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我和别人打架,别人先动手,结果误伤踢断对方六根肋骨,对方要求赔六万,合理吗?

AAA风陵渡


合理!我国法律不支持以暴制暴,这是符合国情的。人民法制意识整体上还非常薄弱,遇到小小矛盾,言语冲突升级到肢体冲突再升级流血事件甚至群体斗殴,这是大部分伤害案件的发展过程,这样对双方甚至对社会都百害而无一利。过程中双方往往并非无理取闹,只是思想观念的不同造成的。案件频发,罪犯数量暴增,即便最后都能得到公正的裁决,也不是法制建设的目的。所以,不能等冲突发生了再抓捕惩罚罪犯,要尽量避免冲突的发生。全国法制建设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百姓法制意识的增强也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只能先制定一个容易理解和执行的规则来限制暴力冲突才是正确的方法,这个方法就是限制以暴制暴。遇到矛盾,应该尽量避免言语冲突,言语冲突只会加剧矛盾,面临武力威胁,这时候如果能躲避,躲开为妙,过后寻求警方帮助。虽然显得懦弱,但是却可以避免更大的伤害发生。这个过程是大部分人情绪上难以接受的,都觉得人应该是有脾气的。如果明白了立法者的初衷,了解了正确的处理方法,可能就比较容易接受了。现在比较大的难点就是公检法等执法部门人员对于故意伤害和正当防卫等的区分不明确,标准不统一,造成很多的案件审判处理结果经不起推敲,也给人们的理解造成了不小的误导。


三零梦幻1


为了避免赔偿,我们肯定要从法律上寻找依据。对于你和别人打架一事而言,你能避免赔偿的唯一办法是主张正当防卫,因为你说是对方先动手,但是我国的正当防卫构成要件是比较受限制的。

根据刑法的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下列五个要件才能构成正当防卫:一是不法侵害现实存在、二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三是具有防卫意识,其中特别指出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前者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后者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等都是不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四是针对侵害人防卫、五是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具体到你的情况来说,根据第三点明显不构成正当防卫,即使退一万步来说,构成正当防卫,你将对方打断六根肋骨的行为,也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

所以,你的行为在法律上只能是故意伤害罪。根据我国刑法,故意伤害罪的处罚还是比较严厉的,量刑起点一般从六个月起最高可至十二年有期徒刑。

你说将对方打断六根肋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 于发布的公告》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肋骨骨折6处以上,评定为轻伤一级。

刑法中对故意伤害罪的处罚中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以你虽然只是打了一架,但是却违反了国家刑法,可能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牢狱之灾,而且故意伤害罪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即使对方不起诉,检察院也会对你提起公诉。所以你现在最好的办法是求得对方的宽恕,出具谅解书,如果对方不予追究,也还存在不起诉的可能,或者能够争取到缓刑。。。。

相对可能要吃牢饭来说,兄弟,赔6万块只是小事情。。。。。。


有话说说


踢断对方六根肋骨,对方要求赔偿6万元,虽然数额有点高,但是还算是在合理范畴。

首先,和别人打架,不论出于什么原因?不论谁先动的手?这在法律上讲都是互殴,都是有一种故意伤害对方的行为。

这种打架行为都是违法的,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其次,两个人在互相打架的过程中,踢断了对方六根肋骨。可见这是一种故意伤害行为,不存在误伤问题。所以说题目中表述误伤踢断对方六根肋骨,这是不对的。



再次,打架造成别人六根肋骨折断,这就构成了轻伤,甚至于构成了残疾,根据《刑法》234条的规定,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且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所以说对方要求赔偿6万元,并不算过分。

最后,因为在打架过程中是对方先动手的,那么对方是存在有一定的过错的,这在刑事处罚和民事判决中可以减轻己方责任的,但是不一定能够免除责任。

至于说赔偿6万元合理不合理?对于这样的案件一般的分析,赔偿6万元是比较合理的。但是如果对方伤势没有这么重或者花的医疗费没有那么多,那么可以要求法院依法核查,公正判决。


法重情深


相比你的自由而言,一根肋骨一万块十分合理。你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罚,且涉嫌故意伤害罪,断六根肋骨算是重伤了。如果按照正规的司法流程,除了赔偿受害人相应的费用之外,还有可能被法院判处3年左右的有期徒刑。如果按照对方的要求赔偿6万,并写下相关证明了事,敢问你在外面,一年还赚不到2万元吗?账这么算你认为赔对方6万元,合理还是不合理?


