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關於清明期間嚴格執行“八個嚴禁”的通告

關於清明期間嚴格執行“八個嚴禁”的通告

清明將至,為鞏固和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一以貫之糾“四風”、轉作風,全市各級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嚴格執行以下紀律,帶頭抵制不良風氣,低碳祭掃、清廉祭掃。

1.嚴禁用公款購買或變相購買各類祭掃物品;

2.嚴禁違規使用公務加油卡或違規使用公車、借用下屬單位及管理服務對象的車輛進行私人祭祀掃墓、外出旅遊、探親訪友;

3.嚴禁違規報銷或轉嫁因個人祭掃產生的交通費、停車費、住宿費等相關費用;

4.嚴禁用公款或指使、接受下屬單位及管理服務對象組織春遊踏青、休閒娛樂等活動;

5.嚴禁借祭掃、回鄉探親之機搞隱秘聚會、違規吃喝宴請、違規收送紅包禮金和地方土特產及名貴特產資源等;

6.嚴禁以祭祀為名大操大辦,藉機斂財;

7.嚴禁在祭掃活動中講排場、比闊氣、鋪張浪費;嚴禁違規修建豪華墓地;

8.嚴禁組織或參與封建迷信活動。

舉報電話:0354-12388

舉報網址:http://shanxi.12388.gov.cn/jinzhongshi/

舉報信箱:中共晉中市紀委監委信訪室(郵編:030600)

晉中市紀委監委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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