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2 元寶山區委巡察辦對10個被巡察單位整改情況“回頭看”

為進一步提高巡察成果運用實效,督促被巡察單位整改問題落實到位,元寶山區委巡察辦於2018年4月中旬起,組織人員對區委前三輪開展巡察的五家鎮金橋村、風水溝鎮風水溝村、區教育局、區農牧業局、平莊鎮、區司法局、區衛計局、平莊城區街道、區文廣體旅局和殘聯共10個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存在的137項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督查人員通過查看資料、實地核對、談話詢問等方式,逐項檢查了被巡察單位整改落實情況,並針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向各單位黨組織進行了反饋,要求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必須擔負起落實整改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樹立“整改不力是失職,不抓整改是瀆職”的思想,再掛帥、再出徵,確保整改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到實處;被巡察單位黨組織要樹立長期整改意識,明確專人具體負責,對巡察發現問題整改落實進行再規範、再完善;被巡察單位要建立長效工作機制,確保已整改問題不反彈。

元寶山區委巡察辦將對限期重新整改的被巡察單位進行整改“回頭看”,對於再次發現的整改工作敷衍塞責、應付了事的單位,將上報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對責任人進行問責。(張龍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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