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连续工龄15年以上,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有上限吗?

焉子乐


可以很肯定地说是有上限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年限不超过12年,也就是说最高年限为12年。

什么情况下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只有用人单位单方面向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也就是行为人为用人单位时,用人单位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个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终止劳动合同。

以上这些行为人都是用人单位,在这其中:《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是易被混淆的一条。由于涉及到劳动合同续订,所以他的行为人有两个,即是劳动者又是用人单位。那如何区分呢?其实从法条上就可以区分出来。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升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维护或者提升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下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像这种情况行为人就是劳动者,所以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反知,用人单位降低或者不续签时,由于此时的行为人为用人单位,所以说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者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而且还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也要提前三日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那是不是就没有了呢?

不是的。

只不过是要在特定条件下才可以,也就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下才可以享受。

  1.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 未即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根据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以及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而决定。

具体年限规定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年限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明确说明了,经济补偿金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也就是说无论是工作13年也好,还是15年,甚至更久,补偿金的最高年限都是12年。

至于工资吗?

一是指终止前十二月的平均工资,二是指劳动者所签劳动合同中标明的工资,这里还要提一下,之前有一篇《劳动合同多写一句话,公司多赔20万》的新闻,讲述的是一家公司在劳动合同里郑重写上一句”下一年工资按上一年国家GDP涨幅调整工资涨幅“,导致辞退员工时多赔偿了20万。

结束: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单方面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补偿金的最高年限为12年,即便连续工龄15年以上,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也是12年。


职场新人秀


连续工龄15年以上,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有上限吗?这个肯定是有上限的,最高不超过12个月,12个月就是上限。

第一,如果是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15年工龄最高可领取12个月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除了按照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外。其余情形下都应当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为本人在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标准,最多不超过12个月,如果本人工资高出当地社会平静工资标准三倍,按照本人工资的三倍支付;但是对于连续工龄15年以上的人员,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明确规定,连续工龄满15年或是距离法定年龄不足5年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给予经济赔偿。经济赔偿的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

第二,如果是劳动者本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或赔偿。

按照拉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如果是按照劳工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内容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的,除了三十八条之外,劳动者自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得不到任何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标准是一致的,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工资,半年以下支付半个月的标准工资,半年以上,一年以下,支付一个月的标准工资,最高不超过12个月。

第三,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二倍经济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支付二倍经济赔偿的情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七章的规定,归纳起来有这么几条。一是没有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2倍的工资;二是应当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没有签订的,从应当签订之日起,支付劳动者2倍的工资。由于你的连续工龄已经达到15年,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5年2倍的工资进行赔偿。

总之,连续工龄15年以上,如果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给予2倍的经济赔偿,最高赔偿年限为12年;如果本人主动辞职的,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也可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赔偿;如果不符合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则没有任何经济赔偿。


帮兄爱唱歌


您好!连续工龄15年以上,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有上限吗?在不同的情形下,有的有上限,有的是没有上限。具体如下:

注意!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是有区别的哦!

一、2倍经济赔偿金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可知,只要满足以上两个要件:A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B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这种情况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解除属于违反本法。

那么违反本法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可知,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2倍经济赔偿金。

二、1倍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不管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满足以上条款,用人单位均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此即使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以上,若符合以上几款情形,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

四、经济补偿金的最高限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也就是说,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若是违反本法解除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倍,这是没有年限的,只有员工个人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时,才有年限要求,即最高不超过12年。


工伤分析日记


在一家公司连续工作15年,正常前提下应该是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不是你本人犯错在先,公司没有与你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公司不能强行与你解除合同,否则按劳动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按一年赔偿2个月(前12个月的平均薪资)的标准计算。(劳动法正式实施2008/1/1,因此2008年以前的工龄可能按照一年1个月的标准赔偿)


思考者13579


楼主你好,连续工龄15年以上,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有上限吗?解除劳动合同以后,首先你要符合一个条件,就是单位单方面解除你的劳动合同,那么在这样的情形下,你才可以享受到经济补偿的待遇,如果是你单方面离开工作单位的,也就是是你自己主动辞职的,那么这种情况下是不具备享受经济补偿的待遇。

所以说必须是所在的工作单位单方面解除你的劳动合同,那么对于你来说才可以享受到经济补偿的待遇,这个经济补偿的待遇是根据你所在工作单位的一个工作年限来决定的,每工作一年可以享受到一个月的全额工资补贴的。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12个月,所以说这个上限就是12个月的全额工资补贴待遇。

除此以外。我们再享受补偿待遇的同时,是要根据你们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来决定。那么这个社会平均工资如果说要高于你的实际的工资待遇,那么就要取决于社会平均工资来给予进行补偿,如果你的社会平均工资低于你实际的工资待遇,那么就要按照你本身实际的工资待遇来给你经济补偿。


社保小达人


对于一些职工来说,经济补偿确实存在着上限。

经济补偿,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给予的金钱上的补偿。

但是,并不是所有解除合同的做法,都需要给予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存在严重失职或者触犯刑法的情况,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给予补偿的。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正常有以下几种:

(一)劳动者依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无过失性辞退

(四) 经济性裁员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而经济补偿的标准,正常是和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有关的。

标准是每工作满一年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而经济补偿的上限,针对的是月工资水平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职工。

对于这些人,用人单位只需要按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并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假如小李的月工资是3万元,他在公司已经工作了15年。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是6000元,那么即使小李被辞退,他能得到的经济补偿也只有6000*3*12=216000元,而不是30000*15=4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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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雷电


当然是有上限的,协商解除按照协商的数额进行补偿,如果协商不一致属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需要由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为每工作1年,补偿2个月的工资,这里的“工资”按照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补偿。

但是需要注意一点的是上述的补偿标准是2008年1月1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也就是说2008年之前的补偿标准不能照此执行,在2008年之前的补偿金补偿标准为每工作1年,补偿1个月的工资,这里的“工资”按照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补偿。

如果是在公司没有任何过失的情况下,员工单方面的解除了劳动合同,那么是很难再申请劳动仲裁拿到经济补偿。


东友律师团


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劳动者没有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之情形,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共标准为:劳动者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箅;不足六个月,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补偿。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其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对于工薪阶层收入的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没有上限,其支付年限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累计工作时间为准。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其支付年限自劳动者入职用人单位开始计算。


青杨树A


一般没有最长期限,一年工龄一个月补偿!

特殊:本人工资超过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经济补偿最多12个月的本人工资。


人社宝


经济补偿或赔偿,这个都是有相应的标准,自然有上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是经济补偿的标准,根据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进行计算。当然,若是职工的工资超过当地平均工资三倍的,讲按照三倍的标准计算,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这是经济补偿金,若是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况,是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标准则按照上述条款规定的2倍计算。

不过,并非所有的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劳动合同法》第39条也赋予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权利,若符合条件,用人单位则不需要承担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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