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4 冒充交警招摇撞骗 一男子被判刑七年

身着制式警服,佩戴警衔、警号等标志符号,并在路上执勤,咋一看还真以为交警,其实漆某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冒牌货”。3月27日,被告人漆某被永定区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12月,被告人漆某从网上购买了人民警察警服、警号及警衔后,经常身着该制式警服,并声称可以给他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购买交警部门处理车辆、消除机动车违章扣分、选取机动车号牌、办理导游证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至2018年6月被抓获时,漆某共骗取被害人庹某等22人294 487元。庭审中,被告人漆某对上述犯罪事实无异议。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漆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冒充人民警察的身份,骗取他人钱财,损害了人民警察形象和公共威信,以及公民的合法权益,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漆某冒充人民警察的身份招摇撞骗,依法应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牟取非法利益,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公信力,造成极坏社会影响,大家要提高警惕,擦亮双眼,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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