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證”的思考
“證”————你我他缺嗎?
查閱資料得知“證”的基本釋義有
1.證明:~人。~實。
2.憑證;證據:工作~。人~。
3.中醫對病人若干症狀和體徵的總稱。如表證(發熱、惡寒等)、虛寒證(怕冷、出虛汗、手腳冰涼等)。
同時,與“證”可以組成各種各樣的詞組,廣泛用於生產生活中。
比如:“證明”、“證書”、“考證”、“教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等等。
今天,想和大家說道說道的就是“資格證書”。
同樣,查閱資料可以得知”資格證書”是從事某種職業所應具備的條件或身份證明,資格證又有”執業資格證”和”職業資格證”兩種。
當今社會,如何才能證明一個人的身份,唯有“證”才可以。
於是乎,網絡上不乏許多讓人啼笑皆非的“證明”————“證明我媽是我媽”、“證明我是我”等等。從法律角度看,凡是法律法規規定的,人們應該嚴格遵守,否則即為違法。
在抗疫吃緊的時候,武漢的某醫生忽然之間就成為熱搜對象,因其無證行醫和“苯酚溶液穴位注射劑”而倍受關注。經官方調查發現,該醫生是在偽造《醫師執業證書》在非法行醫。
按說真相已大白了,但關注度卻是不減,從被關注的論調來看,有兩種:一是堅決支持嚴厲打擊非法行醫;一是從疾病治療角度看問題的支持,認為只要是能夠治好病就是好醫生。
從法律上看,武漢的某醫生是沒有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取得執業資格證,屬於非法行醫,應該受到法律制裁。
從這一前提岀發,一個沒有執業資格的人,去從事治療工作,可以推斷岀,其治療效果會有什麼樣的療效。
邏輯推理應該是這樣的:
前提一:從事某種職業必須具備條件或持有身份證明
前提二:某某人未持有從事某種職業的身份證明
結論:某某人不可以從事某種職業
也可能應該是這樣的邏輯推理:
前提一:從事某種職業必須具備條件或持有身份證明
前提二:某某人具備從事某種職業的條件
結論:某某人可以從事某種職業
第一個邏輯推理的結論,是從有身份證明的角度看,第二個邏輯推理的結論,是從具備從事某種職業的條件看。
這裡,關鍵的問題是關於“條件”的界定問題。
舉一些生活中的常見例子。
人們都說:“父母親是孩子的第一個老師。”
說父母是“老師”這個常識性的論斷,可以用第二個邏輯推理來解釋,是說父母具備從事教育子女的條件,所以說父母是孩子的老師。
但如果從第一個邏輯推理來看,父母是孩子的老師這個結論就不會成立。
要成為老師,必須具備“教師資格證”才可以從事這一神聖的職業,那麼作為父母親,如果沒有教師資格證書,就不能當孩子的老師。但這又和現實生活中的常識不相符合。
看待問題需要一分為二。
從兩個方面的邏輯推理來看,“父母是孩子的第一個老師”這個論斷是一個悖論,那麼父母既能是孩子的老師又不能是孩子的老師,這樣的事怎麼回事了呢?真的不好理解了!
再舉一個例子。
關於父親、母親的資格證書問題。在社會上經常會聽到有人說“某某人連當父(母)親的資格都沒有。”
可是日常生活中,無論怎樣,只要是生育了孩子的,無論是取不取得“爸爸資格證書”或者“媽媽資格證書”的,統統都是有被稱為“爸爸”“媽媽”的。這一常識告訴我們,爸爸媽媽的職業所需要的是具備從事這一職業的條件,而並非身份證明。
至此,不清楚有沒有把這個關於“證”的思考題說明白了,如果您覺得沒有說明白,煩請諸君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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