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9 當詐騙分子幫凶,賀州一男子拿“提成”2000元,換來2年刑!

用2000元換2年的囚徒生活,願意嗎?答案一定是“不!”但賀州鐘山的阿廣卻不是這樣做的。他因參與通信詐騙,將自己送進了監獄。如今,他只能在鐵窗裡懺悔。

去年4月初,阿成(另案處理)找到阿廣,要給他介紹一樁簡單、發財的買賣,只需去銀行ATM機取款,跑跑腿,就能賺大錢。世上竟有這麼好的事情?阿廣不敢相信。經過阿成一番遊說,阿廣這才明白,阿成是想讓他當通信詐騙的幫兇。

当诈骗分子帮凶,贺州一男子拿“提成”2000元,换来2年刑!

去年4月26日,被害人曾先生落入通信詐騙的圈套,他被人以做工程名義詐騙3.8萬元。當天中午12時、下午2時,曾先生將這筆錢分兩次存入一個賬號內。就在這筆錢到賬的同時,阿廣收到了阿成的通知。

“趕緊去取錢。”阿成向阿廣下命令。在阿成的安排下,阿廣到玉林市陸川縣某鎮的兩家銀行,從ATM機內分別取出1.88萬元、1.9萬元。取款後,他將錢如數交給阿成,並獲得了1500元的“提成”。

日前,賀州市鐘山縣法院審理該案。法院審理認為,阿廣明知是詐騙款項,卻還幫取出,從中非法獲利,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在共同犯罪中,阿廣負責詐騙中的取款環節,起次要作用,是從犯,故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

通信詐騙是指不法分子通過電話、網絡和短信等方式,編造虛假信息,設置騙局,對受害人實施遠程、非接觸式詐騙,誘使受害人給不法分子打款或轉賬的犯罪行為。目前,我國不斷加大對通信詐騙的打擊力度。在本案中,阿廣充當通信詐騙的幫兇,最終受到了法律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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