參與到中國紅牛整個市場運營、品牌的運營,渠道的運營,也沒有進行過資產投入。
“紅牛”商標糾紛事件回顧
在1995年時,嚴彬和泰國天絲的創始人許書標合資成立公司“中國紅牛”,泰國天絲提供研發技術、品牌授權,而嚴彬負責中國紅牛的生產和銷售。
不過這樣的合作在泰國天絲創始人許書標離世後就發生了變化,泰國天絲因為利潤分配的原因,想要擺脫中國紅牛公司自己在中國開拓市場。
而中國紅牛就雙方之間50年的授權變為20年,違反了協議進行抗議,並且對中國紅牛在“紅牛系列商標”上享有的合法權益進行訴爭。
此前中國紅牛和泰國天絲公司正在共享商標,法院最終結果還沒出來時,中國紅牛和泰國天絲的商標共享也不會結束。
這期的“紅牛商標紛爭案”就講到這裡,酷小二會不定期更新更多商標方面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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