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朋友小劉跟我說了一件事:
小劉說:去年春節,家裡給介紹了一個對象。我們相處了1年多,雙方感覺都不錯。
我說:好事啊。日子定下來了嗎,準備什麼時候辦喜事呢?
小劉苦笑著說:別提了,這婚不好結啊!
我說:怎麼了,有什麼變故嗎?
小劉說:變故倒沒有,我們倆人沒矛盾,雙方父母也沒什麼意見。只是我自己還沒混出什麼名堂來,家裡的房子、車子什麼的都沒錢買。如果結婚了,只能在外面租房住,感覺太委屈她了。
我說:那你想怎樣呢,等賺夠錢了再結婚?
小劉說:我正在苦惱哇!
02
現在很多男生都有這種心理:事業未成,何以成家?
有這種想法的男人,至少在思想上有些擔當的,比那些不負責任的渣男要好無數倍。
問題是:錢可是個好東西,人人都想要。你咋能那麼容易就發財了?
退一步說:就算你以後能發財,需要多久?
五年、十年,還是更長久,你能打包票嗎?
如果最終沒賺錢、沒發財,你怎麼辦? 又怎麼給女方一個交代?
現在的社會風氣,都要將男人逼瘋了:婚姻愛情全都向錢看齊了。
莫非真要向段子裡說的那樣:
20歲的姑娘,嫁給40歲的成功男人;等男人40歲事業有成後,再娶20歲的姑娘。
一個“錢”字,就將整個社會的倫理道德全敗壞了。
殊不知:真正好的愛情應該是,喜歡就上,別管太多。
03
一次幫老闆乾點私活,忙完後老闆邀我一起吃晚飯。
酒喝多了,老闆便說起了自己的往事。
他說:當年在鄉下的時候,村長那漂亮的女兒喜歡上我了,可我沒同意。
我看了看老闆的臉,琢磨著他這話的可信度。
老闆瞪了一下眼睛。
說:別不信,我年輕時也是一表人才,喜歡我的姑娘多了去了。
老闆喝了口酒,接著說:其實我也挺喜歡村長女兒的。
但奈何當時家裡太窮,只有一間破房子。
再加上心理也比較自卑,就不敢立刻答應,怕姑娘跟著我吃苦。
於是私下跟姑娘見面,讓姑娘等我3年。
等我事業有成了,就娶她。
但當時也是時運不濟,出門闖蕩近7年,竟沒賺到什麼錢,也就不好意思提親了。
我問:後來呢?
老闆:後來姑娘等了我5年,最終在家人的逼迫下,不得不嫁給同村人了。說來,她嫁的那個人,我很熟悉,年少時都一起玩過,要喊我叔。
老闆苦笑。
再後來幾年,老闆厚積爆發,再加上趕上了好政策,賺了很多錢。
但是跟那位姑娘,早已沒了緣分。
他現在心裡還時常惦念著那位姑娘、覺得愧對人家。
平常沒事的時候,都不敢多往老家跑。
怕遇見那位姑娘、怕懷念以前的往事、怕看見她那幽怨的眼神。
老闆最後拍了拍我的肩膀。
語重心長地說:人生啊,不知道結果會怎樣。事業、賺錢,都是順路的、需要慢慢來。唯獨愛情這種事,錯過了就永遠錯過了。遇見合適的人,別管太多,娶回家再說。
04
老闆說得沒錯。
其實,人生就該那樣:
該愛的時候就愛;
該上的時候就上;
該娶的時候就娶;
想那麼多,幹什麼?
有人說:要先打好了事業基礎,再結婚。
錯了。
現在大家都是獨立的人,誰欠誰錢?誰靠誰養啊?
好女人最需要的並不是男人的錢,而是一生的陪伴。
不瞭解女人的真正需求,是男人的最大悲哀。
話又說回來了。
沒錢,可以一起慢慢賺嘛!
賺錢是一生的事,能急於一時嗎?
