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老赖名下无财产,与妻假离婚,财产在其子名下,怎样以拒执罪入刑?

用户51506428098


我们先说法律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通过法律条文我们可以得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二是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包括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全部或部分;三是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没有能力执行的,不构成本罪;四是情节严重。那么什么是情节严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情节严重”做了更为详细的解释:一是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二是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三是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四是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五是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要注意的是,法律为了避免刑法的滥用,明确了拒不执行的情节必须达到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尚不属于严重,即使具有拒不执行的行为,也不能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回到这个问题上来,那么题主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以下几点:一是被执行人与妻子是假离婚,二是被执行人与妻子的假离婚导致了财产的转移(转移到孩子身上);三是财产的转移直接导致判决不能被执行。简单的说,就是要证明生效判决后,被执行人虽然与妻子离婚,但是继续生活在一起,没有真正的离婚;同时在离婚的时候,明知道存在生效的判决,但是恶意的将财产转移给了妻儿,故意回避法院的执行。因此证据才是关键,建议题主从证据方面着手,有了证据,才能启动拒执罪的司法程序。当然,在这也呼吁国家,要加强对判决的执行力度,加大对拒不执行行为的惩处力度,真正的让每个群众都感受到司法的公平与正义。

以上所述,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如有不同看法,欢迎评论区讨论。


龙城小将军


一、关于拒执罪(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拒执罪,即是刑法第313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条文表述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对此罪认定及审理的法律或司法解释依据主要有:刑法313条、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2015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另外,有的地方公检法制定了具体办理拒执罪案件的地方性规定。最高院及一些法院也发布了一些拒执罪的典型案例,在司法实践中也可予以参考。

二、关于具体案情

1、与妻假离婚问题。

假离婚一般指男女双方为了某种目的领取离婚证后,仍然与离婚前一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领取离婚证,在法律上就是真离婚。或真或假离婚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首先搞清楚强制执行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鱼被执行人真假离婚就没有关系,只要起诉或者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被执行人离婚的,就要看被执行人在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所作的安排,以及离婚前后财产权属及状况的变化,以确定被执行人是否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抗拒执行的行为及意图。

关注离婚协议中被执行人没有分得或很小一部分财产的约定,查询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属登记与下落。通过债权设立时间点、离婚时间点、财产权属变更时间点、强制执行申请时间点之间的前后顺序,就能判断被执行人是否有逃避债务,转移财产,抗拒法院执行。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离婚协议对财产安排的约定。

2、财产在其子名下问题。

现在有些被执行人,为了逃避债务而转移财产,将房产汽车等大额财产通过赠与、低价转让、名买卖实为无偿赠与的方式,变更登记到子女名下。这种方式比较隐蔽,执行法官如果不仔细查询将很难发现。又由于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比较有限,很难查询到被执行人的子女的财产状况,也就很难发现被执行人是否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因此,申请人尽量请求法院去调查被执行人子女的房产汽车等大额财产得来源、出资、权属取得时间等证据材料。在查清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而转移财产的基础上,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被执行人将财产转移给其子女的行为,或者将被执行人的子女追加为被执行人。

三、关于怎么追究被执行人拒执罪问题。

追究被执行人拒执罪,主要靠执行法院。由执行法院初步调查被执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事实,再由执行法院将案件交由公安机关进行深挖,从而追究被执行人的拒执罪。法院公安作为公权力,有调查取证的优势,只要深挖,有很多被执行人是够得上拒执罪的。但实践中,通过法院公安主动追究被执行人拒执罪的案例数量及比例少之又少。缺的就是认真态度、配合意识、责任意识。

追究被执行人拒执罪的另一种方式,就是申请人的自诉,但条件要求比较高,仍需要法院对被执行人罚款拘留的措施、公安不受理的配合,司法实践中,这种方式也不多见。

总之,只要执行法院及公安作到认真负责配合、申请人合理合法地执着,对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终究难逃法网的。


扬州谈律师


你好。

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定义,我们分析一下这个拒执罪:

首先,权利义务必须是通过法院判决产生,即存在一个有履行给付内容的判决,且该判决已经生效。

另一个前提,也是最重要的前提,义务人有能力履行,但是,拒绝履行。这个就需要大量的信息证明这一点。提者已经明确,老赖名下没有财产,这是一个客观事实,即在法院能够调查的范围内,老赖没有财产,若是按照法条规定,其情况属于没有履行能力。若是提者认为其隐匿财产,这需要提者举证证明。



