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5 新版《煙臺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辦法》出臺 7月15日起施行

魯網煙臺6月15日訊(記者 曲瑞珠 通訊員 張建樂 王肆)記者從煙臺市住建局獲悉,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修訂後的新版《煙臺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辦法》近期已正式出臺,自2018年7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7月14日。

據有關負責人介紹,原先的《煙臺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辦法》自2014年4月1日起生效,到目前已經實行了4年多。期間,煙臺市創新實施“三房合一、租補分離”住房保障模式,加快解決困難家庭住房問題,截至目前中心城區在保家庭已達1.06萬戶,累計發放租賃補貼1.2億元,配租保障房2300餘套,“煙臺經驗”先後被中央改革辦、住建部和省委改革辦轉發推廣。此次對該《辦法》進行大修,主要目的為了適應形勢發展和國家、省有關政策調整的需要,對住房保障政策體系進行優化完善,在更加方便群眾的同時,推動煙臺市住房保障工作繼續走在全省前列。

據瞭解,此次《煙臺市城市住房保障辦法》的修訂主要集中在四個大方面。一是取消保障房配建制度。根據住建部、財政部《關於做好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工作的指導意見》,今後城鎮住房保障要逐步轉向以租賃補貼為主,同時煙臺市2017年起已開始試行出售型的共有產權住房制度,為此新《辦法》不再硬性規定8萬平方米以上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按新建住宅5%的比例配建保障房。二是推行保障房租金減免方式。原先,煙臺市保障房實行市場化租金,再按承租家庭收入情況分檔發放租賃補貼。對於保障房承租家庭而言,這項業務需要分兩個具體步驟來辦,即月初先交房租,月底再領取補貼。為進一步簡化辦事程序,為群眾提供方便,新《辦法》根據上級政策規定和煙臺市實際情況,將兩步壓縮至一步,確定對保障房承租家庭不再發放租賃補貼,而是實行租金減免方式,其中基準租金按照同地段、同類型住房市場租金水平下浮5%核定,租金減免標準按照原先租賃補貼的同等標準計算,並隨承租家庭基本情況的變化進行動態調整,承租人實際只需繳納減免後的租金,這樣做大大減少承租人來回跑腿的麻煩。此外,對保障對象自行在市場上租房的,仍然按原先的程序領取租賃補貼。三是優化申請審核程序。新《辦法》進一步細化了申請家庭的範圍和限制性條件,將已購經適房、共有產權住房、承租直管公房等情形納入限制性條件,同時對申請資料和辦事流程進一步梳理優化,以提高審核時效性。對已享受保障的家庭,新《辦法》帶來了一個利好消息,就是參照上海、廣州等先進城市的做法,將《住房保障資格證》的有效期由1年延長到3年,期間主要通過誠信申報與部門聯審的方式實行動態管理,減少保障家庭跑腿次數。據有關負責人介紹,為做好政策銜接,原來已經發放的1年期《住房保障資格證》,需要先按原規定走完本輪年審程序之後,換新證時再調整為3年期;《辦法》施行後新發放的《住房保障資格證》,則統一調整到3年。四是加強保障後續監管。突出保障家庭在住房保障期間的誠信申報和主動複核責任,明確住房保障信息系統要與公安、民政、不動產登記、商品房預售、直管公房等信息平臺建立共享渠道,實行動態監管,發現保障對象有不誠信行為,將記入相關征信系統和檔案,5年內禁止申請住房保障。此外,新《辦法》將存量的廉租房納入保障性住房統籌管理,租金減免標準按照保障房基準租金和原廉租房租金的差額計算,以逐步實現平穩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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