而感情卻是一時的事,錯過了這個村就沒有那個店了。
再說了。
沒錢的又不只你一個, 難道大家都幹糗著不結婚?
如此下來,豈不天下大亂了?
只見過抓緊時間談戀愛結婚的,沒見過抓緊時間幾年內將錢賺完的。
這種賺錢的思路,你信嗎?
這種急功近利的思想,可取嗎?
為了賺錢而放下一份珍貴的感情,應該嗎?
好男人就應該在合適的時候,給女人一個承諾。
那種所謂賺了錢、發了財再來娶你的男人,
不只是對自己的不自信,也是對愛情的不忠誠,更是對另一伴的不信任。
好男人,就應該喜歡就上、娶了再說。
一個男人,願意牽你的手,就代表他願意給出這份承諾;
一個男人,願意娶你陪你,就說明他願意付出一份艱辛。
所以,
無懼任何困難,執著的走到一起,才是一個男人應有的抱負;
牽起她的手,堅定不移的走下去,才是一個男人應有的擔當。
那種畏畏縮縮、瞻前顧後的男人,根本不配擁有愛情、更不配擁有婚姻。
這種男人,往往缺的不是錢,而是男人應有的氣魄。
05
我上高中的時候,有位男同學與鄰班的一位女同學相戀。
然後,兩人早早輟學了,沒兩年就結婚了。
聽說其婚姻之路還是挺坎坷的。
男方的家庭並不富裕,女方的母親一直都反對兩人的婚事。
但最終禁不住女孩的頑強執拗,兩個人還是走到了一起。
當時,我還在讀大二,專門請了假,去喝他們的喜酒。
等我大學畢業時,兩個人已經有娃了。
兩個人成家後,就在縣城租了個門面賣早點。
幾年下來,房子都有了3套,早餐店也開了5家分店。
其丈母孃也是搬到了縣城幫他們打理店鋪,整天笑得合不攏嘴,直誇女婿有本事。
我時常感慨,自己的大學都白讀了,混得遠遠不如他們。
人家的愛情和事業都豐收了、早早登上了人生巔峰,自己的一切才剛剛起步。
06
所以說,好的婚姻都是一起打拼出來的。
那種號稱幹了番事業再結婚的,都是耍流氓;
那種對愛情半途而廢的,都是對情侶的不負責。
婚姻,乃天賦人權,不應當是賺了多少錢才結婚。
任何一個國家都沒這樣的法律規定;
任何一個文明都沒這樣的社會習俗。
雖然勢利的女人不少,但樸實的好女孩更多;
雖然有錢的人家不少,但更多還是普通家庭。
那種想要婚前就給另一半錦衣玉食生活的人,不但在婚姻上喜歡空想,在人生上也是不切實際。
努力是一輩子的事,而不是像某些人一樣大談30歲實現財務自由、40歲實現人生解脫。
正是這批人的超人觀點才助漲了社會的浮躁氣息。
沒人反對你努力、進取、賺錢;
但是卻反對這種為了所謂的事業,而放棄愛情和婚姻的人。
這豈非也是等價了愛情和金錢?
這豈非也是一場愛情與金錢的互換?
這種人,真的值得鼓勵嗎?
不是人人都能賺錢發財;
不是人人都能創業成功;
不是人人都是劉強東;
但,卻是人人都需要一個完整的人生。
再說了,就算是劉強東,也是前後打拼過多次。
當年,在BAT的圍剿下,在各路電商的混戰下,京東的成功其實是充滿僥倖的。
劉強東和奶茶妹妹結婚時,兩人相差了19歲。
東哥說:他看上的不是奶茶妹妹的顏。
奶茶妹妹說:她看上的不是東哥的錢。
吃瓜群眾們說:呵呵...
一個人,當你真的有錢時,你的愛情和婚姻就不再是那麼簡單。
所以,趁年輕,喜歡就上、別管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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