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离婚时没考虑到孩子的教育和医疗费用,约定的赡养费是每个月500,现在孩子五岁了,该怎样谈增加赡养费的

平常心64611187


我个人觉得,不管出于什么原因离婚,孩子都是很无辜的。无论怎样,大人永远都是孩子的父母,这点不会因外界原因改变。在给抚养费的问题上首先应考虑孩子的生活质量,不能因为父母的分离而大大降低,本来在精神层面上已经有打击了,应减少物质上带来的冲击。这个费用是给孩子的,不是给家长的,家长只是代管,若想自己的孩子过的好一点,除了平时的陪伴,吃穿用度上不能计较,他(她)是你的孩子。还有不能让孩子觉得父母离婚自己就没有人爱了,多点关爱!因为自己也是过来人,太懂了!


绝代芳华24589207


分享一下我老公的前任吧,离婚时孩子归女方,男方一个月500抚养费。孩子保险我老公买的,受益人是我老公,后来我们结婚后又加上了我。孩子上补习班或者兴趣班,都是一人一半。后来孩子跟我们了,前妻也没说给抚养费,有的时候孩子也去那边住一两天,我们也没提抚养费的事,主要是不想让孩子为难。现在不管孩子上学还是别的需要,只要是花钱比较多的时候都是一家一半。


自由的小果果yyy


注意,是抚养费,而不是赡养。

按照我国大部分地方的消费水平来说。现在500块钱真的做不了什么事,

所以说,增加抚养费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并且没有什么不好意思开口的。


我闺蜜和他老公离婚的时候,孩子跟了闺蜜,约定抚养费一年2万,


但钱越来越不值钱,东西越来越贵,一年2万显然不够孩子花销的,

后来,闺蜜就直接跟他老公谈了这个事情,他老公刚开始还不愿意增加抚养费,

于是,闺蜜就把孩子送到前夫家了一段时间,

并且一再叮嘱前夫亲自带娃,这样一段时间下来。

他前夫也的确是觉得,现在养一个孩子真的花钱,

于是自觉的增加了抚养费。



老徐说事999


我09年离婚,儿子跟我当时离婚协议上孩子爸爸说每月给儿子1000元生活费,教育,医疗费另外算。结果这些年一分钱都没拿过。我也不指望他给钱。既然他选择不管儿子,我只希望以后他年老了也别来打扰儿子的生活就好。


用户3200934790129


我和前妻离婚的时候约定的抚养费也是500,那时候孩子两岁,今年8岁了,她除了在孩子上小学的时候给了3000,其他的都没。说实话,自己一个人养,不吃力那是假的,但是我也看得开,只要她不来打扰我们父女的小生活,其他的都随意了,这点上她也确实和我挺有默契,基本上都不来看孩子!非盯着那几个钱也没意思,都分开这么多年了,为了俩钱又杠起来也尴尬。有能力就把孩子养好,毕竟是自己娃,自己也有责任把她照顾好不是!多努力吧!


稻草人143084107


1、纠正一下,父母养孩子叫抚养,孩子养老人才叫赡养,所以,你这是抚养费。

2、抚养费本身就包括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因此,如果在离婚协议书中,如果没有把教育、医疗费用单项列出,抚养费一般会被法院推定为包括教育、医疗费用在内的。

但是,如果离婚后,孩子发生较大的医疗、教育费用,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对方支付。

3、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追加孩子的抚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具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以再次起诉请求增加抚养费:

(1)、原定抚养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现实中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收入大幅度增加,或者经过创业、投资等资产大幅增加,这时候,带孩子的一方往往会产生追加抚养费的念头,但是,如果孩子的实际需求没有增加,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带孩子的一方要求增加抚养费的请求的。


张丽亚律师


这位女士或者是先生所提出的问题是;离婚时没有考虑到孩子的教育和医疗费用,约定的抚养费每个月500,现在孩子五岁了,该怎么样才能增加孩子的抚养费用,这就要从法律上找依据了。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的双方有共同担负起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义务,有保障孩子在接受教育和身体健康方面的责任。这个义务必须履行到孩子年满18周岁成年,才能终止责任。

你们的约定只有孩子的抚养费用,而没有孩子接受教育和医疗方面的费用,有孩子监护权的一方,只要不愿意独立承担,依法就有权利向对方讨要孩子的医疗费用和接受教育的费用。也就是说从孩子上幼儿园起,一直到高中毕业,凭教育机构给的收据单,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半的费用。孩子看病,也要凭医院的收据 ( 医疗报销部分除外 ) 向对方讨要一半的费用,法律是支持的。

对于孩子的抚养费用问题,由于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消费差异巨大,法律没有规定具体应该支付对孩子的抚养费用额度。但是,有规定的是按照辖区法院管辖地域的城市,或者是农村人均在上一年度的消费总额来判定赡养费给多少的,只要不是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都会随着水涨船高,根据当地的实际消费来给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法院绝对会依法支持的。除非你们在订立的约定上订死了这笔费用,对方不愿意承担,法院拿对方也没辙。最好咨询一下当地的律师,律师会给出你最大利益的建议。


老蒋闲言


1、把孩子的花销做一个明细表

把孩子的日常的花销做一个明细表,用事实说话,并且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孩子花销不断的增加,这样的话500元肯定是不够的,5年前的500元和现在的500元也是不一样的概念,并且不想让孩子因为离婚变得生活质量下降,所以很多的时候罗列清楚,让另外一个方有一个清楚的认识。这样的话才可以有谈判的基础。

2、离婚后大家的情绪是否已经平静

离婚不管是谁的错误,大家离婚的时候两方的情绪一定是不平静的,虽然大家都不想伤害到孩子,但是一旦离婚对于孩子的伤害或多或少是有的,如果离婚以后大家的情绪都恢复了平静,这个时候如果对于孩子有愧疚感,那么好好的谈谈,估计另外一半也是愿意负担部分费用的,比如孩子上课外课或者孩子生病等等费用。

3、做好不增加的准备

但是增加费用的前提条件是另外一般有经济能力支付,另外一个前提就是他们愿意支付,因为从法律的层面来看已经支付了赡养费用,他们没有义务再支付其他的费用了,所以你要做好另外一半不增加抚养费的准备。如果另外一半不支付,那么你该如何做,通过兼职或者其他的办法增加自己的收入或者减少支出,自己一定要想好才不至于太被动。




亲子成长手册


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父母离婚时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因此,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教育抚养费用增加,原约定或判决确定的抚养费用不足以支付孩子需要的费用的,子女可向有给付能力的一方要求增加抚养费,法院应予支持。


首同说法


《婚姻法》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500块确实不高,假如你前夫工资只有1500,你打官司也没用,否则最多可拿到当地社平工资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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