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部门动态」区财政及时出台《管理办法》 规范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使用

3月6日讯(陈俞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南岳区财政局积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为防控工作提供资金保障,为了加强和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南岳区财政局于2月3日出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一是明确了资金用途。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患者救治费用补助,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的临时性补助,以及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专业设备、物资、试剂等费用支出;二是明确了管理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筹集、拨付及后期监督;区防控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细化方案,制定管理流程,规范资金管理;各资金使用单位负责具体项目实施,专账核算,对资料的真实完整,工作质量和资金效益负责;三是明确了资金拨付流程。各资金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分管区长审核,常务副区长审批,区长审定,财政拨款;四是开设了应急物资采购“绿色通道”。采购疫情防控相关的货物、工程、服务的,以满足疫情防控为首要目标,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五是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除追回财政专项资金外,对相关单位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依照相应法律法规实施责任追究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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