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德州市出臺德城、經開、運河開發區疫情防控期間幼兒園退費政策

為規範幼兒園收費行為,維護幼兒、家長和園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實際,德州市發改委會同財政、教育部門,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出臺了德城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運河經濟開發區幼兒園退費政策。

一、進一步規範疫情防控期間幼兒園收費行為明確要求疫情防控期間各級各類幼兒園嚴禁擴大收費範圍、自立項目收費,按規定延遲開園期間,幼兒園定期推出的所有網絡課程資源均應免費提供給家長選用,一律不得抵扣保教費。

二、明確了疫情防控期間幼兒園退費標準因公共衛生安全等不可抗力因素,政府有關部門要求幼兒園暫時停園(班)的,保教費、住宿費按暫時停園(班)的實際天數退費。伙食費按兒童當月未進餐的天數計退。

三、進一步完善了幼兒園收退費管理制度公辦幼兒園、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以及其他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具體退費規定為:幼兒入園後因退(轉)園的、假期等因素影響,累計在園天數不超過4天(含4天),按保教費、住宿費收費標準的80%退費;累計在園天數超過4天不足當月法定工作日總天數二分之一(含)的,保教費、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50%退費;累計在園時間超過當月法定工作日總天數二分之一的,不退費。幼兒因自身原因(請假)整月未入園的,保教費、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50%退費;累計在園時間不足當月法定工作日總天數二分之一(含)的,保教費、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15%退費;累計在園時間超過當月法定工作日總天數二分之一的,不退費。營利性民辦幼兒園的退費根據幼兒園和兒童家長簽訂的包含收費退費辦法的協議約定執行。

另外,各縣(市、區)在參照本《通知》的基礎上,可按照當地的幼兒園收費政策,制定本轄區的具體幼兒園退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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