另,假离婚?我不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概念,至少在法律上是没有这个概念。婚姻关系以民政局办理登记或者有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为准,若是老赖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客观上就是离婚,所谓的假,是提者认为的假,即使他们离婚之后仍然同居,又能说明什么问题?并不触犯法律规定。

最后,提醒提者,提者所述财产在其子名下,这就需要看看这财产何时在其子名下,若是在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以前就在其子名下,那么这部分财产本身与该案纠纷没什么关系。若是在权利义务发生之后,老赖将财产都转移其子名下,那么提者可以就该情况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老赖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即使老赖同其儿子存在赠与的行为,那么债权人照样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撤销赠与合同。

同样,拒执罪也需要证明其转移隐匿财产的事实存在。



以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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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Y说法


这类现象在日常生活中大量存在,不光在我国,在世界各国也普遍存在。恶意逃废债务的执行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

很多人头脑发热借钱营商、投资失败;或者压根儿借钱之初就没打算理性运营,“行借债之名,搞诈骗之实”,临了一拍屁股说钱亏损完了,实在无力还债。甚至说“我实在没办法,要不你杀了我吧?”、“我下辈子给你做牛做马”等等,实际就是耍无赖手段。

你说的这种情况,将自己名下财产悉数转出;与老婆去婚姻登记机关签个离婚协议领取离婚证,而离婚不离家;将重要不动产转到儿子名下,就是当今中国典型的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

要想以罪入刑,不是不可以。根据《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对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民法通则第61条规定,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侵犯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返还第三人。

也就是说对明显的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债权人可以向人面法院起诉行使撤销权,撤销之后返回的财产就是你的执行标的,并依恶意逃债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前提条件是你要提供法院认可的确凿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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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色归读


这类问题的确非常难办,但也不是没有办法。这就要债权人搜集证据了。哪些证据呢?
第一,在婚姻续存期间之时,为躲债转移财产,然后离婚的证据。这比较难办。比如,夫妻双方明知债务存在,而又将大额资产转移至其妻名下,然后离婚。从债务产生,但双方知晓,再到转移资产,再到离婚,具备连续性。就可以恶意转移资产为由,追回欠款。或者入刑。


第二,
其财产在其子名下,逻辑上也要查证上面的操作时间连续性。如果其子未满十八周岁,部分民事行为权利受限,也是追债有利因素,如果已满十八周岁,则其子有权处置馈赠资产。就不好办了。
最后告诫这位朋友,放款或者出借资金,是有风险的,这种风险就要面临各种损失。也是正常的。如果以收取利息为经营性出借(放款)的,还要涉及是否高利贷,而高利贷的起诉,法院原则上是不支持的。

最后要说的是,以收益为目的的放款行为,做好风险管控才是根本,真的面临损失,也是经营行为中再正常不过了。


我是老碗哥


如果老赖先转移了财产,也就是老赖在和你做生意的时候,已经准备黑人。那么因为没有法院判决,只能走民事途径。具体而言,要掌握老赖的财产所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所以说信用体系建立很重要。只能避免和信用不好的人做生意。


律师独角兽


首先要确定的是,他假离婚是否转移了财产是否为了规避法律责任。如果他是以规避法律责任为由,进行了离婚并且转移了财产同时也是在你采取诉讼之后才能以拒执罪入刑!


明法天下


拒执犯罪,最高法2015年有新的司法解释,为了解决执行难,在修订了1998版本的司法解释上颁布的,1998版已被废止。拒执罪,有明细的判定条件。其核心主题的“财产”,因为你在追债。涉嫌犯罪的话,要判断如下:时间点,转移的额度,执行的情况,清偿的情况等等。


Baggins


根据题意,结合现实,回答如下:

1.申请人调查收集失信人与其妻假离婚实夫妻的证据;财产转到其子女名下的证据。

2.将证据提交给执行法官,申请追究失信人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

3.执行法官认为证据确凿,可能将相关资料证据移送检察院侦办,然后向法院公诉该失信人。现法院追究该罪也有案例参考。

4.申请人有足够证据,在法院检察院不启动控告程序下,也可自己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控告该失信人的罪。

5.罪名成立后,失信人将获刑。


永乐园林66213892


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这一家人,首先夫妻共同财产没有了,夫妻已经离婚了。其实,他们夫妻虽然离婚了,债务是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谁也躲不了还债的义务。

另外,你说其财产都在其子名下,即使对方把财产落在了儿子名下,这也是家庭共同财产,也不能躲避其还债的义务。

还有,不知道其子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如果其子是未成年人,而其财产与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不相符,又不能说明其财产的来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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