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9 沾益警方將嚴打5類違法犯罪行為

抗擊疫情 | 沾益警方將嚴打5類違法犯罪行為

抗擊疫情 | 沾益警方將嚴打5類違法犯罪行為

抗擊疫情 | 沾益警方將嚴打5類違法犯罪行為

為了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在疫情防控期間將對以下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嚴厲打擊。

一、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治療或者其他疫情管控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的規定依法調查處理;以暴力、威脅方法妨害衛健部門、公安機關、紅十字會工作人員等依法履行職務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的規定,依法立案查處。

二、在互聯網、微信群、QQ群、短信群等,散佈謠言,謊報疫情、警情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依法調查處理;編造與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有關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此類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的相關規定,依法立案查處。

三、在公共場所(包括網絡空間)滋事、鬧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依法調查處理;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的規定,依法立案查處。

四、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依法立案查處。

五、假借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名義,進行虛假宣傳,詐騙公私財物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依法調查處理;對數額較大等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依法立案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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