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法院勝訴,但是欠債人沒有可執行的財產,該怎麼辦?

阿寬


本人原在法院審執一線工作,辦理案件千餘,我來回答下這個問題:

1、你是否確定對欠債人的所有的財產進行過調查?

被執行人的財產主要有以下種類:銀行存款、股票、房產、車輛、公積金、到期債權、退休金、經濟合作社股權分紅、工資收入等等,不一一列舉了。我們可以從這些方面入手,向法院申請對這方面的財產進行調查。

2、你是否對欠債人申請採取制裁措施?

你可以向法院申請對被執行人採取列入失信名單、司法拘留等措施,間接督促其履行。

3、下次借錢的時候,請一定注意風險,設立抵押、擔保等可以保護自己的措施!

說實在的,很多的人會因為高利息的誘惑,導致自己的錢一借不回。雖然也有可能是因為朋友情誼借錢,但是不管怎樣還是要學會保護自己,所以從今後注意起來!


法律小專家陳小彬


欠債人無力償還債務也沒有可執行的財產,法院通常會將債務人納入黑名單。同時對債務進行中止執行。中止執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二百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在中止執行期間,如果發現債務人有隱匿、轉移財產跡象或者債務人有足夠執行的財產,可以及時向法院反映,申請恢復執行。但是無抵押債權、欠繳稅款的序次可能會導致無法償還所欠債務。


職場遙遙


簡單來說,如果不涉及刑事,欠債人敗訴了,又沒有可執行的財產,法院也沒有什麼特效辦法,只能是協商處理。如果欠債人不約定協議還款,債權人可申請“限制高消費”令,一段時間之後可申請強制執行。欠債人只要不死,總要有收入的。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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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大道行天下


交學費了。沒辦法。


用戶11319943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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