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4月1日了,新交規就要實施了看好了別撞槍口上,也別想買分賣分了

交規的目的是約束大家的駕駛,更好地維護道路安全,我們的交規也在不斷的完善中。而今年的交規中也增添了很多新的條目,也加大了懲罰的力度。

4月1日了,新交規就要實施了看好了別撞槍口上,也別想買分賣分了

在2018年4月1日起的新交規中,扣分項由38條增加到52條,原來有些扣6分的違章行為,現在翻倍要扣12分。所以新規無論從數量和力度上,都提高了懲罰的力度,當然了,還有最可怕的全面扣分制度實施,愛違章的老司機們要注意了。

這所謂的全面扣分制度為什麼會這麼恐怖?很簡單,以前我們違章雖然也會出現扣幾分,罰款多少錢,但是如果是一些輕微的違章行為,很多交通部門都是隻罰款不計分,甚至是記了分後也可通過買分賣分代扣分等灰色業務來消除紀錄。不過從4月1日開始,也就是說包括所有車輛在內的違法行為都要扣分,不會再出現只罰款不扣分的情況了。

最重要的是,在新交規實施後,想要用別人的駕照代扣分也不再那麼容易了。新交規中規定一輛車最多隻能用3本駕駛證消分,並且消分時還要提供被抓拍人的身份證。如果發現有代扣分謀利的情況將處以駕駛證扣留6個月,罰款1000-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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