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4 昔日戰友對簿公堂 法院強制劃款結案

申請執行人劉某與被執行人孫某曾經在部隊一起服役。2017年10月份孫某以手頭緊為由,向劉某借款4.4萬元,並寫下《借款合同》,承諾30日後準時歸還,到期後,孫某以沒錢為由拒絕歸還借款,後經多次催要,孫某表現得極其不耐煩,態度極為惡劣。期間,劉某多次聯繫孫某,均沒有答覆,並耍起了無賴。無奈之下昔日戰友對簿公堂,經法院審理,責令孫某在判決生效十日內一次性付清劉某的借款4.4萬元及其逾期利息。

判決生效之後,孫某仍未履行,案件進入強制執行。秦安法院在執行過程中,依法向被執行人孫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責令其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但被執行人孫某以各種藉口搪塞執行幹警,拒不履行義務。法院決定將孫某拉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限制高消費,同時依法查詢其名下的銀行、車輛、工商等信息。經查詢反饋後,秦安法院發現被執行人孫某名下的建行卡內有存款,因其在規定期限內未予執行,秦安法院依法將被執行人孫某在建行卡內的存款全部進行司法扣劃。強制措施採取後,孫某舉步維艱,在種種強壓之下自覺與執行法官取得聯繫,並將剩餘款項主動履行完畢。

至此,被執行人孫某已全部履行完畢生效判決所確定的義務,該案順利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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