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企业复工当心这个骗局:以帮贷款为名收服务费,百余人被骗90余万

承诺能帮助申请办理高额度、低利息的银行贷款,但要提前收取“服务费”,这种看似实惠的贷款方式让苏州的刘先生等100余名受害者落入陷阱,被骗总额达90余万元。

日前,苏州市吴中法院审结这起集团诈骗案件,8名犯罪分子受到法律严惩,最高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眼下企业正在复工复产,法官提醒,如进行贷款,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办理,当心陷入圈套。

企业复工当心这个骗局:以帮贷款为名收服务费,百余人被骗90余万

104名被害人共被骗得90余万元

2018年3月,吴某刚、吴某涛与施某等人成立苏州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吴某刚、吴某涛为实际负责人,其他人分别负责公司各部门日常事务。

该公司通过网络搜索获取被害人联系方式后,由“商务部”员工先电话联系、审核经理再面谈,虚构公司有能力为客户申请、办理高额度、低利息、放款速度快的银行贷款,谎称与苏州各大银行有合作,受银行委托为客户办理贷款的手段来骗取客户信任。

他们收取贷款额度的1%-3%比例不等的服务费后,承诺若无法贷款则退还所收取的服务费。很多急需资金周转的客户听到如此快捷的贷款方式都颇为心动,纷纷按该公司要求签订服务协议并缴纳相应的服务费。

然而,该公司并无帮助客户办理贷款的能力,也不会尝试去办贷款,一套说辞实际上是公司为了骗取客户服务费的诈骗话术。当客户催问贷款时,该公司就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时间,若有人上门闹事再退还部分诈骗所得。

据统计,该公司运营期间,先后向104名被害人骗取服务费共90余万元。这些钱,主要被用于支付房租、装修、发放工资等公司开支及管理人员个人开销。

8人组成犯罪集团,最高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吴中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刚、吴某涛等八人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中吴某刚、吴某涛等四人数额特别巨大,房某、程某等四人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本案为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诈骗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系犯罪集团,在该集团中,吴某刚、吴某涛作为公司实际负责人,组织、策划、指挥整个犯罪集团的犯罪活动,为首要分子;施某伟、房某等人均积极实施犯罪行为,起主要作用,均为主犯。

根据该八人所参与的犯罪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与坦白、认罪情节,法院最终判决吴某刚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2万元,吴某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其余六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十一年不等,并处罚金4万元至11万元不等。

法官提醒,目前正处于企业复工复产阶段,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少企业都有资金方面的需求。如进行贷款,一定要通过银行或正规网贷平台办理,切勿轻信短信、微信链接、电话、网页广告所推荐的所谓“特殊渠道”。如遇到要求先交钱再办理贷款的情况,则基本可以判定为骗局,切莫因急需资金而陷入圈套,蒙受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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