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应县一司机胆真肥,持假证开“百吨王”还严重超载

11月26日,从朔州市应县交管大队获悉,该大队下社中队日前查处了两起严重超载的违法行为。

11月25日00时07分,两辆载着石料的牵引半挂车由南向北结伴而行,驶入应县交管大队下社中队营房前,中队长杨大勇凭自身经验看出了问题,立即带领中队辅警上前将两辆车拦截并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发现驾驶号牌为晋B625**的驾驶员张某某出示的驾驶证为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员本身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应县一司机胆真肥,持假证开“百吨王”还严重超载

而随后车的另一位驾驶号牌为晋B606**的驾驶员张某某,他之前的A本驾证已被扣留且降级,当时给民警出示的是B1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但这张补领后的驾驶证也是旧的,因为新的驾驶证已经被记满12分又被扣留了,但司机又想开车挣钱,无奈就想到了以旧顶新、蒙混过关的方法。

随后交警又对俩车进行称重,结果发现两位驾驶员所驾驶的车辆都远远超过了核定载质量,号牌为晋B625**核载49吨、实载103.15吨,号牌为晋B606**核载49吨、实载103.55吨,都属于严重超载驾驶的违法行为。

应县一司机胆真肥,持假证开“百吨王”还严重超载

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应县交管大队对驾驶号牌为晋B625**的驾驶员张某某,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罚款5000元并处15日行政拘留;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质量100%以上的,依法罚款2000元,共处罚金9000元。

驾驶号牌为晋B606**的驾驶员张某某,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质量100%以上,依法罚款2000元,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依法罚款1000元;驾驶证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依法罚款200元;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依法罚款200元;补领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依法罚款200元,共处罚金3600元。( 贺美晓 王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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