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0 西安灞橋法院:審理一起“零口供”刑事案件

2018年9月7日上午,灞橋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鄭某盜竊一案,並在中國庭審公開網進行全程直播。同時,公安灞橋分局組織20餘名辦理刑事案件的民警旁聽整個庭審過程。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鄭某系吸毒人員,2016年7月至2017年11月期間,分別竄至灞橋區轄區的多個居民小區,六次採取撬門方式進入他人家內,盜竊財物。鄭某歸案後“三緘其口”,拒不交代犯罪事實。偵查機關通過多種刑偵方式,發現被告人鄭某案發時在現場出現,此外還通過勘查現場,從被盜物品包裝盒、櫃門等盜竊中心現場提取到了被告人鄭某的指紋。相關證據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認定被告人作案。

灞橋法院受理案件後,由於被告人“零口供”,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訴訟權利,遂指派律師為其提供法律援助。經過法庭調查、辯論和最後陳述,合議庭當庭作出判決,認為被告人多次入室盜竊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又十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並持續追繳其犯罪所得,發還各被害人。

公安灞橋分局此次組織刑事辦案民警旁聽開庭,也是落實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參與庭審的民警表示:今後會以刑事案件的審判標準全面收集證據,確保每一起案件程序合法、證據確鑿。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