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靈璧出臺措施支持中小微企業共渡難關

3月2日,記者從靈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獲悉,靈璧縣出臺《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共渡難關的若干措施》,支持中小微企業抗擊疫情渡難關。

根據該文件,中小微企業可以緩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緩繳社會保險費,期限不超過1年;緩收貸款利息,對到期還款困難的,可予以展期或續貸,各金融機構根據實際情況可予以延長還款期限、緩收一季度部分利息。縣政策性擔保機構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取消反擔保要求,降低擔保費率,擔保費率按0.5%執行,由縣財政給予擔保機構0.5個百分點保費補貼。對承租國有企業經營性用房或產權為行政性單位房產的中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房租、攤位費等免收6個月。對政府運營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內的在孵科技型企業及團隊減免6個月的房租。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各銀行機構進一步減免中間規費,貸款利率在原有基礎上下浮不低於10%降低續貸過橋利率,按現有利率水平下浮10%,確保2020年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再降0.5個百分點以上,此項指標納入縣級財政性存款支持考核範圍。降低生產要素成本,允許適當合理延長合同工期;降低中小微企業用電、用氣、物流等成本,工業用電、用水、用天然氣價格均下調10%,期限為3個月。補貼設備購置費用,對醫用口罩和醫用防護服生產企業購置的設備,按20%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最高補助不超過50萬元,對消殺防護用品生產企業按10%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最高20萬元。補助科技攻關項目,按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額的20%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最高200萬元。補助企業復工穩崗。對定點生產企業、縣相關部門確認的保障城市運行必需企業、疫情防控必需銷售企業、群眾生活必需企業以及其它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企業等提早復工企業,啟動失業保險費返還政策。(楊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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