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8 最高罰300萬!寧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嚴厲打擊惡意漲價行為

最高罰300萬!寧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嚴厲打擊惡意漲價行為


寧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於堅決維護防疫用品市場價格秩序的公告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和指導,廣大經營者恪守商業道德、依法誠信經營,積極組織防疫用品生產、保障銷售,與全社會一道眾志成城、抗擊疫情,保持防疫用品市場價格秩序總體平穩。但也有少數經營者借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機,哄抬口罩等相關商品價格,嚴重違背商業道德,嚴重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為打贏抗擊疫情攻堅戰、保護廣大群眾和合法經營者正當權益,依據《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現就加強口罩、消毒殺菌用品、抗病毒藥品及相關醫療器械等防疫用品及食品、生活日用品市場價格秩序有關事項公告如下(元月28日8點開始):

  一、凡捏造、散佈漲價信息,或利用廣告、網絡等形式發佈虛假消息,囤積市場供應緊張的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銷售價格,串通漲價,以及其他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的行為,一律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疫情防控關鍵時刻,提倡進價銷售,合理利潤,做有道德有擔當的誠信經營者。

  二、廣大經營者要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嚴格依法經營,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價權,嚴格執行政府依法制定的價格干預措施和緊急措施,做到明碼標價、誠信經營。

  三、廣大群眾積極監督,發現串通漲價、哄抬價格或者其他價格違法行為的,及時撥打12315或者(0534)5423365舉報。

  四、對藉機散佈虛假信息、囤積居奇、惡意漲價、價外加價等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予嚴厲打擊。對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

寧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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