现在打架打赢了要坐牢赔钱,打输了要住院受罪,所以尽量保持克制

我们小时候那会,经常和别的学校约架,球踢输了约架、看不顺眼了约架、被欺负了约架,反正明天放学都会到学校后面的小树林。所以经常鼻青脸肿也很平常,但那时的小孩都比较有谱,打不过自己技不如人,或者再找更多的人。哪像现在打不过就报警。不过也对,毕竟现在是和谐社会了。而我们也都日渐老去,社会不再需要替人出头讲义气的时代。现在打架打赢了要坐牢还要赔钱,打输了也不好受除了住院以外,身体上的伤痛只有自己扛,所以现在能和谈的就尽量保持克制自己的脾气。

你涉嫌故意伤害罪,且根据伤情鉴定对方属于重伤,你不赔钱只有坐牢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要知道打掉一颗牙一根肋骨属于轻伤,而打断6根肋已经属于重伤范畴了,因此应该满足对方提出的要求,否则几年的牢饭你是吃定了。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用钱换自由值了

作为社区法律援助社工,曾亲临看守所和监狱参观。可以说自进入这两处机构的大门那一刻,森严和压抑始终伴随着我。看着服刑人员机械般的生活和改造,让我深深的理解了那句: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幼稚之人会夸下海口:“大不了坐几年牢”,事实是坐牢根本没你想的那么简单。那种被剥夺自由后的双眼黯淡无光,即使刑满释放也会有个污点伴你余生。所以说用钱换自由再划算不过了。


栋哥游新疆


1、第一反应是,每根肋骨1W,比猪肉店的贵多了,花了6W还不能拿回家,煲汤是不可的了,泡汤是肯定的。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2、第二反应是,不对啊,这不是钱的事,属于轻伤了,入刑了,能用钱解决?

3、第三个反应,并非后动手的就可免责……赢的进法院,输的进医院。

结论:合理,赶紧理赔。和解,并尽量取得对方谅解,赶快走人,尽量避免最高3年的牢狱。


皇家师爷


我和别人打架,别人先动手,结果误伤踢断对方六根肋骨,对方要求赔六万,合理吗?

对方要求基本合理的。

第一,踢伤对方六根肋骨,做司法鉴定的话一般会定为轻伤一级,依法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轻伤一级属于轻伤中比较严重的伤情,因此一般会判处一年半至三年有期徒刑),并且要赔偿对方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医药费、陪护费、住院生活费补贴等,这几项大概两万左右。

判上两年刑,坐上两年牢,不但自己经济上是巨大的损失,对自身名誉也是严重损害,这可不是区区几万能算清的账。

第二,如果积极赔偿对方损失,获得对方刑事谅解,再结合对方因过错等情节,一般可以从轻判处缓刑。

第三,如果拒不赔偿,对自己有这样几方面的影响。

一是量刑的时候不会从轻。

二是不赔偿,在服刑期间减刑假释会受到严格限制。

三是不赔偿,将来对方很可能申请强制执行,那么自己的财产可能被查控,有可能被拘留罚款,上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给自己带来无数的麻烦。

个人看法,六万元价码并不高(可以说很低)。当然了,自己一方不妨和对方好好谈谈,是否可以做适当让步,并且一定要求对方出具刑事谅解书。

以上回答供参考。


淮北日月升


踢断六根肋骨在刑法上属于重伤害,可以追究你的刑责。但鉴于你具备正当防卫的要件,可适用该条款。但从伤害后果看你是防卫过当,按刑法规定,可从轻或免除刑责,但必须负担对方的部分医疗,误工,护理,营养,后期康复费用。四至五万为宜。这是我的观点,因为以前我就是这么办案。你也可以去法院刑厅咨一下。


贵气凡夫


踢了几下,就断了六根?踢了一下断了六根,问题不太大,说不定六万还差不多,多次连踢,那事情就大了,不是六万元的事儿了。


老邪57


一下踢断对方6根肋骨,你告诉我误伤?

你说啥我都可以信,但是你猜法官信不信呢?

如果你告诉我你是在把人推开的时候,用力过猛,把人的肋骨推断了, 我还勉强能相信你。

现在你告诉我你是用脚把别人的肋骨踢断的,这个姿势很匪夷所思啊。

要么是人家已经倒地失去反抗能力了,你上去补了几脚把人家肋骨踢断了,这还不叫故事伤害什么叫故意伤害呢?

要么你会散打,一个侧踢踢断人肋骨,但是说实话,肋骨一下踢断六根我是不信的,法官也不会信,肯定是先踢了一脚,然后把上去补踹。即使是第一下踢断两根肋骨,后面补揣的四根肋骨也是属于故意伤害啊。

你看,对方只要求你赔偿6万块钱,都没去告你。

你偷着乐吧,万一人家去公安局立案,或者直接去法院发起自诉案件,你就等着警察车上门来接你吧。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打断6根肋骨,属于轻伤一级,大概判刑一年半。

到底是爽快的给钱,赔礼道歉,然后求得对方原谅,还是等着坐牢+赔钱呢?

你自己看着办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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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良HR


你跟别人打架别人先动的手,你把别人打伤你就要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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